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长效机制的思考5篇

【篇一】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代表反映民意、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是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都对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提出了明确部署要求。南开区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区域实际,对新形势下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进行了积极思考与探索。

一、注重工作实践,健全联络机制

(一)完善工作制度。我区早在xx年、xx年就先后通过了关于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和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暂行办法,20xx年又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代表联系群众的基本内容、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等,规范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各级代表之间、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事宜,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针对“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对联系代表工作没有专人负责、与代表联系的渠道不畅的问题,探索在“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建立“代表工作联系人”制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代表工作联系人以汇报工作、回答询问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密切了代表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对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建全联系网络。组建了选民联系网,向选民联系人发放聘书和代表“四公开”(公开代表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办公地点)联系卡,向代表发放《代表联系手册》,进一步明确代表和选民联系人的职责、任务和联系方式。畅通了代表与选民联系的渠道,增强了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

建立了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网,每一位市人大代表都有一个联系的街代表组,街代表组适时邀请市代表参加区代表活动,加强了市、区代表的联系,对于不属于本区范围内的问题,可通过市人大代表向市管单位反映。这样,既方便了选民向市、区代表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有利于市代表接受选举单位的监督,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作用。

(三)提升代表工作平台建设水平。2014年制定了关于在选区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的意见,20xx年实现了12个街道、115个选区“家站设置全覆盖”。建立并认真执行代表签到、活动记录、选民反映情况登记处理和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动员全区人大代表深入选区、深入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决议、决定,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0xx年,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在选区建站“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24个示范代表工作站。主任会议成员深入12个街道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各工作站硬件建设情况,查阅活动记录,深入推进示范代表工作站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搭建有效载体,支持和保障代表深入选区、深入群众,与居民面对面“零距离”互动,倾听选民心声,反映人民意愿,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四)拓展联系内容和渠道。注意始终将中央精神和市委、区委的重要决策,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作为联系的固定内容并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新精神、新思路、新要求及时纳入联系内容。结合“创文创卫”“双万双服”等活动要求,组织代表围绕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选区走访选民,利用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和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关切。

主动适应信息化建设要求,充分利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代表工作微信群、qq群等电子交互平台,完善信息发布、联系代表、回应关切等功能,增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互动。建立了代表议案建议在线办理平台,较好地实现了内容数据化、办理网络化、督办在线化、结果公开化,支持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功能,为人大代表搭建高效简捷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同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剖析存在问题

在探索和实践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代表的主动性不强,二是群众的认同感不强,三是联系的实效性不强。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代表联系群众的法律规定不完善。作为专门规范代表权利义务和履职行为的代表法,对于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方面规定较为原则,加之地方缺乏与之配套的具体制度、程序、量化标准和刚性约束,联系活动在实际中容易流于形式。二是代表联系群众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大部分代表是兼职,往往因忙于本职工作,在履行代表职务方面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再加上在监督代表联系群众方面缺乏操作性强的约束激励机制,对联系群众活动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代表对于“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没有真正认识到位。三是代表联络群众的保障有所欠缺。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的活动缺乏周到服务、有力组织,部分代表单位无法保障代表联系选民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限制了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工作思考,明确用力方向

(一)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政治意识。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代表履行职务的内在需要。代表提出议案、建议,行使选举、表决、监督等权力,都必须以联系人民群众为前提和基础,以人民群众的意志为依据。只有建立在广泛联系群众、充分了解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代表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代表意识,不断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联系群众的能力水平。根据代表不同的职业特点,分别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有计划、多形式的培训,在提升人大代表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如何提高议案、建议和调研报告质量,如何解答处理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能力方面下功夫,使人大代表更充分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了解区域重点工作进展和相关信息资料,更好地与人民群众沟通,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不断提高代表联系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代表走访选民、向选民述职评议和联系选民的激励约束和绩效考评制度。细化代表联系选民的时间、内容与实效,规定代表每年走访选民的频次和人数,组织代表定点、定期以社区代表工作站等为平台,集中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保证联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促进代表增强责任意识,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四)注重服务保障,夯实代表联系群众的基础平台。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关心代表生活,帮助代表排忧解难,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条件。创新联系方式,充分利用人大网站、电子信箱、微信等传媒手段,促进代表与群众互动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代表联系群众情况及成效,展示树立人大代表良好形象,赢得全社会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支持和尊重,为代表联系群众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对坚持人民民主的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中央深改组、全国和省人大先后对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履职、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质量必须牢牢抓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个关键。本文结合笔者所在地永安市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等工作平台建设实践情况,对新形势下如何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长效机制进行初步探究。

