在政协履职实践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人民政协必须结合履职实践,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坚定不移、积极作为。
增强“四个意识”,巩固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充分发挥优势,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工作,把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和发挥出来,形成最广泛的团结。
坚定“四个自信”,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优势。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将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增强人民政协制度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党对政协的全面领导,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把党的指导思想和主张转化为大家的共识,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和政协委员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提质增效,打造一线政治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中心任务,落实“四个一线”要求,在建言咨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通过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协商议政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学习借鉴全国政协和兄弟省区市政协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保障,不断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一线政治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