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5篇)

(篇一)

招商引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和区域经济融合进程的加快推进,全国范围内的产业结构快速调整和转移,为我县利用内外资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地处发达的长三角城市带,位于上海**新区和**新区的交集内,宏观区位条件优越,充分吸纳这两大区域的政策效应,充分利用全县港、景、渔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借势借力转型发展已完全成为可能。在我县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的关键时期,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的重要作用是无法替代的,招商引资工作势必成为我县政府的一项关键任务。

同时,省、市政府对**新区加快发展期盼很大、要求很高,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要确保1000亿元,招商引资要实现400亿元。我县党代会**年年会部署安排了我县要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招商引资实际利用市外资金2xx亿元、争取完成xx亿元等指标任务,这些任务能否完成,达到预期目标,**在**新区提速发展中能否迎头赶上,我县必须进一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为此建议:

一、突出重点,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转变招商引资的思想理念。把利用外来资金与发展海洋经济和美丽海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量质并重,为实现产业的根本转型发展提供保障,在重视招商的同时更注重选商。二是抓好招商引资的主攻目标。以国内外知名企业、大集团为主攻目标,以旅游业、港口物流与服务业、创意产业、会展业等为主要招商产业,以马关围垦区、小洋北侧围垦区、旅游发展区、新中心渔港区为重点落户区域。三是突出招商引资的产业链。积极引进关联度高、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优质项目,充分利用**港口和旅游优势,吸引组团式投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

二、创新方式,调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进一步健全招商组织机构,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做招商引资的主心骨,建立并落实领导联系项目制度,有效整合招商网络,统筹各驻外机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联谊会等力量,建立科学高效的投资促进体系。二是强化专业招商队伍。建立完善的专业招商组,由县各行业主管单位根据行业管理分工组织专业人员建立招商队伍,利用自身行业管理优势以及相关信息资源优势,承担主管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在外聘请相关人员担任招商顾问或兼职招商员开展招商工作。三是完善立体招商网络。在重点外来资金来源地,有针对性的选择外商会、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中介招商;在杭州、上海、北京等地,按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与业绩较好的机构签订协议,实行委托招商;整合网络资源,建立完善**招商网,集中对外推介**招商引资优势、环境和项目,加强网络招商;通过关系拉关系,关系套关系,把所有能利用的关系和门路都尽可能地利用起来,不放过每一个环节,不疏忽每一层关系,利用关系招商。

三、完善制度,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主动性。一是改革奖励考评制度。按照省、市、县关于招商引资奖励的有关规定,对引进符合**县鼓励发展产业外来项目的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按新增外来注册资本金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对招商引资责任和服务单位实行年度工作评估,对工作选进、服务优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是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全县招商引资例会要实行制度化、常规化,可适当扩大参会对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交流的作用,有效提高招商引资的服务质量,加快推进项目落户、审批、建设、投产进度。三是加强项目预报制度。对在谈招商项目和意向招商项目实行预报制度,明确项目引进主办单位和协助单位,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和预防相互竞争。

四、优化环境,营造招商引资工作的吸引性。一是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清理县审批、收费事项,对确定的审批权限和收费行为要加强监管;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杜绝“吃、拿、卡、要”的发生,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市场规则,整顿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给予外来投资者与本地投资者的同等待遇。三是提供安全的法制保障环境。各执法部门必须做到政务公开、有法必依,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责任感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发展经济保驾护航。四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各部门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工作制度,完善行之有效的服务体系,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优质的服务内容吸引客商,积极推行一站式全程代理制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便捷。五是建立开放的政策环境。制定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为投资者创造最优惠的条件,着力解决条块政策矛盾给投资者带来的麻烦和障碍,以亲商、爱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感情与行为感化客商,既要引的进,又要留得住。

(篇二)

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开放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对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加速宜秀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招商引资就是抓经济发展生命线的理念,以实施开放发展行动为抓手,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优化环境为保障,积极引进一批符合我区发展定位的首位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构建全民招商工作新机制,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持续和强劲动力。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引进xx亿元以上大项目5个,亿元以上项目60个,引进内资xx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25亿美元;其中食品加工、智能制造、生物工程等主导产业投资不少于引资总额的60%。**年力争引进xx亿元以上大项目1-2个,亿元以上项目13个。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领导招商。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各平台、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地、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招商引资风险抵押金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招商工作,强化区、乡镇(街道)、平台主要领导包抓重大项目制度和领导干部牵头服务在建项目工作体系,继续实行“四个一”工作法(即:一个项目、一名区级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全力加快项目进度。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和调度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招商引资工作调度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在洽谈、签约和落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重大、重点招商项目落户、建设、投产、达效搭建绿色通道。