一、我市推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回顾

我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室建设大体经历了以下阶段:一是摸索阶段。该项工作始于2009年底的“人大代表活动站”,在试点基础上全市各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所在地建设了“人大代表活动站”,并按片区探索逐步设立“片区人大代表活动站”,奠定了一定的工作基础。二是试行阶段。20xx年5月,提出“阵地建设有新突破、服务群众有新举措、代表活动有新要求、履职能力有新提升”的“四新”要求,在乡镇街道推动建立了“人大代表服务中心”,在部分村居建立了“人大代表社情民意联络点”,探索拓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新途径。三是部署和推进阶段。闽常办综〔20xx〕79号文下发后,通过专题调研、联席会、现场推进会、制定活动小组工作意见等,多举措部署、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完善,不断改进代表活动小组的管理和活动制度。

综观前期工作情况,经调研了解,工作推进进度不一、联系群众机制不足、代表参与性发动不够等问题明显,活动室建设可以说尚处于前期搭架子建平台、从坐班安排起步阶段,在联系群众的频度、广度、深度和效果上谋划不足。这些问题,可以说是当前大多数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问题的一个小缩影,总体上看,当前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与驱动力问题,以及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实效性等问题,都有待实践中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新时代下做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与实践困境

人大代表是人民依法选举产生的权利代理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和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自身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既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法定义不容辞的责任;既是协商民主制度的需要,也是履职发挥作用的客观要求。综观当前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笔者认为以下实践困境有待突破:一是被动参与联系为主,联系群众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为什么联系”的问题没有解决。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仍显被动,基本处于“触一下、动一下”的状态,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中存在着一定的缺位、失声现象。说到底,是代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解决好代表职务责任与代表谁的问题。二是联系形式相对单一,联系群众代表主体地位不突出,“怎么样联系”的问题没有解决。常见的联系方式如接待群众来访、固定挂包联系户、设立代表信箱公布联系方式、向选民述职及集体视察调研等,群众的从属位置为主,缺乏双向度的互动过程,多重身份下代表履职的身份、地位和影响彰显不明。三是民意落实渠道不畅,联系群众的成果转化动力不足,“联系后怎么办”的问题没有解决。怎样让联系群众工作既能解决问题,又不超出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能与实际能力,是需实践回答的问题。四是依法履职能力有欠缺,组织服务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实效性常态化”机制没有跟进。总体而言,履职的活动缺乏周到服务和有力组织保障体系,形不成“拳头”效应,后续常态化推进有隐忧。

三、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长效机制的路径思考

完善代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笔者认为,应推动“四造”,带动“十二个起来”。

(一)锻造闭会履职“方向盘”,破解闭会履职困惑

建立代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关键是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确定正确的履职方向,把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建设好,把联系人民群众的各项工作内容落到实处,在实干中回答闭会期间如何履好职的问题。

1.平台建设建管并重,让代表“动起来”。平台只是为代表提供了一个履职载体,搭建平台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机制,推动平台活动进入良性轨道。首要的,是固化代表联系群众的履职路径,落细落实工作内容。应把“不忘初心为民呼、牢记使命履好职”作为一种使命和责任担当,把握“同原选区选民保持经常性联系”的原则,不断坐实联系对象,充实活动形式,以扎实的履职之举,用实际行动书写“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时代篇章。其次,要定位和把握平台窗口,强化常态工作机制。闭会期间至少应强化平台一定周期内的代表“四日”活动,即:接待日、访民日、学习日、议政日等,让选民知其行、见其人、闻其声。

2.主题活动重点突出,让活动“实起来”。围绕代表履职和反映群众意见,代表应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深化联系群众内容,最好有重点、有主题、有特色。可以人大代表基层行为着眼点,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刷出代表的存在感;可以发挥代表小组作用为根本,让代表小组活动多起来、实起来,让代表产生更多的获得感,多给代表出题目、下任务,也会倒逼人大代表带着问题去主动联系选民,带着任务去积极履职。

