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工作预案》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工作预案》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以下统称“各学校”)。
一、各学校要全力以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具体开学时间以市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二、各学校要全面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了解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
三、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有序返校。在当地医疗机构指导帮助下,做好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全面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工作。
四、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要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上班上学。健康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寒假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情况。
五、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系,做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物资、医务人员等准备工作,为及时准确应对、处置疫情打下坚实基础。
六、各学校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做到情况摸排到位,教育宣传到位,学习安排到位,生活保障到位,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
八、加强师生心理防护,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系统学科和人才优势,更好地面向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开展疫情相关心理抚慰、危机干预工作,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
九、各学校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通过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教职员工培训。
十、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加强正面引导。
十一、各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预案,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各学校及时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