(二)创新招商方式。坚持挑商选资,招才引智,围绕我区重点招商引资产业目录,大力开展精准招商;充分利用已落户我区企业现有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和标准化厂房等优质资源,吸引投资商以资金、技术入股或组建新企业,开展股份合作招商、产权招商、楼宇招商等以商招商活动;突出驻外招商组专业招商、政府组团招商和区级领导干部带队“高位招商”;结合各园区建设需要,引导平台自主招商;加强与各类商会、投资协会、中介组织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开展代理招商和委托招商,逐步在重点区域建立代理招商网点,扩大招商引资覆盖,延长招商触角,提升招商引资实效。

(三)突出产业招商。坚持“工业强区”发展战略,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以高端化、智能化、规模化、品牌化为导向,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重点培育壮大食品加工首位产业、智能制造、生物工程等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集群。瞄准市场龙头和技术领先型企业,着力引进关键环节和关联带动项目,补齐薄弱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抢抓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战略机遇,以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世界100强创新企业、大型互联网电商企业以及投资额xx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类项目为重点,制定个性化招商方案,集中力量狠抓一批投资额度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提升宜秀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丰富招商内涵。扩大招商引资范畴,从单纯引资向引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相结合转变。以食品加工产业基地、高端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培育基地等创新平台为依托,加大科研机构、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科技创新型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级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育引进力度。支持品牌企业引进协同创新机构,鼓励专业研究机构和技术人才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项目建设。统筹发挥区发改、工信、科技、农业、旅游、招商等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平台的项目策划职能,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依托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把握市场热点和投资取向,每年策划包装50个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强化项目信息管理,建立投资需求数据库和客商信息资源库,实现客商信息、招商信息全覆盖。

(五)规范项目准入。严格项目审核评估机制,对拟引进的招商项目采取“1+9”并联审批制度,由区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区长牵头,区发改、工信、财政、城建、农业、环保、招商、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综合预审评估。把好项目签约关,政府部门签订招商合同前须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时建立招商项目退出机制。积极探索项目统筹流转和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全区产业发展布局统一协调机制。坚持错位发展,避免乡镇(街道)、平台之间的同质化竞争。鼓励乡镇(街道)、平台之间对不符合本地产业定位的项目进行合理流转,建立“飞地经济”模式,从财税、经费等方面对项目转出地给予补偿。

(六)优化平台承载。加强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标准化厂房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水、电、路、气、讯等配套设施,强化要素保障,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鼓励园区改革创新,大桥开发区、北部新城区等园区要成立招商团队专门招商,积极探索与台湾、香港及欧美等海外投资机构合作建设“园中园”。要以繁荣市场消费、活跃商贸流通为重点,提升城区人口聚集能力,发展楼宇经济,吸引高端商贸服务项目。龙山凤水文化旅游产业园要加快景区扩容提质,鼓励引进国内外第三方参与经营或投资旅游服务项目,增强景区的品牌效应。

(七)完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和兑现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4+1”配套政策,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相关政策,将投资额度大、发展前景好、产业带动强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盘子,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快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基金公司及产权、股权交易平台,鼓励扶持企业通过投融资机构包装上市。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提早介入项目洽谈,跟进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和信息咨询服务业,降低项目运营成本,促进招商企业健康发展。

(八)创优投资环境。将每年4月份确定为投资环境建设月,在全区集中开展投资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影响投资环境和项目建设的行为。在区工信委设立侵权投诉中心,建立受理投诉的工作机制和外来客商投诉平台,受理投资企业建议诉求,分解责任,全程跟踪,及时回复办理结果。投诉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发展环境检查,每年开展1次招商引资企业无记名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活动。加快诚信宜秀建设,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慎重承诺,凡诺必践。实行投资环境评估制度,对履行职能不到位,投资企业意见大、投诉建议多、严重影响我区投资环境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取消优秀档次评选资格。