3.社情民意有序传送,让民声“响起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的权利;与选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也是代表的义务。一方面,要引导代表通过建议批评意见发声,增强代表处理社情民意的能力;另一方面,需要人大工作部门规范社情民意的处理机制,实现代表由“传话筒”到“过滤器”的转变。

(二)打造社情民意“回音壁”,培育代表履职文化

生活中三个现象笔者颇有感触:一是全国“两会”前后宣传声势浩大,全国“两会”已成为近年来两会前后备受关注的热点词;二是地方两会社会关注度传递出的声音普遍不大;三是代表换届选举时宣传工作轰轰烈烈,选举后却寂静无声。以上现象,无形中拷问着地方人大工作及代表履职文化。建议:

4.设立代表园地专栏,将故事“讲起来”。建议打造一堵代表园地的“文化墙”,定期登载人大代表的系列活动及为民解忧的事例,展示人大工作与代表履职的情况,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构筑起代表在履职的亮丽风景线。这不仅是代表实绩的展示、代表影响力的体现,更是对代表履职的监督,它有利于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使代表从“要我联系”到“我要联系”;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倒逼“一府一委两院”将每一个环节做细做实。

5.弘扬代表履职文化,将责任“扛起来”。文化是人的心灵导向,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能使文化概念不断外化为行为。要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长效机制,一是有必要凝炼出能为世人广泛接受的人大代表文化,让代表“潜移默化”受到文化熏陶,认清肩上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二是要象抓代表换届选举一样抓好人大和代表工作的宣传,增强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营造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诉求通过人大制度特有行权模式加以解决。

6.网络平台助力前行,将素质“强起来”。网络平台助手,也可较好地解决代表职务与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问题。一方面,要增强人大政务信息网络透明度,建立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快捷渠道,畅通代表知情知政和反映问题的渠道,使代表既能及时了解政情,又方便反映意见建议。另一方面,要利用“互联网+履职”新模式延伸代表工作触角,集中民意增强实效。

(三)织造履职工作“监督台”,强化代表履职责任

之前代表工作强调服务保障居多,管理监督很少提及。中发[20xx]3号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要着力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强化管理监督压实责任,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建议:

7.推行代表亮岗履职,将身份“亮起来”。亮出自己的代表身份,既是一种公开,又是一种自律。一方面,亮身份,可以让人民群众知道谁是代表、有问题知道向谁反映和沟通,方便群众联系和监督;另一方面,亮身份,也让代表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人大代表,不忘自己的代表身份。代表身份亮起来,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责任的表现。建立代表联系群众长效机制,需以“营造代表履职氛围,树立代表履职自信”为抓手,让代表“敢亮身份,能亮身份,亮好身份”。

8.强化代表述职评议,将监督“树起来”。《代表法》第45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代表述职评议将代表工作实绩评判权交给群众,有助于在代表和选民群众间架起“连心桥”,通过群众监督助推代表履职尽责。

9.完善履职考核管理,将实绩“用起来”。“形象代表”、“哑巴代表”、“挂名代表”始终是多方的诟病。要代表“有为”,必须建立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引导代表“在其位,谋其政”。江苏南京秦淮区瑞金路街道人大工委、四川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人大主席团制定的代表“履职清单”,江苏扬州市出台《市人大代表履职项目化考核评价办法》只用一张a4纸就让代表对自己每年该做些什么“一目了然”等做法,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四)构造履职服务“保障线”,助推桥梁纽带作用

筑牢服务保障线,做好组织、服务、协调、保障等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职责。以下三方面应作为重点保障内容:

10.畅通建议办理机制,将实效“办起来”。人大代表履职成果运用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通过议案建议解决现实问题。代表、群众更关心的是能够解决问题或者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建立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建议将代表联系群众反映上来的建议意见等及时纳入办理范畴,把办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落实上,架设代表履职的“幸福桥”。

