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疫情防控分级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分区分级防控、属地防控、企业防控,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社区(村)责任和企业责任,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的基础上,统筹加快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市区卫生健康局疫情防控分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科学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加强病例监测发现、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等工作,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具体措施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一)组织动员:社区要完善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三)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防护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四)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在本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下进行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集中隔离点或医院隔离;密切接触者到指定隔离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五)环境卫生治理: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六)物资准备:疫情防控阻击战也是物资消耗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加强物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充足、保障有力。

三、全面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要求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新的关键节点,企业复工和学校延期开学带来的人员流动激增,“外防输入、内防聚集”压力仍然巨大。一是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强化落实“七个到位”和“六个必须”“六个坚持”“五个精准”要求,统筹兼顾、抓实抓细“三保一统筹”各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三是全面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和纠正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不匹配的做法,不擅自升级管控措施,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四是本工作实施方案为阶段性实施方案,根据疫情发展变化需要和省、市疫情防控统一工作部署,具体工作适时做出调整,不再另行制定下发阶段性整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