(九)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有效的督促检查机制,把推进招商引资发展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确保已出台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整合区委区政府督查组、区纪委、区监察局等方面力量,每年对区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2—3次督查。督查和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及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作为考核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招商氛围。大力宣传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乡镇(街道)、平台、区直部门创新举措和优秀招商干部事迹,倡导服务招商、服务项目、服务客商、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树立全社会抓招商促发展、抓开放谋合作的舆论导向。

(十)完善考核奖惩。研究制定《宜秀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引进激励机制。将相关区级领导干部纳入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对象。对乡镇(街道)、平台、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抓招商引资工作进行重点考核和奖惩,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除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按《宜秀区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进行惩罚并通报批评;连续2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3年未完成任务的,要适时调整工作岗位。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符合奖励条件的非考核主体和个人也要给予相应奖励。

(篇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三百四千”行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委发〔**〕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xx亿元(外资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含)的八大万亿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及有利于我县传统产业有改造提升的招商引资项目,且符合重大产业项目引进认定标准的,适用本意见。(重大产业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二)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上市企业及综合性总部项目的,适用本意见。(500强、上市企业、总部经济项目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二、土地厂房保障

(一)保障新投资项目用地,优先提供用地指标。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交钥匙工程”等供应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

(二)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对新引进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我县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等属优先发展或拟上市的产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经“一事一议”研究后,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片区综合价的70%确定。(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

三、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一)对固定资产投资xx亿元(外资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含)的重大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投资方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乡镇平台)

(二)工业投资项目入驻省级特色小镇的,符合特色小镇产业导向要求的新供地的项目,在县政府供地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投资额(以土地款、土建款、设备购置款等发票为准),投产满一年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

四、财政贡献奖励

(一)凡注册在外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回归贸易企业,变更到苍南注册,从注册当年起五年内,年纳税额50万以上(含)的,按照地方综合贡献度,享受“前两年补80%”,后三年补50%的财政补助政策。内贸企业当年度新增内贸回归额需达5000万以上(含),奖励10万元,超出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商务局)

(二)对于注册地和纳税地均迁入我县的上市公司,按照地方综合贡献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经“一事一议”研究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招商局)

(三)对入驻国有企业开发的小微园的企业投产满一年后,按其自有合法产权证面积,县财政以5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助入驻企业。对入驻其它小微园的企业投产满一年后,按其自有合法产权证面积数,县财政以2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助入驻企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

(四)鼓励本地企业对市域外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兼并后注册地和税收仍在我县的,五年内,按照地方综合贡献度,予以50%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

五、优化营商环境

(一)县招商局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每年对招商项目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企业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结果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招商局、县财政局)

(二)推行“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我来跑一次”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全面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2.0平台。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强化项目“招批管”协同机制,全面落实全程代办服务,对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项目,由属地乡镇平台或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代办;xx亿元以上(含)的工业项目,由县领导负责代办,由县主要领导负责督办。(责任单位:县审管办、相关审批部门及乡镇平台)

六、其他

(一)建立中介招商奖励机制,对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总投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的中介机构、中介人(不含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给予实际外来到位内资的1‰-3‰、外资的2‰-4‰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按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兑现,以促进项目加快落地投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招商局)

(二)加强项目履约监管,土地出让底价优惠部分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约定达到投资额度、纳税额度等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县国土局、县财政局、乡镇平台)

(三)本意见实施中,国家、省、市出台的专项政策和行政服务措施比此更优惠、更便利的,按照更优惠的政策以及更便利的行政服务措施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四)本意见自**年5月9日起施行。

(篇四)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快“1+3+3”产业体系构建和新旧动能转换,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五大发展平台”和“1+3+3”绿色产业体系,不断加大“大招商、招大商”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全员招商、精准招商、科学招商”的工作氛围,全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投资效益好、产业上下游关联度高的重大产业项目,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二、增强工作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磐安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项目谋划、项目招引和项目落地各项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和工业经济、文旅康养、现代服务(含铁路站场开发)、农业经济(含茶文化小镇)、建筑业(含江南药镇)和招才引院(含教育医疗)等六个产业招商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各牵头单位“一把手”负责,开展精准招商。