11.加强指导上下联动,将工作“带起来”。宪法和法律把人大上下级关系界定为监督、指导和联系。但就联系而言,总体不够紧密,程序意义大于实体意义。落实代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发挥好上级人大的引领作用,上下联动,及时总结推广代表履职的典型经验,为密切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

12.落实履职服务保障,将后勤“管起来”。如今,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场所基本搭建,功能作用要发挥出来,工作成效要体现出来,需要强化人大“两个机关”建设职能,切实解决好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制管人,强化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保障。

【篇三】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本质体现,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张德江在人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仅是对人大代表使命的呼唤,也是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现状和不足

(一)联系活动开展不经常、认识不到位。个别代表对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存在嫌麻烦、怕招事的心态。很多代表只参加组织上安排的各种活动,有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和开展履职活动只限于参加组织统一安排的活动,缺乏主动与选民联系沟通,平时也较少深入到群众中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

(二)联系范围小、质量不够高。有的代表只联系本单位的群众,与其他群众联系较少,不能最大范围地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有的代表满足于“见见面,说说话”,有完成任务的想法,没有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缺少跟踪问效的韧性,联系质量不够高。

(三)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不够高。有些代表虽然参加了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和有关活动,但由于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问题能力等比较欠缺,在联系选民中,对群众的疑问不能讲清政策依据法规解疑释惑。看到问题抓不住关键,拿不出对策,提不出有份量的建议。

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不够完善。《代表法》虽然提出了代表联系选民的要求,但对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方式、途径规定的还不够具体。比如,各级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存在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能划分不统一,尤其对其性质、职能、工作方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联系活动容易被纳入工作作风范畴,缺乏法理上的刚性规定。

(二)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认识存在偏差。有的群众认为现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不能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与代表联系再多、再好也没有多大实际价值,缺乏联系代表的主动性;有的直接选举代表认为自己本身就是群众,而有的间接选举代表认为兼顾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已经不易,很难有充足时间专门从事联系活动;有的代表工作部门同志认为代表履职活动已涉及大量联系群众内容,没必要将联系活动单列出来代推进。

(三)组织保障跟进不力。一是虽然出台了代表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规定,但未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予以跟进落实,代表开展活动还缺少场所。二是有的满足于传统的联系手段,在新媒体的有效运用、信息平台的深度开发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代表官网活跃度还不够高。三是有的对代表联系活动宣传引导力度不大,致使联系活动缺乏舆论基础和民意基础。

三、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法和途径

(一)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建设。一、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要得到有效落实,就必须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长效化、法制化。《代表法》明确提出了代表联系选民的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不断总结代表联系群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我市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开展并深入推进了“双联”活动。根据每位代表的职业特点、所在地域,按照“1、2、3”的原则,安排每位市人大代表定点联系1个基层单位(社区、村或企业),相对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县区或乡镇人大代表2名、群众3名。为方便工作联系,统一编制印发了双联活动联系手册,发到县区和每个代表,切实增强了代表工作实效。二、建立和完善保障与监督机制,确保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落到实处。只有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督办处理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才能得以规范和保障。我市积极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全面推进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通过制定下发“市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表”,对代表参加活动、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参加培训、开展调研等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加强代表履职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调动了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市统一印制了《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提供给每位市人大代表,由其本人或所在代表组召集人帮助做好日常记录,于次年人代会期间交由各县区人代联委集中收齐汇总后上报市人大人代联委。我市还根据省人大部署要求,开展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我们选择了灌云县和连云区作为试点,率先开展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并参考外地市做法,统一设计了述职评议的工作流程和表格样式。去年市人大代表在县区常委会上口头述职6人,书面述职12人。东海县也积极开展了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一、充分利用人大网站、新闻媒体等,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级国家机关、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切实尊重保障代表权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代表地位、维护代表权利、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的良好氛围。二、代表要转变工作作风,讲究联系方法。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代表首先要经常活动在群众中间,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和体察百姓疾苦为主,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群众的集体智慧,做到思想上息息相通,感情上水乳交融,工作上为民谋利,更好地实现下情上达,上情下转,这样才能提高国家机关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要结合履职实际,拓宽联系渠道。除了固定联系一些群众外,还应当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采取走访、接待来访、通信、电话、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网络平台及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联系群众。通过正确有效的方法和策略,联系群众,履行职责,筑牢人大代表履职的基石,使代表联系群众的实践活动成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内容。

