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霍国防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环保部《京津翼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全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动员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上下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打好今年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会儿,韩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目标,明晰思路,坚定打赢秋冬季大气攻坚的信心
2017年是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能否完成《大气十条》确定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加强对全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今年国家把重点聚焦到了京津冀“2+26”通道城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环保部等十部委和京津冀晋鲁豫六省政府联合制定下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2+26”每个通道城市量身定制了“一市一策”工作措施。8月31日,环保部召集“2+26”通道城市主要负责人,在北京召开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配套出台了强化督查、巡查、专项督察、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等六个保障方案,将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严查“2+26”城市突出大气污染问题。省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进一步加大督察问责力度。
今年是我县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第一年,大气污染防治将面临多重考核。今年截至8月底,我县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年均累计浓度分别为95微克/m3、低于全市年均117微克/m322微克/m3,低于目标值5微克/m3;pm2.5年均累计浓度为57微克/m3,低于全市年均67微克/m310微克/m3,低于目标值3微克/m3,pm10、pm2.5年均累计浓度均在全市排名第一;我县环境优良天数仅99天,低于全市年均优良天数121天29天,距离年终目标230天还差131天,距年底仅剩余116天,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完不成优良天数目标任务已成定局。从气象条件来讲,9—10月份,随着温度降低和大气边界层高度的下降,大气环境承载空间的缩小,pm10和pm2.5累计浓度下降速度将逐渐减缓;进入冬季后,pm10和pm2.5累计浓度不仅不再下降,还将出现快速大幅反弹,迅速拉高全年均值,pm10和pm2.5累计浓度持续下降或保持现有水平难度很大。为此,我们根据国家、省、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利用不到四个月时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为打好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战,根据市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要求,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出台了《尉氏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基本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清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落实“两散、两源”管控四大任务,全面落实专项攻坚行动,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全民动员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我县的秋冬季攻坚行动要围绕上述目标开展、围绕目标实施行动。这要求我们既要正确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增强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也要看到完成目标的有利条件,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决心。首先,在严峻的形势下,国家首次提出冬季季度控制目标,抛开了前三季度数值的拖累,特别是今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大幅恶化的沉重包袱,提高了目标的可完成性。其次,国家给我们制定的季度控制目标,相对于2017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比较宽松的。在“2+26”城市中只有4个城市下降比例是10%,我市是其中之一,我县也在此之列,其他城市都在15%至18%之间。第三,国家对“2+26”通道城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一市一策”行动方案,针对我市提出了8方面30项具体措施,确定了时间表和作战图,我县也要按照这8方面30项具体措施开展工作。第四,国家大气污染治理问责是以季度控制目标和国家下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为评价标准的,季度控制目标是最基本目标,是完成其他目标的基础。为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在认识上更加清醒,态度上更加坚决,行动上更加自觉,以决战决胜的心态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二、明确任务,精准施策,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攻坚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施治,更要精准施策。在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这次攻坚行动要突出“两散、两源”污染管控:
第一,做好“两散”管控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散煤管控相关工作。一要做好“双替代”及集中供暖工作。我县已全面完成“双替代”543户,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下一步要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在乡镇村庄农户普遍开展此项工作。二要坚决杜绝散煤复烧。县政府已经划定全县行政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全面禁煤提供了法律支撑,要大张旗鼓、理直气壮执法。要做到控源,严禁散煤进城,公安、交通部门要强化卡点检查,切实堵死散煤入口。要做到控流,严查流动售煤行为,成立工商部门为首的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流动售煤车辆、流动售煤摊贩。要做到控烧,强化商户用煤监管,重点查处小摊贩、小餐馆等商户囤煤用煤行为。燃煤散烧治理工作要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督导检查、问责力度。三是燃煤小锅炉要全面“清零”。在今年已完成拆改任务的8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的基础上,要再次对燃煤大灶、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确保9月底前全部清零。从11月1日起,对燃煤使用情况排查、处置不力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量化问责。排查燃煤小锅炉、煤气发生炉的牵头单位是县环保局和质监局,排查燃煤大灶、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牵头单位是县食药监局和执法局,具体落实上,各乡镇政府要承担燃煤设施排查和取缔的主体责任,盯严盯死,严防反复。