(二)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根据招商工作需要,通过选调、招聘等方式,扩充招商引资工作力量,建立一支专业招商队伍。招聘的招商干部,要按照“做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更加注重招商引资专业能力的考察。同时,建立专职招商干部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底薪+绩效工资”的管理机制。

(三)强化招商引资培训。每年集中安排县委主题培训班招商引资专业一个班次以上,让更多的年轻干部懂招商、会招商、善招商。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更多的年轻干部到招商一线学习锻炼,熟悉招商工作技能,拓宽工作视野,提升招商工作水平。

三、优化招商方式

(四)实行驻点招商。继续设立上海驻点招商组,根据我县产业结构,探索在杭州、深圳、北京等磐安商会设立驻点招商办事处,通过商会考核奖励或补助等形式,集中精力引进与我县产业关联度高、配套性强、社会效益好的项目。

(五)实行小分队招商。各区块根据各自产业发展定位,会同相关部门组建招商小分队外出开展招商,每年外出招商累计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六)实行靶向招商。针对重点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项目、重要招商线索,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明确1名县领导、1个牵头部门,组建重大项目招商工作组,实行点对点靶向招商,推动重大招商项目加快落地。

(七)实行委托招商。与具有合法资质和专业实力的招商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开展招商引资。

(八)实行以商引商。建立健全在外乡贤、异地商会、行业协会等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发挥招商大使和招商联络处的作用,定期开展走访交流,挖掘有效招商信息。

四、强化考核激励

(九)建立捆绑考核机制。建立县领导联系重点产业项目的招商工作机制。建立部门与联系乡镇(街道)捆绑考核机制,各部门要配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联系乡镇(街道)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联系部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未完成任务的,将予以扣分。根据驻点招商工作实绩,建立单位考核加分与个人考核评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十)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亮晒”制度。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各乡镇(街道)、部门招商引资完成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每个季度开展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实行“三色管理”,全面完成季度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绿色褒奖;完成季度目标任务80%以上,但未完成季度目标任务的,予以黄色提醒;完成季度目标任务80%以下的单位予以红色警告。年底要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晾晒,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十一)建立招商奖励机制。全面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区块、乡镇(街道),由县财政奖励招商工作经费5万元;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排名前两位的乡镇(街道)、区块,再奖励招商工作经费10万元。

五、深入分析研判

(十二)定期研判推进。各产业招商组每月召开一次招商工作分析研判会,通报招商引资完成情况,研究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盯引等工作。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每季度召开推进会,研究分析全县招商引资形势,审议招商引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部署下一阶段招商引资重点工作。

(十三)健全会商预审机制。各产业招商组牵头单位每月向招商委办公室报送洽谈的项目信息,招商委办公室负责对各产业招商组、乡镇(街道)洽谈的项目、提供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遴选,建立项目库,及时报送招商委审议。意向投资额在xx亿元以下的产业项目由各产业招商组进行会商研判,xx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统一进行会商研判。

六、强化工作保障

(十四)关心关爱招商干部。对优秀招商干部或招商成效明显的招商专员优先提拔使用,对长期驻外招商专员要加强关心关爱,解决在外招商人员的后顾之忧,驻外招商人员补贴按县外出差标准予以报销。

(十五)保障招商工作经费。县财政每年安排招商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专项用于委托招商、外出招商推介、小分队招商等工作。

七、其他事项

驻点招商考核、招商引资考核、招商有功人员奖励等实施细则(办法)另行制定。

(篇五)

一、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形成“1+x”招商引资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并监督全市招商项目从信息收集、洽谈对接、准入评估、落地建设、开工投产到达效评审的全过程。

1.重大招商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对总投资xx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xx亿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等重大招商项目实行引进洽谈“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口子甄别、一个层面酝酿、一个团队谈判、一套程序决策、一个班子落实”。

2.招商项目跟踪制度。实行“一月一例会”“一季一专题”,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招商项目推进汇报会,通报在谈招商项目进展,听取相关单位当月或本季度招商工作和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招商项目双向联系抓落实制度。各单位应每月按时向市招商局报送在谈招商项目信息、进展情况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市招商局每月汇总编发《招商专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采取立案式盯引管理,明确项目推进期限和责任单位,落实市级责任领导,市招商局要做好相应统筹工作。市级责任领导牵头盯引工作,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落地推进,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全面提升项目推进效率。

