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上存有差距。存在问题11个。

(五)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上存有差距。存在问题11个。

1.有的地方和单位暗箱操选任干部,在扩大民主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从调研推荐、动议提出考察人选到考察、讨论决定、任命等环节,都以保密为幌子,仅在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等少数人的小范围内运作,不但群众不知情,连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时也只送交一份名单,使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基本不存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往往是带着框框到群众中去搞所谓的推荐,群众只能顺水推舟地推荐早已内定的人选。

2.有的地方和单位存在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选任主体特别是“一把手”往往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既看不见、也管不了的无法监督状态,使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家长制作风,在推荐环节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干预干部考察工作,酝酿干部先入为主,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质量不高。

3.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存在近亲繁殖,迁就照顾的问题。有的搞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人情,使得在选人用人上不坚持五湖四海,视野狭窄,眼光仅仅停留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身边少数人身上,选所熟悉的,用自己喜欢的人。有的为了照顾上级、同学、同乡、同事、战友、亲朋好友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既不坚持原则,也不尊重民意,将一些不该提拔的提拔了,不该重用的重用了,应该下去的保留了。

4.干部选任工作论资排辈,缺乏竞争。有的不看能力看资历,不看水平看辈分,不看政绩看工龄,导致一些人混年头,熬岁月,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即使政绩平平也能得到提拔使用,而大批年轻的优秀人才却受到压制;有的搞实际上的“终身制”,存在着“不到年龄不离岗,不犯错误不下岗”的现象,使得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领导干部队伍老化。

5.干部选任工作论条块分割,缺乏整合。目前的干部体制,客观上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各管理一批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又都各自储备了一大批干部,然而隶属关系不一,单位性质不一,干部交流不能进行,导致有的地方和单位人才过剩,有的单位人才匮乏,无形之中形成了条块分割。

6.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管理体系,存在“选不准、用不好”的现象,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和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完善。

7.缺乏现代人力资源配置的观念和手段,存在“方法单一、人才难选”的现象。

8.选任主客体素质不高、官本位意识浓厚,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被选拔者“跑、要、买”,跑上司、跑关系、跑群众,不择手段,不惜花重金,千法万法,贿赂各方,将自己推上官位。选拔主体素质不高,存在“用人失察失误”、考察失真失实,执行程序走过场或违背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会议“跑风漏气”等问题。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考察材料不齐或不规范,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不规范或缺项,干部选任工作文书档案不规范等问题。

9.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监督主体与客体发生错位,现有监督机构发挥作用不大,缺乏监督合力、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有力的监督手段措施。

10.容错纠错机制尚未建立,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对《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仅作转发,体系化的落实措施还没有制定完成,真正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干部难选。

11.干部教育管理制度执行不彻底,常态化的干部轮训机制没有建立。

(六)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上存有差距。存在问题8个。

1.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形成常态,在平时的工作中还没有做到自觉应用、及时应用。

2.批评他人时存在顾及心理,不敢直戳痛处,有一定的好人主义倾向。

3.自我批评时有所保留,对一些深层次根源问题缺少揭开伤疤的勇气,导致问题年年查年年有。

4.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讲成绩长篇大论、谈问题浮于表面、挖根源点到即止的情况。

5.廉洁自律工作的落实方法较为单一,过多停留在学习教育阶段,缺乏考核监督手段。

6.机关部门工作作风有待提高,推诿扯皮现象依然存在。

7.对廉洁自律工作的认识还不深入,片面地将其理解为个人思想境界问题,对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有所忽视。

8.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