(三)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提供组织保障。一、加强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利用。抓紧推动建立代表联络站、活动室、联络点等“硬件建设”,重视解决好软硬失衡、建管用脱节等问题。要深度开发资源,确保发挥效益最大化。要发挥已经建好的固定场所的作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能闲置浪费资源。要在室内醒目位置公示代表的职务、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有事找得到代表。要提倡公开站点全年联系群众活动的计划和内容,鼓励群众采用面对面交谈方式与代表交流。二、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搭建各级人大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网络平台。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新背景下,如何通过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搭建各级人大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网络平台,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要仅仅把人大信息化看成是一个单纯的技术运用,而要把它看成是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和人大制度完善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如何能够更广泛地联系群众,更深入地收集民意,开辟更通畅的渠道让公众了解、监督人大工作,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制度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应该进一步增强人大信息化意识,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不仅是一个号召,也是一个要求,更是对百姓利益坚守的最低标准。只有做到这一点,人大代表才会得到百姓的拥戴,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会深深根植于百姓心中,人大工作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每个代表的职责所在。要始终以保障人民利益为根本,尊重和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作用,不断推进联系活动开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篇四】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我赴浙沪两省市就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作了学习考察。两省市创新发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作法和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浙沪两省市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浙江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通过网络平台创新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的探索之路,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网络建设上,采用“集中建设、全省共享、属地管理、分级指导”的建设模式,利用浙江省农业厅已投资一千多万元建成的“农民信箱”网络平台,不搞硬件重复建设,以每年24万元的租赁方式,短时间内建成了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平台分“代表履职”和“联系群众”两个子系统,分两步建设。“代表履职”系统已于2013年8月启用,“联系群众”子系统正在建设中。“代表履职”系统设置“工作信息、议案建议、代表履职、网络交流、资料库、电子文档、我的平台”等7个主要栏目。其主要有“信息阅览查询、代表履职服务、邮件短信收发、文件资料接收和网络交流互动”5项功能。网络涵盖浙江5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注册用户近10万人。目前,正在研发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手机版(苹果、安卓两套软件系统),方便代表使用。

网络运行上,实现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部门共享资源、交流互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在人代会和常委会期间,通过平台发送会议通知、工作报告、法规草案、会议简报等文件资料。闭会期间开展业务联系、发送通知文件、安排活动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等工作。“一府两院”通过平台介绍工作动态、回答工作询问、征求代表建议、反馈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等。人大代表通过平台可以联系人大和“一府两院”门户网站,了解工作动态,登记履职信息、查阅文件资料、递交议案建议、掌握议案建议办理动态等。代表之间还可以通过“网络交流”栏目介绍履职经验、提交履职案例、讨论热点话题等。

网络管理上,分总站、本站、分站、支站四级,实行动态化分级管理。省、市、县、乡人大机关建立工作机构,指派联络员,承担服务平台的维护运行、培训推广、信息加载、审核管理等工作。代表工作部门围绕建设目标,听取代表的改进意见,提供加载内容,完善管理手段,加强协调服务。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与网络维护,对平台设置和功能进行修改调整,优化流程和网页,推动平台建设和运行。

(二)上海市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上海市十分重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通过建立“代表联络室”等载体,畅通和丰富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

制度建设上,上海市委转发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进和规范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对代表联络服务部门的机构名称,设置方式、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工作职责等作出了规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就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方式,反映意见建议的途径和处理、反馈机制,联系人民群众的服务保障,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等作了规范。

载体建设上,上海市在98个社区(街道)和44个非街道建制(开发区、高新科技园等新型区域和部分乡镇人大)全部设立了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对外统一挂牌。联络室内活动制度、代表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活动时间、活动计划、活动内容等信息上墙公开。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到基层履职提供联络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上,上海市以区县为单位,以社区(街道)为依托,安排各级人大代表相对固定联系一个居委会,公开代表身份和联系方式,规定代表以座谈、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集中到社区开展联系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代表意见快递平台等,直接或转交社区(街道)、市区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并答复代表,各级人大有关工作部门跟踪督办。代表联络室工作经费由财政拨付,列入年度预算。