4.招商项目备案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掌握的招商信息,报送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作为信息首报认定依据。未经备案登记的项目,不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畴。

5.招商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规范项目评估程序,项目所在单位须按照《温岭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办法》规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标准对项目科技领先性产业先进性、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亩均产值、期税利以及环保、能耗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形成科学、公正的招商项目准入管理体系和决策机制,提升引进项目质量。

6.招商项目审批跟踪服务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为招商服务的意识,对重点招商项目根据项目需要适时成立项目审批跟踪服务工作小组,并随时向项目责任领导报告审批难题。

7.招商项目达效评审奖励制度。项目责任单位需组织对所招引项目实施生产效益评审,确保项目质量。并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实施扶持奖励政策。

二、健全招商引资网络体系

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一把手”抓,实行市镇联动招商,强化部门协同招商,借助异地温岭商会等在外平台,构建点面结合、内外兼顾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招商引资工作网络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总领决策下,各镇(街道)、三区一把手要亲自抓招商,并明确分管招商负责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班子成员联系招商引资,全力做好具体招商引资工作。

2.完善工作架构。各镇(街道)、三区要设立相应招商组织架构,落实专(兼)职招商工作班子和人员,并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招商项目推进计划。在招商业务上统一接受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和市招商局的指导,根据具体项目需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从中选调力量组成临时招商攻坚小分队。

3.成立专业招商组。发挥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特长和职能优势,相关职能部门要牵头设立专业招商小组,及时完善产业招商政策,制订产业招商服务措施,精准包装产业招商项目,了解收集各产业领军企业和区域信息,主动上门开展专业招商。

4.开展驻点招商。紧盯招商项目主要来源地——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及环渤海湾地区,派驻招商工作处,开展驻点驻片招商,逐步打造成以上海为中心覆盖江浙沪、以北京为中心覆盖京津冀并联动环渤海湾、以深圳为中心覆盖珠三角的招商信息集散地和项目对接桥头堡。

5.设立招商工作联络站。依托异地温岭商会和科技人才联谊会,充分发挥招商联络员作用,全面设立温岭市浙商回归和招商引资工作联络站,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回归招商。

三、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举措

要积极实施精准招商,推动全市招商“一盘棋”计划,及时摸清平台资源底数,共享投资信息,实行项目挂图招商。

1.全面谋划招商。结合“先有项目再去招商”和“两湾两城两形态”的工作思路,市发改局要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布局和产业定位,认真谋划招商项目,推动项目定向落户、产业定向集聚、资源定向集约。市发改局、市招商局要定期梳理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和目标企业信息,实现“谋”项目和“引”项目的无缝对接和一体化推进。

2.坚持产业招商。市经信局要及时掌握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动向,明确温岭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中的招商重点。要围绕主导产业强链、新兴产业补链、现代服务建链,实施产业链招商。要推动温岭本地企业与国内外品牌产业企业的合作投资,实现以商招商。

3.深入回归招商。全面排摸温岭人在外企业、历年温岭外迁企业和各方面人才资源,积极开展异地商会和外迁企业集聚地走访活动,促进温岭在外的先进产业回归,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税源的回归。

4.突出精准招商。要加强各类招商队伍的横向联合和纵向对接,依据各镇(街道)、三区的区位、产业和用地情况,及时整合招商资源,交流有效投资信息,主动对接投资客商,有针对性地引进与我市发展相吻合的产业链和功能性项目。

四、加大招商引资考核激励

强化考核导向作用,加大招商考核力度,提高全市干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迫切认识和积极作用,形成全市上下齐抓招商共推项目的良好局面。

1.加大考核力度。调整考核体系,优化招商引资工作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注重“项目招引”和“推进落地”,突出“大、好、高”项目的比重;对各镇(街道)、三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引推并重、差异考核”的原则分类考核。

2.规范招商专员工作激励。制定招商专员管理考核办法,对搜集信息、对接联络、跟踪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通过评先评优等形式多渠道激发招商专员的内动力。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招商专员予以奖励;对特别优秀并取得重大成绩的,组织部门将在干部任用上予以优先考虑。

3.逐步完善招商贡献奖励。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对成功引荐外来投资者并促使项目开工建设的人士(非公职人员),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给予相应经济奖励;对在重点招商项目推进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通过评先评优给予招商工作经费奖励。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