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准确掌握全县教育系统当前政治生态现状,根据《中共xx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及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及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治生态研判为问题导向,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等“关键少数”,持续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反腐败斗争,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全县教育系统和学校领域纵深发展,着力推进xx北区域性教育中心,实现xx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要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章党规党纪规定,结合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全面查找突出问题,分析病灶病因;坚持有上有下、有点有面、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确保分析研判精准有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针对存在问题,对症下药,彻底清除“污染源”。要及时转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成果,将政治生态研判及整改工作与全省教育系统“两反三转”(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和转作风、转文风、转学风)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政治生态研判指出问题整改落实见底见效。
三、工作目标
着力聚焦“四个意识”、纪律执行、党内生活、政治文化、“关键少数”、用人风气、干部作风、廉洁程度、群众评价、事业发展,开展政治生态情况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问题。对照政治生态在教育领域中的易出问题,逐项分析、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xx一中党委、xx二中党委、xx中学党委、县职校党委、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县教育局机关各站(股、室)负责人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切实负责好、牵头好、统筹好自身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对照标准及整改内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驾驭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不强。①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职能不明显,统筹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在谋划、指导所在辖区的党建工作上措施不实,尤其是部分乡(镇、街道)学校党建工作弱化、缺失等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党组织不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开展换届工作。②党的引领作用不突出,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深,党组织在自身改革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明显,议事规则不规范,党组织抓大事、谋大事的能力不足。③党的意识形态阵地守得不牢,个别教育(学校)党总支政治敏锐性不高,主动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的意识有所松懈,对辖区内的学校意识形态情况掌握不够具体。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局办公室、党建办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①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②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不够到位,少数学校在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上主动性不足,贯彻举措不严。③在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高中(中职)学生“两助三免(补)”、本专科(高职)学生“两助一免(补)”政策上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先收后退情况;在全面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政策不够彻底,存在漏报未报的情况。④巡察整改不力,在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严不实的问题,导致某些整改工作推进滞后。⑤在被巡察的学校政治站位不够高,整改责任不够具体,从内心深处真抓整改存在差距,整改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问题的整改措施仍停留在方案、意见、通知等“书面整改”层面,整改进展缓慢,在落细落实上差距大。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资助办、计财股、工程办
3.理想信念不坚定。部分党员干部和教师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化,法纪意识淡漠、道德底线缺失,“三尺讲台”出现杂音,寡廉鲜耻。近年来教育系统存在职称评审中涉嫌学术不端或不规范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办公室、人事股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①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规范,有的单位以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代替组织生活会,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意识不强,有的党支部党费收缴不及时、学习记录弄虚作假。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形式轻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工作多,谈思想少,缺乏实质性批评意见,存在批评上级放“礼炮”、批评同级放“哑炮”、批评自己放“空炮”的现象。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党建办,局机关一、二支部
5.集体领导随意化。①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党委)以及分管领导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实施情况监管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一些单位实施“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讨论研究。②涉及重大发展问题、师生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过程论证、研判不充分,决策不够科学。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办公室、党建办
6.对党员干部管理不规范。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监管宽松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不强,支部学习缺席人员较多,脱产学习党员长期脱离党组织不参加支部活动,有的党员组织关系长期不转入工作单位,甚至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局机关一、二支部
(三)违反政治纪律规矩方面
7.违反“七个有之”问题较突出。①缺乏政治信仰妄议中央的有之,一些教师对自身职业认识不清、缺乏敬畏,公然发表不当言论,在课堂内外公开诋毁国家领导人和现行政策。②组织纪律淡漠的有之,一些单位或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遇到重大事件或重要事项不按规定程序请示汇报。③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有的干部无视选人用人相关制度规定,在干部选人用人过程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破坏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④对党不忠诚、欺骗组织的有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报告有关个人事项,在纪律审查过程中不如实交代有关问题、汇报思想,甚至伪造资料对抗组织调查。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
8.违规谋取私利。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请托他人设置专门岗位和相关条件,为子女顺利就业、留学培养提供便利和政策照顾,致其“吃空响”导致有关制度执行不到位。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人事股
9.主体责任虚化。①有的党组织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淡漠。②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履职限于开会、讲话、签责任书,对工作效果不关心,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③有的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存在不想管、不善管问题,对职责范围内干部职工缺乏经常性教育和管理,不敢较真碰硬。④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递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办公室、党建办
10.监督责任弱化。①监督责任弱化,近年来各学校建设投资大、项目多,教育主管部门在监管责任上弱化缺位,中职(高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环节出现系列腐败事件;在“校农结合”上还存在基地建得不实、采购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等问题。②学校纪委“三转”不到位,对反腐败形式认识不深,仍然存在监督缺位、职能越位现象。③管党治党的手段不多,力度不够。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的方法和措施不多,在纪律审查方面手段单一,缺乏必要措施,执纪问责不严,“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好”。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办公室、党建办、工程办、资助办、营养办
(五)管党治党不力方面
11.腐败案件易发频率高。①“关键少数”违纪违法比例仍然较高。②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岗位或领域成腐败“重灾区”,前“腐”后继,侵吞挪用教育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履纠屡犯。此外,在招生中收受好处费、泄露考试信息、参与集体高考舞弊、违规招生受贿,在教材征订、购买保险、试卷印制、教学设备采购中收受贿赂、回扣等问题也仍然存在。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办公室、党建办、计财股、业务股、招生考试院
12.“四风”问题时有发生。①“四风”疾病未治愈,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党的十八大后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②监管乏力,教育乱收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③挪用、套取、侵占教育惠民专项资金,个别单位和学校主体责任落空监管职责缺失,导致学生资助金被套取、挪用、滞留或优亲厚友。
牵头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党建办、计财股、资助办
六、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7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要及时制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及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研究本单位、本部门在教育系统领域中政治生态易出问题,根据工作实际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分解整改任务、划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目标、建立整改清单,实行台账“销号”管理,深入推进本单位本部门的整改工作。
(二)初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12日)。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针对简单易行、易于整改的单纯性问题立即整改、绝不拖延、绝不护短。
(三)持续整改阶段(6月12日以后)。在阶段性整改基础上,各单位将要进一步将政治生态问题反复研判并纳入“两反三转”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治巡察重要内容,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政治生态问题的扎实整改见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分析研判。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机关各站(股、室)要充分认识教育系统的政治生态研判问题的重要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主体责任,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政治生态问题研判上来,用实际行动检验“四个意识”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将政治生态研判工作抓紧抓实。
(二)强化政治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各单位要结合上述问题举一反三抓好研判,切实找准本单位本领域存在问题,针对“政治生态”易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要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坚决防止“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出现,应做到“刀刃向内”“当下改”的整改态度,让整改工作稳步推进,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健全体制机制,抓好统筹调度。第一阶段:6月13日前,局机关凡是涉及到“政治生态”责任的有关科室对研判出来的易出问题,要向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汇报初步整改情况;6月14日前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对查找出的“政治生态”易出问题要向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报送自查自纠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整改工作情况。第二阶段:每季度调度一次整改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和工作总结,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县直校(园)党组织(含党委学校)、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要定期向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党组)报送各阶段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严格追责问责,确保整改见效。把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形式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迫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问责促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真正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