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收到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23个已整改到位,其中20个须长期坚持按整改标准抓落实,另2个正积极推进。共建立制度6项,完善制度24项,清退资金368981.25元,开展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21人。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李国荣任组长,局长邓象庭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朱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25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党组书记李国荣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业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党组书记李国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着重解决部分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期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纪检等各类规章制度30项。由党组书记李国荣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六)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期间我们积极征求市委巡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1.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不到位。未认真落实2017年第三次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没有如实报告选人用人工作、乱发津补贴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相关落实工作方案并抓好督查落实。2月11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省市“两会”精神,加强节前教育。二是修订了人事工作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分管财务和人事的领导和相关财务人员、人事科长提出了批评。四是制定了《关于清退2013年以来应由个人支付的相关费用方案》,按“益巡办函〔2017〕64号”要求对津补贴进行了认真清理核对,将2013年以来应由个人支付的医保金、奖金个人所得税、慈善和助残“一日捐”全部清退到位,2018年度在职干部职工个人应交医保金已从3月份工资中代扣代缴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依法独立统计,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登记制度。二是出台了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的管理和监控,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平台上报环节的实时监控;完善各专业数据评估办法,加强数据评估审核力度;规范数据发布流程:专业科室——分管局领导——综合科及分管综合科局领导——局长(商书记)。三是开展一套表调查,做实名录库。新申请入库单位须按统一模板上传信息照片;在名录库审核中,必须同时签署申报人及现场核实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业、贸易业“四上”单位申报入库还须提交加盖税务部门或企业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和巡查力度。制定了统计执法和巡查工作方案,由专业执法队伍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按双随机要求2018年对40个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2个区县(市)和2个单位开展统计巡查。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3.政治学习不深入。2013年以来,党组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不系统,对省、市党代会重要会议精神没有组织学习,也没有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6名班子成员及市管干部存在补抄、反复补记和涂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学习文件和方案。出台了《益阳市统计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益统党〔2017〕24号)和《益阳市统计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二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收看了十九大开幕式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召开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会和集中宣讲报告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2月22日至27日集中学习十九大精神,邀请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祁峰和桃江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白秋讲授辅导课。三是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按照“自学、听课、发言、研讨、总结、通报”六个环节的要求,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了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要求。四是各支部开展了学习十九大精神、集中观看电教片《榜样》、召开心得交流会等不同主题和形式的学习活动9次,党组中心组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的学习活动。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4.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2015年5月至8月,长达3个月未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整改措施:修改完善了局内会议管理制度,对局党组会议的召开时间、参加人员、议题确定、议事范围、议事原则及落实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2018年1月到现在,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5.“三不一末位”制度执行不到位。2017年5月19日,党组会议研究遴选公务员安排方案时,党组书记先发表意见。原党组书记、局长对单位的财务开支进行了审批签字。

