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一届XX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大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将惩治和预防的要求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大局,全面构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昂扬向上的创业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常态化的党风廉政教育机制

中共XX市委文件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和方式,形成“一周一提醒、一月一主题、一季一通报”的常态化教育格局,使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义务,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

1、开展“一周一提醒”的廉政教育。

建立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必经程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党委或纪委负责同志采取约谈、信访函询等方式,及时提醒谈话,必要时开展诫勉谈话,督促纠正。对受处分和处理的党员干部,适时开展回访谈话。在电视、广播、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法纪宣传专版、专栏、专题,打造XX崇德倡廉官方网站,建立廉政短信、微博、微信发布平台,实现廉政教育提醒的常态化。

2、开展“一月一主题”的法纪教育。

将普纪工作纳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将纪律要求列入领导干部学法教育内容,作为新任干部的必修课。每月确定一个全市法纪宣传教育主题,整合宣讲资源,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市场、农村等场所,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教育等活动,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意识和能力,督促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广泛开展法纪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开展“一地一品牌、一区一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创建,不断壮大XX崇德倡廉品牌群。

3、开展“一季一通报”的警示教育。

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育人效果,抓住违反党纪的重大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腐败案件的发案原因,采用下发案件通报、曝光违纪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广泛宣传反腐败工作成果,加大树立和宣传廉勤典型的力度,释放崇德倡廉的舆论正能量,强化廉洁、诚信、勤俭、守法的价值取向,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二、构建系统化的权力运行制衡机制

着眼于解决权力布局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分离又相制衡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源头治腐工作。

4、优化权力规范运行的工作流程。

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利益回避机制、利益冲突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权力运行的方法步骤、时限要求与具体边界,限制自由裁量权。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风险防控。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立法后评估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不断提高法规制度建设质量。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和动态评估,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5、完善权力透明运行的工作机制。

推行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建立公开目录清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细化公开内容、时限、程序,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拓展党务、政务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方式和渠道,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镇(街道)以上行政部门全覆盖、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电子平台,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等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和全过程实时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考核、投诉处理和公众评议等配套制度,落实情况通报、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管理水平。

6、健全制约监督权力的制度体系。

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各级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市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现市纪委向市级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完善巡视联络和巡察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力度。

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党委与x、政府、x、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建立健全x代表闭会期间开展监督、联系选区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制度,支持和保障群众监督。不断完善廉情信息库,加强档案动态管理,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加大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借助移动互联网和微博、微信,完善舆论监督整改情况反馈机制。

三、构建立体化的党风廉政监督防范机制

充分发挥多元化监督主体的作用,突出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和完善监督防范体系,对权力运行实施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监控,探索建立更加务实有效、严密完备、衔接配套的监督防范机制。

7、完善党风廉政监督体系。

建立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监督网络,在政策传达、任务落实、信息共享等方面一体贯通,三级联动,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完善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良性互动机制,发挥x法律监督、x民主监督的监督作用,发挥舆论监督特别是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作用,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与群众身挨身坐、心贴心聊,让群众发现问题、监督整改、推动转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

8、开展党风廉政监督检查。

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性检查,及时提出对策建议,防止扩散蔓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紧盯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明查暗访、摸排查账等方式,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遏制“四X”的蔓延。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重点检查,查找存在的权力运行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等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科学配置权力、防控廉政风险。对问题多发、管理薄弱的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深挖问题根源,找出薄弱环节,督促其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并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长效管理。

9、加强检查监督结果运用。

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定期分析、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以严密的督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失职失责行为的倒查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着力查找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构建制度化的作风建设推进机制

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充分认识不良作风的顽固性、反复性,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保持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健全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四X”问题反弹回潮。

10、固化作风建设的内容。

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督促各地各部门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和解决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

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楼堂馆所建设、办公用房分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重点纠正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公款消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场所等突出问题。

坚持不懈提升机关服务效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简政放权、公开行权、正确用权,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重点纠正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改善机关部门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对群众合理诉求漠不关心、不闻不问、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驻点调研、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三解三促”长效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1、拓展专项整治的范围。

建立作风问题排查机制,做到作风问题排查工作常态化,拓展问题收集范围,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建立问题线索收集移送机制,对审计、财政等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中发现的问题,行政服务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在政务服务项目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信访、新闻媒体等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主动征求群众意见中收集到的问题等,进行综合分析,排查出需要重点督查的突出问题。规范作风改进督查机制,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网上监察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项督查,同时加大问题曝光和社会监督力度。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机制,督促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要求,落实任务分工与整改责任,做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责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有效。

12、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

健全目标管理、日常督察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绩效管理综合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标准,调整评价内容和指标,优化考评方式,客观、全面、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

落实考评结果挂钩制度,考评结果真正做到与评先评优挂钩、与考核奖励挂钩、与选人用人挂钩,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考核奖励,组织部门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发挥考评结果综合效用,建立考评结果通报制度,对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单位及其排名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班子成员接受诫勉谈话;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要求其落实整改;问题突出的单位,不仅要对问题落实整改,还要深入分析制度方面的原因,通过完善制度,建立起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构建零容忍的惩治腐败工作机制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13、坚持抓早抓小防范未然。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防微杜渐,教育和挽救干部。不断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建立起全市上下贯通、横向协调、相对稳定的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居委)四级信访举报网络,确保渠道畅通。

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分析排查和定期评估制度,认真核查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对情节轻微的,及时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作出处理。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办案的组织、指挥、突破和监管,提高办案场所建设的科技化含量,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分析,强化办案治本功能。进一步加强对腐败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发布,对腐败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15、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

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各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加强与公、检、法、审以及工商、税务、海关、金融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全市跨区域办案协作配合,不断创新、规范和完善跨区域协作形式、途径和程序,为调查取证创造条件。在全市区域内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信息交流、数据共享等机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查办案件的协调工作制度,强化查办案件人员调配、信息传递、资料共享、办案物质保障等方面的流程控制。

六、构建网络化的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牛鼻子”,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构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落实的工作机制。

16、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责任、执行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流程,各地各部门分别建立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五张清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五张清单”要签字背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既让领导干部有的放矢地履责,又方便干部群众监督。

17、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搞好制度的配套衔接,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体系。

在推进过程中,对惩防体系建设实施项目化管理,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责任人、预期目标、时间节点和评估验收标准,便于责任单位具体操作。各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化推进的要求,对应每一个工作项目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狠抓任务的落实。根据《XX市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检查考核,每季度发布一次监测通报,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汇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把考评情况作为政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惩防体系建设项目的工作台账,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项目推进情况逐项核对、督查督办,指出存在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明确完成时间、推进目标落实。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项目完成好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项目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18、加大考核追责力度。

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每年底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下级有关党委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各级纪委每年底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个人进行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把构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工作思路和措施,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逐步完善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

要结合实际,对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把指导性意见变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各项工作任务都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时限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纪委。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带头真抓实干,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抓工作、千方百计抓落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