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一些收获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上海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从人员配备、场所安排、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保障。浙江省委主要领导通过履职平台寄语代表,鼓励代表多用、用好履职平台。浙江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组成部门通过履职平台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在使用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和使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领导小组,指导人大代表、工作人员用好平台,使人大工作紧跟新形势,更加符合与时俱进新要求,保障了联系群众工作落实到位,开展有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是根本。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和代表联络室建设与使用,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人大工作充满活力、代表工作赋予生机的重要举措,也是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新型工具。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工作者,积极将网络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作方式有机结合,拓宽代表履职、密切联系群众渠道,保证代表反映民意多了一辆“直通车”,联系代表增加了一条“快速路”,保障代表履职添了一把“新利器”。

(三)开拓创新是动力。不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方式,发挥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作用,就必须推动人大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推动代表工作与时俱进。只有在思想观念上、工作谋划上、履职方式上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思路,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拓宽联系人民群众渠道,在坚持中提高,在探索中创新,才能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三、对我省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拓展和提升代表工作方面也作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如,去年制订出台了两个联系工作制度,推动了联系群众工作开展。创新性地将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夕分别在《青海日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扩大社会影响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但是,还存在工作机构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双向互动交流不够畅通,各地代表联络室建设发展不平衡,名称不统一、制度不健全、活动不经常等问题,影响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方便快捷实用的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在各地设立建设“人大代表联络室”,实现信息网络技术与实物载体平台工作方式相结合,是今后代表工作与时俱进的努力方向。

(一)关于我省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建设

鉴于网络履职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和我们现有网络技术建设相对滞后的实际,我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可分三步走。

第一步,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按照“方便、实用、快捷”的原则,在省人大门户网站上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窗口,向人大代表提供信息阅览查询、代表履职服务登记、邮件短信收发、文件资料接收等四项功能。代表可通过该平台了解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递交和查询代表议案建议及办理情况,登记代表履职活动,联系人大工作机构等。第二步,优化平台服务功能。通过一个时期的试运行,代表工作部门、信息中心及省人大相关处室总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系统功能、栏目设置和信息资料内容进行完善和提升,优化网络平台的操作和功能设置。同时设计开发代表履职平台的手机版软件(苹果和安卓两个系统)。第三步,规范完善平台系统。充实系统内容,优化软件设计,使该系统栏目内容更加丰富,作用功能更趋完善,覆盖和延伸更为广泛和深入,成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相关部门交流互动的工作平台和电子桥梁。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代表联系群众工作

本着一室多用原则,引导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现有的乡镇、社区服务场所设立挂牌“代表联络室”,使之建设成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行职务,密切联系群众的载体和依托,逐步实现全覆盖。一是规范完善平台。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接待室”。乡镇、街道、社区可利用“党员活动室”、“老干部活动室”、“人大代表之家”、“基层图书室”和社区服务场所等现有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对外统一挂“代表联络室”,建设成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载体和平台。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可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完善《代表联络室工作职责》、《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等规范性制度。代表名单、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计划等信息可以一并上墙公布,便于联系群众和接受选民监督。三是搞好协调服务。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指导,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听取意见建议等形式开展代表活动。固定一名专兼职联络员,落实活动安排,收集意见建议,做好活动记录,服务保障人大代表履职。省人大常委会可适时召开座谈会,推广工作经验,制订印发规范性指导文件,促进代表联络室建设和发展,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篇五】

加强人大代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方面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增强履职意识,同时,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xx年9月2日,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如何做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今后如何做好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从制度上得到保证。

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要求

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由我国的政权性质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所决定,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色。正因为如此,《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都明确要求人大代表应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一方面要求人大代表必须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其法定职责,认真履行,另一方面也要求人大代表依法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我们党对代表联系群众也十分重视,并在一些重要报告或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要求“通过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目前代表联系群众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从法律层面来说,代表联系群众到底是职务行为还是任意行为,相关法律缺乏清晰、明确的定位。代表法就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如规定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但对代表联系群众未作出同样的规定,实际上意味着这种行为对代表而言,带有某种任意行为的色彩,代表联系群众只是作为一种工作作风,一种政治责任。从现实层面来说,由于我国代表实行的是兼职代表制,代表都有自己的工作,往往由于自身事务繁忙,造成代表履职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到位。有的代表在与选民联系时比较被动,仅限于参加组织上安排的活动,主动与选民联系沟通不够,很少深入到群众中去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有的联系选民活动比较少,没有形成常态化。