整改措施:修改完善了局内会议管理制度,将“三不一末位”原则纳入议事规则,规定“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凡全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2015年以后已无党组书记、局长对单位财务开支进行审批签字的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或意见认识不高、行动迟缓、落实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在3月23日党组扩大会上,认真学习了《益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益办发〔2016〕24号)等上级有关精神。二是调整了益阳市统计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确保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市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7.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多名党组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中没有报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个别党组成员前后两年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照搬照抄。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下发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广泛征求意见;党组中心组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按照谈心谈话制度要求认真开展了会前谈心谈话;会前材料按要求及时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党组书记对参加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并签字;2月8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找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落细落小、见人见事,没有避重就轻,被巡察发现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照搬照抄的同志作了深刻的自我检讨;相互批评坦诚相见,没有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因准备工作扎实,会议内容精准,整改措施细致,既有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又有鼓鼓劲加加油的氛围,得到了市里派来指导会议同志的肯定。二是建立健全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等系列制度,已经3月23日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将于近期印发。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8.机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相关文件,根据湘组〔2018〕1号、益组通〔2018〕5号等文件精神,出台了《中共益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认真召开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暨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的通知》(益统党〔2018〕5号)。二是严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召开总支委员会议,明确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组织各支部党员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前的集中学习,学习了十九大报告、《党章》、益统党〔2018〕5号文件精神;要求每名党员深刻自我剖析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材料由各支部书记审核把关,支部书记的发言材料由总支书记把关;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支部党员之间进行了面对面的谈心谈话;6名局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总支给每个支部明确了一名局党组成员和一名机关总支委员进行全程指导。会议时间均在4个小时以上,在相互批评中坦诚相见,客观地提出中肯意见或建议,既勇于剖析自己,又敢于批评他人,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预期效果和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9.“三会一课”、谈话谈心等制度未按要求落实。其中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无党总支会议记录。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没有经常开展,有的没有作好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了谈心谈话制度和机关党建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共16项制度,已经3月23日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压实各支部工作责任,将“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纳入各支部的考核考评,纳入党员积分管理绩效考核。结合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对各支部2017年的党支部工作记录和2018年度支部和党员大会(活动)工作记录本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正改进要求。三是对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党总支会议记录进行了追踪和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谈话。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来,机关党总支召开了4次支委会议、1次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和“双述双评”,开展了为期5天的全局干部职工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各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议4次以上,支部党员大会2次以上,认真组织开展了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后,及时安排布置支部工作的开展。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0.党员党建知识缺乏。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记录不完整,存档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措施:一是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和机关党建组织建设、党员档案管理等系列制度,已经3月23日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创新方式开展党建知识学习、测试。局党组中心组今年已组织5次集中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5天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新党章等内容,3月23日下午举行了党建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为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全局有30名党员参加了考试,最高分98分,最低分71分,平均分88分。三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有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填报的,已经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了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1.党费缴纳不规范不及时,缴纳后登记不及时。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党费缴纳制度,党员按规定在参加每月的党日活动时缴纳党费,各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的同时在党员手册上做好登记,各党支部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将收齐的党费上缴机关党总支组织委员,机关总支组织委员按要求做好党费上缴和公示等工作。将党费缴纳情况列入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度考核的内容。机关党总支不定期检查党费收缴情况,2017年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对各支部党员缴纳党费登记分别进行了两次抽查。2017年12月,对每位党员的党费收缴和上缴银行情况在局公示栏中进行了公示,党费收缴资料凭证等归档管理,建立了相应台账。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2.干部混编混岗现象严重。全局干职工53人,其中混编混岗的有12人。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了人事工作制度,严格人员编制管理,并抓好制度落实,在以后职务变动中不再产生新的混编混岗。二是1月份轮岗了3名科长,普查中心主任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拟任人选职务和编制将严格按要求同步进行。三是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我局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请求,待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对我局请求有明确答复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解决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推进,积极协调。

13.干部培养使用机制不健全。中层骨干交流轮岗不够,6名科长在现职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有的干部在同一科室工作年限长达20年之久。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干部培养使用机制,修订了人事工作制度,对干部轮岗交流进行了详细规定,严格按规定落实。二是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要求,对符合岗位或职务调整的干部进行认真研究,并按组织程序逐步调整到位。三是已有3名科长进行了轮岗,待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对我局请求有明确答复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按组织程序对在现职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科长、在同一科室工作年限较长的按业务岗位和工作需要进行轮岗。

整改情况:认真推进,积极协调。

14.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严谨。存在干部任免审批表无文号、公示公告无公章等问题。2017年8月选拔副科级干部没有工作方案。个别干部档案有多处涂改痕迹,部分干部年度考核表表述不规范等。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了人事工作制度,严格按修订的人事工作制度抓落实,确保了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严谨。二是对任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严格把关,特别注意“三龄两历一身份”、任免文件号、年度考核表述等,2018年1月轮岗的3名科长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均按规定填报备案,同时严格审查档案资料,确保符合要求。对公示公告按要求盖章张贴。三是完善干部任用工作方案,并由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普查中心主任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已提交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四是认真复查干部人事档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逐项审核,对有涂改痕迹的档案由原单位进行了说明,对以前年度干部任免审批表未填写文号的进行了补填,对档案复查中发现缺失的工资审批表到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进行了补审,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5.选人用人程序不到位。多次提拔干部相关程序资料不完善,2013年、2014年提拔干部没有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收集整理选人用人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做好年度存档;二是2018年1月轮岗3名科长,任免原普查中心主任,均严格按程序办理;三是对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职位提拔人选已完成动议、组织部批复、审议通过选拔方案,后续工作将严格按程序办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6.党组对纪委“三转”要求认识不到位。原纪检组长曾分管机关党建、法规、意识形态等工作。党组与派驻纪检机构工作上衔接不到位。

