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心得体会范文4篇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突出党性意识强化依法履职

《宪法》的修订,《监察法》的颁布,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积极主动学习宪法和监察法是每名党员党性意识的体现,是紧密向党组织靠拢,做合格党员的要求。在学习宪法和监察法过程中,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把握要义,还要领会精神。

一、政治引领,突出党员党性意识。

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就是为新时代的中国增添新鲜的指导思想,就是将已经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写入宪法,就是将人民的意志写入宪法,就是巩固党领导一切工作的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肩负着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能不能提出科学的指导思想,能不能将正确的思想贯彻落实下去,关系着民族历史任务的功败垂成。在大局面前,每名党员应突出党员党性意识,坚决地拥护党的领导,领会贯通党中央的意志体现,主动积极地学习宪法和监察法,尤其是里面新增加了的思想,新增添的理论。不仅自己要学,还要带动周边群众学,将党的理论思想扎根在基层,用党的理论更好地指导一切工作的开展。

二、崇尚宪法,强化依法履职责任。

修订《宪法》,颁布《监察法》,就是强化法制,推进依法治国。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强国,必然是一个法理昭昭,法制严明的国家。在法制程度不断强化,法制观念不断深入的当下,每名党员要以身作则,以身示范,用行动来推进依法治国,同时脑海里也应紧绷一根法制的弦,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增强守法用法的本领,时刻用法律的准绳来衡量履职的尺度,学会用法理来处理公务活动的疑难杂症,学会用法律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群众中做知法懂法用法的好干部。

三、拒腐防变,严守办事规章纪律。

此次《宪法》的修订,《监察法》的颁布,最大的一个重点是设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这是党中央在管党治党上的又一个大举措。壮大了监察力量,丰富了监察权利,全面了监察范围,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纪律的网子越织越细。今后乃至将来,党的纪律只会紧不会宽。

每名党员应时刻牢记规矩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为民担当务实,为利两袖清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不追名逐利,不浮浮夸夸,俯首甘为孺子牛,将发展富强和谐社会,增强百姓众福祉作为毕生追求,孜孜不倦,勤勤恳恳。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深学悟透《监察法》,勇于担当新使命

2018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各地监察委员会挂牌运转,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构建起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监察法》则对监察机关行使职责提供了遵循。各地应当深学悟透《监察法》,在新的历史时代,勇于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深刻领会《监察法》出台的根本目的。制定监察法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将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通过法定程序、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政治腐败。

敢于担当新时代纪检监察新使命。《监察法》的出台,监察委的成立,并同纪委合署办公,引发各界热议,纷纷表示“现在纪委的权力更大了”。不可否认,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加强了。但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肩上的担子却更沉了,因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执纪,还要执法了。这就是新时代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提出新命题,赋予纪检监察干部新使命。

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各地应当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启动监委履职运行,全面适用12种调查措施,加强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扩大监督覆盖面和监督实效,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维护宪法权威努力学习贯彻监察法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依据和指南,在初步学习后,结合自身实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要牢固树立核心意识。

新修订的《宪法》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等内容写入宪法。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伟大智慧。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意识,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牢固树立法律思维。

以往我们在执纪监督问责的时候大多依靠纪律思维和纪律意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以后,我们在拥有纪律思维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是指在公共决策和私人决策的过程中按照法律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重心在于合法性的分析,把合法性当作思考问题的前提,围绕合法与非法来判断一切有争议的行为、主张和关系。所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应从合不合法和合不合法律程序两个重点来进行学习和把握。

三、认真学习和理解监察法。

监察法是我们监察委开展监督、调查、处置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据,是我们开展监察工作的指南。首先要明确监察对象。简言之就是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其次要正确理解监察权限。主要是掌握:正确理解讯问和询问的区别,正确使用留置、搜查、技术调查等手段。第三要尽快建立问题线索处置部门。监察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如果监察机关不建立问题线索处置的专门部门,面对增加三倍的监督对象、问题线索越来越多的局面就会无所适从。更谈不上监察法当中要求的设立相应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建议实行监察问题线索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不要多头管理。

四、建议根据德宏实际,尽快明确机关各室、各纪检监察组在监察法要求下的职责职能划分,以利于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

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新阶段承载新使命,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2018年3月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改革的目标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首先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地与腐败作斗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推进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基层党员干部监察全覆盖,真正做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新的阶段,承载着新的使命担当,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会碰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更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更高的能力,以强烈的使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