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紧紧抓住创建平安这个细胞工程,把深入推进平安创建作为稳定工作的总抓手,不断强化治安防范,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全面落实“平安进万家”的各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局平安创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努力开创我局平安创建工作新局面。
二、任务要求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确保社会稳定。健全予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局领导挂帅,大家参与的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扎实抓好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各种手段,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干群矛盾、涉法信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力争做到一般矛盾、疑难矛盾纠纷不出所,重大矛盾不出镇,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建立情报预警机制,确保政治稳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反邪教工作预案,把住关口,及时掌握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控制,防止非法“党组结社”和利用社会热点问题扩大矛盾、制造事端。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窃密和破坏活动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深化与“法轮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斗争,确保“零聚集、零活动、零上访、零闹事”。对非法宗教组织,坚持打击和教育转化并重,防止大型非法聚会,防止境外势力插手干预。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建立治安防控机制,确保群众安全。构筑局班子统一领导、办公室各负其责,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点线面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4、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机制,确保公共安全。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防范在先,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二是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要针对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疫情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和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制定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动转高效的处置预案,对发生的大事件和大案件,要确保处置快速有效,将影响和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做到“四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三、工作措施
1、制定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人员遵守财经纪律、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受理财政范围的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
2、积极预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上访群众的说服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保质保量地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困难企业、弱势群体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矛盾的发生。
3、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财政人员法制教育,严格依法办事,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切实做好单位自身安全保障工作,全天候轮流值班;在主要的通道处安装监视器,实时监控。
4、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单位”的目标,严格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及时完成市综治委交办的各项综治工作任务。
四、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明确综治工作的职责,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综治工作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位置,实行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副组长专职抓,经办人员具体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抓住重点
要明确本单位的齐抓共管的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加强对综治工作齐抓共管的监督。
(三)加强督促,严格考评。
将创建“平安财政”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重要内容之一,每年对各科室创建平安工作实行严格考评制度。要求全面启动开展创建平安活动,每个工作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市考评组的督促检查,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扎实有效,成绩明显突出的办公室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实行黄牌警告,督促整顿;对考评不达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