整改措施:对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合理调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了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衔接联系,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已修改完善了局内会议管理制度,规定“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不是党组成员的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从2017年11月起,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都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派人列席了会议。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7.部分党组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没有落实好“一岗双责”,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连续几年基本相同。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党性修养,提高自身敏锐政治洞察力、鉴别力及各种诱惑免疫力、抵抗力。局党组今年已组织5次集中学习,机关各党支部分别组织了多次集体学习。二是重新修订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三是立行立改,2017年度提交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均由党组书记审定,在2月8日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连续几年基本相同的党组成员,对照问题作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对建立健全审核把关制度提出了相关要求。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8.“文山会海”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如近三年来下发的文件达214个,召开的有区县(市)参加的工作会议达57个。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呆得多、基层下得少,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不多。下基层时存在接受区县(市)层层陪同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近两年发布的文件和召开的会议进行了一次清理;二是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2018年文件和会议的具体要求及安排,对文件和会议进行计划管理;三是组织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的学习;四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19.“三公经费”控制不严。2015年公务接待183次,其中170次无公函。公车改革后,对公务用车控制不严格,公务用车费用没有明显下降。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对接待、出差、公务用车等作了明确规定:一是所有接待凭公务函按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安排;二是所有出差按审批程序到位,凭相关文件或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出差审批单,到办公室开具公务函,方可出差,按制度规定可以安排车辆的才可填报用车审批单,所有手续齐全方可报销出差补助和车辆费用;三是除特殊普查年份外,确保“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四是除市委、政府和上级明确文件规定,禁止出国安排。2018年1月至今公务接待7次,7次都严格遵守规定,每次都有公函。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0.国有资产管理不完善。2014年至2016年,有10.06万元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帐,同时存在未按规定报批、处置固定资产的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已按要求对局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建立了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库(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三是未登记入账的10.06万元固定资产已于2018年1月登记入帐,需要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已向财政局提交申请报告,待审批后进行资产处置。

整改情况:认真推进,积极协调。

21.财务开支管控有漏洞。部分大额印刷费和办公费开支无明细,未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益阳市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益阳市统计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已提交局务会议讨论通过。二是局领导已组织相关经办人员谈话,明确责任意识,坚持一事一报告,一事一审批,一事一报账。三是巡察整改后严格按制度要求开支印刷费和办公费,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和出库登记。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2.近三年工会经费挤占行政经费达33.32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账务进行了调整,2017年8月31日调账13.25万元,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8年1月31日调账20.07万元。二是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2018年工会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并将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向市财政行政政法科、市总工会报备,同时在益阳统计信息网对工会活动计划进行公示。三是市人大财经委来统计局调研时汇报了工会经费不足,并得到了支持,工会经费纳入了2018年财政年度预算。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

23.对重要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及年度财务运行情况,未定期进行公开。

整改措施:已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重要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年度财务运行情况及时向局党组专题报告,重要预算经局党组集体研究”。2018年财务预算情况已向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公布,重要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年度财务运行情况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将2017年、2018年预算情况以及2016年度决算内容在益阳统计信息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2017年度决算待地方财政部门审批后,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4.中央下拨的统计事业经费,未纳入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未向本级财政备案。

整改措施: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中央下拨的统计事业经费管理作了明确规定。《2017年度中央统计事业经费的年度决算报表》已报送本级地方财政备案,接受监督,2018年度中央统计事业经费预算批复下达后,立即向本级地方财政备案。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5.2013年以来单位支付应由机关干职工个人支付的医保金、奖金个人所得税、慈善和助残“一日捐”合计368981.25元。

整改措施:认真清理核对了医保缴费、个人所得税、慈善和助残“一日捐”个人应缴部分。在职干职工应清退款305346.46元,已从工资里扣缴,全部清退到位;退休人员6人应清退款23396.01元,已从工资里扣缴18340.25元,现金收缴5055.76元,全部清退到位;调出人员11人应清退款40238.78元,已从工资里扣缴2359.07元,现金收缴37879.71元,全部清退到位。共清退资金368981.25元。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市统计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市统计建设和改革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五是严格执纪问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巡察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我市统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开展、事业进步,为五个益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