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留验及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筛查等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疫情形势和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留验及应急处理预案。

一、现场管理和消毒

局属各单位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客运站的现场值班、现场巡视,重点加强对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发现有高烧、头痛、腹泻、干咳、胸闷、呼吸加速等症状的旅客,要主动关心和询问。要在第一时间及早发现疑似病人,采取果断措施。

要加强对上述场所和交通工具的每日消毒和应急消毒,分工负责,定点到人,并在交通工具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要保持上述场所和交通工具的良好通风,保持良好的场所环境和交通工具卫生环境。

二、留验站设置

运管所要在客运站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留验站,各留验站要安排接受过培训的专业医务人员,设立符合隔离消毒条件的房间,配备必备的救治设备,备有足够的消炎、抗病毒、降温等药物,备有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消毒用喷雾器具等消毒药械,备有隔离衣、隔离帽、12层棉纱口鼻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长筒胶靴等防护用品。留验站要建立留验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明确份工,职责到人。

三、留验站病人收治和疫情报告、处置

在客运站或交通工具上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后,相关企业或交通工具的负责人要立即将病人送往就近的留验站;正在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前方最近设有留验站的地点,联系做好留验的准备工作。同时,在客运现场和交通工具上要立即采取隔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在客运现场与病人密切接触者要送留验站观察。在行驶中的交通工具,工作人员要对与病人同一车厢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人有密切接触人员的姓名、性别、住址,到达目的地、联系电话以及接触史、临床表现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登记,对沿途下车与病人密切接触的乘客送留验站或就近医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等工作。

留验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病人、疑似病人的隔离、留验观察、转诊以及初步调查、疫情报告工作,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向转诊的医疗单位办好交接手续,提供相关资料。留验站应每天向当地预防控制机构实行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度,并报告留验工作情况。

四、病人、疑似病人的转运

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在接到留验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的报告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迅速通知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转运准备。定点医疗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安排专门医务人员、司机和有消毒、防护条件的专用急救车辆,到留验站、交通工具停靠点转运病人或疑似病人。转运车辆使用后要按有关规定立即进行彻底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