2、代表联系群众的普遍性和广泛性不够。由于一个代表所在的选区涉及农村行政村5至8个,城镇居和企事业单位几十个,每个选区选民也都在五千至一万人。造成有的代表只与自己熟悉的人员联系较多,与其他群众联系较少,有的代表与本单位或本村选民联系较多,与本选区其他选民联系很少,不能普遍和广泛地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

3、代表联系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多数代表联系群众存在形式主义倾向,没有注重实际效果,群众的认同感不高。现实中有的代表在联系群众中,存在着漂浮现象,满足于见见面、说说话,没有深入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以至提不出有份量、有影响的建议案;有的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归纳问题抓不住要害,提建议说不到点子上,导致所提意见难以解决落实;有的代表职责意识不强,以工作忙为由,很少联系群众,对社情民意了解不多,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时只能少发言,或者说空话套话。有的代表缺乏联系群众的经验,对接待选民有畏惧,怕接待后许多问题缠在身上又解决不了,尽量回避减少麻烦,从而导致联系群众的实效性减弱。

4、代表联系群众联系渠道不够畅通,联系方式不够规范。尽管各地在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建立代表联络(工作站)、代表接待室、代表之家、代表网络平台等,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月、代表活动周、代表进社区、发放代表联系选民卡、召开选民座谈会、代表向选民述职等,但很少做到全覆盖、经常性、持续性,缺少常态化的制度安排,缺乏利用互联网等新兴通讯工具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的渠道。

5、代表联系群众机制不够健全,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由于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正在探索之中,组织保障不够健全,缺乏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指导不够有力,物质保障和时间保障不够充分,多数代表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代表联系群众的激励评价机制。

三、几点建议

1、增强人大代表的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广泛宣传代表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代表的思想认识,增强联系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代表树立为民代言的崇高使命,做到广泛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2、拓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平台。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形式。代表小组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闭会活动的基本形式,是代表开展视察、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主渠道。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增加活动次数,深化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建立与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村居、选民等直接联系制度。二要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工作)站制度。代表联络站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有效形式,通过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代表工作站的集体活动。一方面达到为代表就近、方便、合法、有序、广泛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提供平台支撑。另一方面保障了群众在固定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找到自己的代表,向代表反映各种愿望和要求。并通过联络站代表的视察、调查分析后,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以各种形式协调、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代表联络站应尽力做到全覆盖,确保每三至五个选区有一个固定站点,做到活动正常,至少每月一次接待选民,听取选民意见和要求,积极服务选民,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要开辟多种渠道,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工具,建立网络平台,广泛联系群众。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的作用,引导代表选民积极参与,探索利用qq群、微信等网络即时交流软件,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群”等在线交流平台,规定固定的代表、固定的时间在线实时与选民交流,其余时间群众可以通过qq留言或发电子邮件的形式反映情况。这一方式参与形式简便,人数没有限制,互动交流活跃,可成为年轻的选民群体表达诉求的有效平台,拓展联系群众的广度。

3、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方式。一是代表应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深化联系群众内容,紧紧围绕党委的重要决策、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及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一府两院”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等方面,确定联系群众内容。二是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需要丰富。除了固定联系一些群众外,应当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采取走访、接待来访、通信、电话、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代表网页及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经常进社区、进村、进企、进校、和群众交朋友,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掌握实情,获取第一手详实材料,为参政议政提供有力的实践依据。三是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代表在联系群众过程中,听取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要求、意愿、意见、建议和诉求时,要认真分析、实地调查,及时把这些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转化为代表的议案和建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反映给有关机关和组织,并跟踪落实情况,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4、确保人大代表联系群众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切实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本领。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力度,为提高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能力打下良好基础。要把代表学习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加强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等基础上,对代表如何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如何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如何撰写建议案进行专门培训。要及时向代表寄送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大、“一府两院”阶段性重点工作等信息资料,使代表在联系群众活动中更好地与人民群众沟通,回答人民群众的询问。二是切实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我国实行的是兼职代表制,代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履行代表职务和联系群众方面往往时间和精力不够。应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经常性,为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切实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实效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质在于广泛地收集民意,为更好地履职打下基础。应探索建立代表联系群众评价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登记表,对联系群众活动主要内容、群众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作为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

