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所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男,**县司法局**司法所所长,如今已经58岁的何所长在基层司法所一干就是25年。2009年,在国庆安保工作上冲锋在前,被司法部记“国庆安保三等功”。在这一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面前,**所长又一次不畏艰难,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仅是县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成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还响应配合**街道疫情防控系列措施。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方面,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疫情面前**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为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忙于奔波,经常性的赶工加班,牺牲了假期陪伴家人的时间,以尽心的工作,切实扛起疫情防控应尽之责。在**所长的带领下,全所上下一同行动,充分运用广播做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通过悬挂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条幅、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微信群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同时及时筛选转发有代表性的疫情防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形象清晰地讲解防控疫情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对公民义务、法律责任及违反法律法规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法律知识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和了解。目前,**街道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0余份,张贴条幅269余条,大屏幕9个,宣传板18个,张贴公告18张,设立提示牌211个,利用18个广播固定喇叭和流动小喇叭实时播放,并利用1辆宣传车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防控疫情理念。

正是像**这样无数党员的实际行动,冲锋在防控疫情的第一线,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一定会早日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