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书记、省长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工作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住建局工作职能及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流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县住建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疫情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立足住建局部门职能,主动担责,积极强化防控疫情期间防控宣传,全面做好县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和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各地最新情况,为决策处置提供信息依据。加强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工作对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采购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程标准执行,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到位、应急有力。
二是加强人员排摸。县住建系统要精准做好全系统有疫情地区归来人员的排摸工作,密切关注身边从疫情高发区域返回人员,要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观察等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卫生环境治理。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要认真做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清除生活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认真抓好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市道路两侧的垃圾清运工作。特别是针对市场、车站、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要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转运制度,确保实现“日产日清”。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中,要合理配备收集设施设备,避免垃圾随意倾倒,做到全面及时清运,坚决杜绝在运输沿线丢弃、散落现象。
四是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露天经营和占道经营现象,对密集开展此类经营路段进行整治,对主干道沿街贩售的流动商贩,以车辆巡察的方式开展全面治理,坚决取缔。
五是严格做好重大疫期间污水厂防护工作。
污水厂立即启动应急防护措施,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全面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污水处理相关规定,保证污水厂正常运营,保证污水厂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完成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减排指标,确保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高效落实。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按照“依法发布、各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科学防控,针对建筑领域涉及面广、工地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防护、预防工作。要根据方案,细化流程,进一步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切实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加强舆情监测,科学分析研判,切实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七是加强自身防控。县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和物品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确保自身安全。时值春节假期,尽量避免人员探亲访友、集体聚餐、旅游。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住建部门职责,住建局成立了县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县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疫情联防联控日常工作及协调调度工作。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成立相关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建设行业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医院就诊检测,并按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省住建厅报告。
三是强化值班值守。要全面动员,保持高度警觉,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守人员在岗在位,保障信息渠道及时畅通。要加强和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各地最新情况,为决策处置提供信息依据。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定,不传谣不信谣,不散播发布不实消息。
四是做好后勤保障。要做好备勤工作,随时准备承担工作任务。要加强对住建系统疫情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动态监控,提高住建系统防风险能力,切实发挥好住建部门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科学防治疫情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