5、健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通过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为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了指导。代表能否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关系到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人大地位的认同。因此,必须加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路径设计,完善制度,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细化有关规定。按照十八大报告指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已有的关于代表联系群众的规定。如可以制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代表联系选民实施细则,完善代表活动月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等工作规则和制度,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尽可能细化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应结合实际,具体明确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方式、途径和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服务,实现代表依法履职的时间、物质、知情、组织等履职保障,免除代表联系群众的后顾之忧,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更多的服务保障和支持。二是加强建议意见办理,提高联系实效。要切实解决好代表联系群众后所反映的问题,这是确保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是否有生命力和长久性的根本。因此,应加强对代表联系群众时收集到意见建议的处理。对一般性问题当场答复,或向有关部门咨询后当场答复选民;对一些较为复杂或综合性较强的,通过调查后,及时以建议案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处理,并答复代表和选民。人大代表工作机构应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注重实效,调动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接受选民监督。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发挥好人大代表网站的作用,定期发布代表接待选民预告信息,方便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及时传递经验交流资料,拓展代表与代表之间的相互学习。对联系群众较少的代表实行定期督促与重点提醒相结合的服务。健全和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对代表联系群众的情况,收集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情况如实纪录,并扩大公开范围。要形成评价机制。根据“由谁选举,向谁负责,受谁监督”原则,每年安排、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原则上每位代表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此外,还可以通过召开代表专题汇报会、选民小组会、代表定期走访选民征求意见等方式,增强代表向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和勇于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表彰优秀代表,形成代表联系群众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总之,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责,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需努力探索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努力实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使人大代表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广泛地深入基层,全方位、多渠道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能够得到及时表达,为民代言的“正能量”得到更加充分发挥,促进政府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向前发展。

【篇六】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存在诸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制度缺失,即相关的法律规定、政策措施以及工作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完善、不配套、不具体等问题。

一、充分认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重要内容。早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时,就将“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明确写进了报告之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新要求。2011年11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修改《湖南省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时,增加了代表联系群众方面的规定。20xx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和依托。只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更好地展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各级人大代表只有广泛联系群众,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彻底杜绝“开会代表”、“举手代表”、“形式代表”、“荣誉代表”现象。

人大代表要积极主动联系群众。“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广泛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人大代表的天职。不论人大代表本来的身份是什么,一旦当选为人大代表,在广大选民眼中,人大代表就是人民公仆,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选民)服务。因此,从成功当选为人大代表时起,人大代表就要将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入脑入心。

二、健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提高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能力。人大代表虽然都是其本行业内的优秀人才,但至少在当选前,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大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如何履好职等知识了解不多。因此,首先必须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联系群众的能力,使代表熟练掌握撰写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知识,增强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的能力。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要贯穿整届人大代表任职过程中,培训内容要结合代表履职活动的开展不断更新。

二是要积极搭建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分散在各地(各行业),搭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尤为重要。各级人大要以“人大代表之家”为依托,一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二是要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广泛走访选民、座谈、接待来访、向选民述职,服务选民,为选民排忧解难等活动。三是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向人民群众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

三是要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保障措施。人大代表大多数是兼职,代表履职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时间、精力、经费。一是要保障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时间。人大代表要拟定联系群众工作计划,并向所在单位报告,必要时可向本级人大报告,便于所在单位为其开展联系群众工作安排时间。二是保障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必要经费。人大代表在联系群众工作中,需要发生车、船费以及误餐等支出。各级人大要根据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开展情况,保障联系群众的必要经费,保证不致影响其正常生活。三是要支持配合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要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提供坚强的支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意义,积极支持配合人大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推动政府工作开展。

四是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督促考核机制。各级人大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督促考核机制。将联系群众工作的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人大代表是否称职的重要指标,并适时在同级人代会上通报,以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