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全镇脱贫攻坚真实情况,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加快补齐短板,使攻坚打法更加精准,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工作的通知》(黔扶领通〔201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时间及范围
20xx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针对全镇95户21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村入户开展全面普查。
二、普查方式
以镇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主体,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对全镇普查结果负责。全镇以村为单位成立13个进村入户普查工作组,由各联系村领、村部门、村支两委、帮扶干部、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等组成。
实行谁采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普查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环境卫生整治、数据质量等情况,普查人员通过“贵州扶贫云”手机app录入系统。
三、普查内容
(一)查义务教育保障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36名适龄(3至22岁)人员进行核实,是否实现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对杨文文和张明军这2名就读花溪特殊学校的特殊人员做好相关措施和记录。二是全面核实是否落实精准扶贫教育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
(二)查基本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一是核实全镇建档立卡贫困95户218人是否全部落实医疗保障,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全覆盖。二是核实否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定额资助政策。三是核实否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措施。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4类慢性病的,是否实行家庭签约服务管理;对患有大病、重病的,是否落实医保扶贫综合保障政策。
(三)查住房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是否坚持住房安全保障标准,对经县级住房城镇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重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改造后房屋是否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安全性要求,县级住房城镇建设部门出具房屋安全评定性结果。
(四)查饮水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一是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达到饮水保障,人均日用水量要达到35升以上,供水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水质是否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放宽限值规定。二是各村是否落实专人进行管护,是否建立管护制度。
(五)查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对30户100人易地扶贫搬迁户是否完善后续扶持“五个体系”,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六)查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贫困群众是否加入合作社。是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贫困群众从中获得稳定收益。
(七)查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一是核实改厕任务是否完成;二是贫困户房前屋后、屋内屋外是否干净整洁。
(八)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建档立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及时,做到“账账相符”(建档立卡数据没有空项、错项,逻辑正确)和“账实相符”(建档立卡数据与真实情况相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普查涉及全镇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时间紧、任务重。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党政办、村建中心、卫计办、社保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普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党委、政府坚决担起工作责任,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充分调各方力量,全力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二)强化统筹衔接。各部门、各村要统筹安排,结合近期在开展的贫困户信息核实等工作,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各项工作,不走弯路。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普查工作要侧重发现问题,逐村逐户逐人核查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要把普查工作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理清关系、精心部署,一体谋划、协同推进,避免出现“两张皮”、工作重复开展,减轻工作负担。要把普查工作与深化“五个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推动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要把普查工作与深入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普查整改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三)强化工作质量。要坚持目标标准,目标是实现全镇所有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就是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重点是实现“3+1”,全面普查坚持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坚持脱贫标准,既不拔高也不降低,不落一村一户一人,精准掌握底数情况,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科学依据。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具体深入开展普查工作,如实反映脱贫攻坚战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要做到细查快补,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村采取有效举措,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不等不靠。今年年底前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现未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不返贫。
(四)强化督促检查。督查工作由镇纪委检查督导各部门和各村工作状态和工作质量,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普查工作结束后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区扶贫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