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汇报

区住建局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汇报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列为各级党组织“书记项目”,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鼓足“闻鸡起舞、日夜兼程”的工作劲头,以推进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乡村规划、三清三拆三整治、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村巷道硬底化、农村保洁队伍及保洁制度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其中三清三拆整治等多项工作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得到《南方日报》、《湛江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现将我局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落实专人专管

我局安排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林继军同志专门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并作为区乡村振兴办综合组成员,指导、协调全区工作。同时从规划股、质监站、代建中心各抽一名业务骨干,对全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二)认真开展工作

一是示范村先行一步。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为原则,我区对村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选定了基础较好、建设热情高、规划连片的57条自然村(含贫困村)为第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二是坚持规划引领。我区摸清村庄规划编制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省定贫困村25条自然村已完成村庄规划并付之实施。第一批次南调街道13条村庄规划正在编制中。三是“三清三拆三整治”快人一步。2018年2月9日下午,区召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动员大会,吹响乡村振兴集结号,打响湛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炮,把铺开“三清三拆三整治”作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步。目前全区已有29个行政村启动了“三清三拆”,其中146个村庄已完成,156个村庄正在开展。四是落实“三保障”政策,推进危房改造工作,2016-2017年完成425户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我区危房改造任务51户(含存量19户),目前已全部竣工。五是全力推进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坡头区有2条省定贫困村,为加快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我区印发了《坡头区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方案》《坡头区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新农村建设项目库,共92个新农村建设项目,预算资金达3000多万元,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其中,“三清三拆三整治”已完成100%,自然村垃圾收集点、通村硬底化道路100%完成。2条省定贫困村共25个村民小组,计划建15座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11座,4座在建,18个村民小组已完成雨污分流建设,7个村民小组在建。六是在全市率先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每村配置垃圾收集站及村内保洁员,解决了农村垃圾的收运和处理问题,做到村村有人清,户户有人洁。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困难大

一是“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续管理不规范。当前,存在个别村庄“三清三拆三整治”未能形成规范的后续管理,导致“三清三拆”工作有“回潮”现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倒、废水无组织排放的现象依然存在,多年形成的不良的生活习惯和意识观念一时无法改变,导致“倒了清理,清理了再倒”这种卫生整治情况反反复复出现。二是资金缺口大。乡村振兴资金涉及各个方面,特别是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农村设施建设基础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加上资金统筹难度大,财政资金供不应求,金融机构不愿投,工商资本下乡束缚多,远远不能满足乡村振兴资金投入需求。三是村庄建设积极性不高。由于建设人工费、材料费的上涨,加上缴纳税收、办理相关手续等费用,村里要增加约20%的费用,影响了村庄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四是上级出台政策太密,以致下面对应制订不及时。

对策:一是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二是科学合理使用乡村振兴资金,保证资金用到实处。三是要换位思考,理解各镇(街)在办理用地手续、资金申请等方面的难处,要主动服务基层,出谋划策,加强指导。

(二)项目建设推进难

一是项目建设资金无法筹集到位,前期投入太多,后期资金跟不上,项目无法继续建设。例如坡头镇的红光村环村公路项目、自来水及排污管道项目建设,因资金缺乏暂时无法开工建设。六甲村的村巷道硬底化项目前期投入过多,后期资金筹集不到位,无法继续建设。也有未入项目库的项目无法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如乾塘镇沙城村委会梁圩村、斗庞村、上高村等村的公厕项目未纳入项目库,未能落实建设资金。二是项目建设手续太繁琐,从项目落实、上报审批,到施工手续、竣工验收,要走的程序太多、太繁琐。三是项目的施工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承建,实质上没体现农村工匠自建。

对策:一是建设项目要以补齐短板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实事求是确定2-3个当前最急需的项目进行建设。二是按照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的标准,规定达标必需建设什么项目,而不是由村民决定建设什么项目。由政府指定,可避免项目冗长的审批过程。三是对项目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如建设一个污水处理设施奖补20万元,建设下水道每米奖补100元(必须雨污分离)等等,政府设计好验收标准即可。这样可真正发挥农村工匠的作用,降低成本,简化施工审批。

三、年底及明年工作安排

(一)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按照《坡头区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2019年年底前,全区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全区6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我区乡村振兴绿化美化将以龙头镇3个村委会(莫村、路西、邓屋)、坡头镇5个村委会(岑霞、前进、高山、塘博、塘尾)、官渡镇2个村委会(麻俸、高岭)、乾塘镇2个村委会(乾塘、三片)、南调街道1个村委会(麻东)、麻斜街道2个村委会(麻新、麻斜)共15个村委会为重点建设。按照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的标准,打造一批示范村,以点带面,以点连线,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二)完善村庄编制规划

加快推进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工作,对原有的乡村规划编制进行完善。推进多规合一,做好乡村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工作,推进清洁生产、营造绿色生活、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进。新建房屋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此项工作已移交自然资源局,我局继续配合)

(三)分类分步推进项目建设

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分类分步推进项目建设,做到成熟一批建设一批。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二是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和配齐保洁员。三是按照标准要求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村巷道硬底化等设施建设。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