二是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我县前期已完成28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但在省环保大宣传普查中,排查发现在名单之外的“散乱污”企业53家。各乡镇政府要继续组织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今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的,一律纳入量化问责。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必须落实国家“先停后治”的要求,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凡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9月底前,做到“两断三清”,关停取缔到位。列入升级改造的,要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同时,要以深化锅炉升级改造、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重点行业环保监管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尤其是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国家首次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作为专项工作提出,要求“2+26”城市建立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全口径清单报送环保部,并全面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市政府明确的重点治理部位是物料堆场、装卸、生产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我县也将此作为重点,摸清各企业无组织排放的节点、位置、污染物种类、拟采取的治污措施等,按照环保部统一要求开展治理。
第二,做好“两源”管控工作
一是强化面源污染管控。当前,我县面源污染管控工作仍存在着很多突出问题,如少数工地扬尘防控管理仍然粗放;部分路段保洁重洒水、轻清扫,未从根本上控制道路二次扬尘污染;部分企业污染防治重建设、轻管理,特别是一些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还不能持续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郑州周边一些家具制造等企业不断向我县转移,造成监管难度加大;渣土运输还存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近期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及中牟县存在大量拆迁工地,夜间渣土车跨境运输建筑垃圾倾倒到我县等等。
根据8月3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周调度会议安排,我县又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安排部署扬尘污染管控和pm10治理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面源污染管控作为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夯实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围绕“面源”污染防控,要强化8项措施:一要强化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会商制度,建筑、水利工程、道路施工、市政设施等各类工地,要全部纳入数字监控平台,更加严格落实“三员”管理制度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要求,不达标的坚决查处,不达标坚决不予开工、复工。二要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落实“以克论净”,坚持县城主干道每天洒水时间不少于12小时,次干道洒水时间不少于8小时,同时从凌晨4点开始加大机械化清扫、洒水频次,不要把每天洒水多少次做为硬性指标去完成,要把保持路面不干做为标准。要加大县城建成区内破损路面的修复力度,加大对裸露地面的绿化力度。三要硬起手腕管理渣土车。要下定决心、硬起手腕,坚决实行渣土运输特许经营,完善渣土运输车辆“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实现实时监管,预防和减少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随意抛洒等行为。要坚决打击渣土车非法营运现象,执法、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夜查、晨查和联合执法,加大夜间突击施工、黑渣土车夜间偷运等打击力度。近期要针对郑州拆迁工地渣土车非法跨境倾倒我县现象开展联合执法,予以严厉打击。四要强化夜市管理。执法、城管等单位要按照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要求,对夜市烧烤整治到位。要对夜市占道经营行为以及环境脏乱差、垃圾塑料袋乱飞等现象加强巡查和整治工作。到了冬季,露天烧烤就会越来越少,要以此为契机,顺势而为、加大力度,全面取缔露天烧烤,争取做到县城无烧烤。五要认真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开展好每周五城市清洁大行动,对县城建成区内建筑物立面和顶部进行清洗,遏制建筑物积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六要做好秋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再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秋收秋播就要开始。要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密切监测秸秆禁烧情况,形成对秋季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县不发生一起着火点,对未监管到位发现秸秆、垃圾焚烧情况的一律严肃问责。七要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秋冬季节是婚庆嫁娶的高峰期,加上元旦、春节,群众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要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严控方案,县城建成区内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八要注重对重点薄弱环节的整改。要加大公共单位机械化清扫力度,县四大班子、县直单位要带头落实机械化清扫,各党政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研究,拿出具体措施,尽快实现机械化清扫。要进一步提升大气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整治水平,县城管局加大力度,提高标杆、提升标准。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高速出入口、市政广场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清扫力度和洒水频次。
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移动污染源管控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围绕“移动源”,要强化6项措施。一要实施过境车辆限行绕行措施。公安部门要加强执法,同时要尽快完善我县车辆限行禁行方案,抓紧安装禁行、限行路标等设施。二要加快淘汰黄标车。按照年初任务,今年9月底前我县要完成516黄标车淘汰任务,目前已淘汰419辆,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查扣和源头追缴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淘汰任务。三要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从2017年10月起,公安、交通、环保、安监、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县城主要道路等,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路检,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罚并全部劝返。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运输企业,由公安部门牵头,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严厉处罚违法行为,依法责令车辆制造企业限期整改,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及时淘汰更新超标车辆。四要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要开展高排放施工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禁止使用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未加装颗粒物捕捉器(dpf)等污染控制装置的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所有排放可视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五要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从2017年10月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工商部门要每月对销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进行抽样调查,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违法行为。六要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确保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综合回收效率达到85%以上。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
