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纽带作用,实现小农户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截至2016年底,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741家、家庭农场335家、种粮大户119户,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225家。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正在成为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带动效益日趋显现。但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无论自身的能力还是素质,都面临比较大的制约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从整体上看,我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靠天吃饭”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仍未得到有效改变。2016年全市农田灌溉面积为72万亩,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71%;农业田间道路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农业机械化耕作及农产品运销的需要,农产品储藏、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显现。新型经营主体需要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但土地流转费用高制约了可持续发展。2016年全市适度规模经营面积为8.6万亩,仅占耕地面积4%左右,农业集约化水平较低。加之新型经营主体对晾晒烘干、加工存储等设施需求也比较大,要求更迫切,仅仅靠新型经营主体的自身投入还面临不少难度,需要政府的支持。

二是融资供需对接不够顺畅。我市财政支农资金虽然逐年增加,但“三农”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依然偏低,仅占财政总收入的不到5%。作为全省财力相对富裕地区,我市存贷差不断增大,但农业农村发展却存在贷款难问题。虽然近年来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上做了大量工作,推出了“香菇贷”等特色农业创新产品,但是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等原因,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急需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有效快捷地投向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其发展壮大,再通过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促进农民增收,形成“银行增贷、企业增利、农民增收”多方共赢的联动发展新局面。

三是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不足。目前,我市仅开展了小麦、玉米、能繁母猪等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尚未开展蚕桑、蔬菜、干鲜果、小杂粮、中药材、食用菌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产品的保险险种。相对于普通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规模比较大,面临更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目前的保险保障水平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型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

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建议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形成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打好政策支持“组合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守耕地红线,着力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力度推广节水农业,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要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综合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仓储设施建设、果蔬冷链运输体系建设等。

二是深入实施信贷支农行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积极稳妥地推动ppp模式在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培育ppp示范项目,促进财政支农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创新。农业发展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政府出台的税收、奖补政策,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开展农业设施设备的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推广大型农机设备融资租赁。要以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认真落实和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大胆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三是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对政府来说,应当像对待居民社保、医保一样重视农业保险。要在实施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农业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保险试点。探索做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创新“基本险+附加险”产品,实现主要农作物保障水平涵盖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

四是切实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手段,推动产业兴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才是目的。要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优先扶持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社,支持发展以农户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申请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创建等给予适当奖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开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配方施肥、仓储烘干、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社会化服务,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能量化、可持续的联结机制,让农民成为主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