在抓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再强调四项工作:一是“封土行动”。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我县将于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实施“封土行动”,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各建设单位要注意加快工作进度,提前完成工作量,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同时要按要求做好封土停工工作。出现违规的企业,要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二是错峰生产运输。工信部门要会同环保部门,把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做扎实,合理安排错峰生产和错峰轮产。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该错峰的错峰,该停产限产的停产限产。要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方案,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三是重污染天气应对。科学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针对性和可操作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减排项目清单,制定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减排项目清单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要抓紧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评估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成区域传输监控预警系统。四是环保基础能力建设。我县县城建成区内3个监测点、前期6个乡镇监测点已经建设完毕,监测点建设要全面铺开,确保一乡一点位,要发挥监测作用,对各乡镇进行评比排名。2017-2018年秋冬季国家下达我市大气污染攻坚任务中,要求今年9月底前完成源排放清单编制,通过环保部验收,11月底前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评估平台,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和4个季节的pm2.5源解析。按照县政府要求,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基础调查配合,加快清单编制进度。
三、强化措施,督导问责,确保秋冬季大气攻坚取得扎实成效
此次攻坚行动,环保部制定的方案更加详细,要求更高,标准更严,务必要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务求必胜。
一要做好督导巡查配合工作。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所有区县派驻巡查组实施方案》要求,环保部计划开展15个轮次、为期210天的强化督查和为期7个月的现场巡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与热点网格相结合的方法,严查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问题,严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不力、散煤和燃煤工业锅炉治理不到位、面源污染防控未达到要求、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等问题。此次督查和巡查派驻时间长、组成人员级别高、巡查过程严、问责力度大,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为此,在市政府成立专门的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我县也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下设交办组、督察组、验收组、宣传组、保障组、追责组等6个小组。保障协调领导小组要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中央巡查组有关要求,抓好各项保障、沟通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各乡镇也要积极应对,成立机构,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二要抓好问题整改。一方面,要抓好已有问题整改。针对中央强化督查、大宣传等专项活动发现的问题,要细化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抓紧拧死每一个环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要做好今年秋冬季问题整改。此次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部将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选择10个左右问题最为突出的市、县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环保专项督察,严查突出大气污染问题。环保部将对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4个、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10个、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3个、4个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为此,我们要提前着手,针对督察、巡查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有效抓好问题整改。
三要强化宣传保障。对此次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继续加大宣传保障工作力度。县文广新局要开设专题节目,手机报、政府网站要开设专栏,专题跟踪报道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动态;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最大限度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要将我们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当前中央、各级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要求报道出去,将民众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诉求反映出去,将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曝光出去,将好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宣传出去,将追责问责情况公布出去,真正让全体民众参与进来,打一场真正的人民战争。
四要严肃量化问责。环保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问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也制定了《开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问责实施办法》,责任追究直接到最基层,对县、乡到村级干部及村级网格长责任追究都进行了明确,凡是对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强化督查和巡查整改落实不力、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等情况进行追责、问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县直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问责实施办法》,结合我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
同志们,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全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完成,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紧迫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摒弃厌战情绪、麻痹观念和应付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好秋冬季攻坚任务落实,全面完成年初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