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精神,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果,确保2020年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关于制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以全县剩余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已脱贫人口不返贫和非贫困户不致贫为目标,以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卫生乡村、清洁乡村、文明乡村、平安乡村“五村联创”为总抓手,以巩固提升为基本任务,以脱贫困达小康为基本目标,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统揽、全面推进
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巩固提升,保持现行脱贫攻坚帮扶机制,对已脱贫户查缺补漏巩固脱贫成果,对未脱贫户补齐短板全面达标,做到应扶尽扶、应扶必扶,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坚持精准巩固、对标提升
精准锁定帮扶对象,瞄准困难群体,进一步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连续性和扶贫机制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提升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自主意识,确保“三个落实”再走深,“五个一批”再发力,“六个精准”再见效,稳步提升贫困群众认可度。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紧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和扶贫领域薄弱环节重点,根据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巩固提升方案,分类推进小康教育、小康医疗、小康住房等专项行动,进一步高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
(四)坚持群众主体、内源发力
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德、扶能相结合,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充分调动群众脱贫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扬群众自立自强精神,树立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面貌的精神,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
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1.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服务能力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馈好的标准,充分发挥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基层组织达标、乡村干部能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等专项行动,选优配强乡村基层力量和“领头雁”,锻造新时代“五好”支部,着力提升乡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强化示范带动。以新时代“五好”支部创建为总载体,不断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执行县领导包乡、副科级以上领导包村、工作队到村、帮扶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两包三到”工作机制,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向脱贫攻坚一线聚焦和倾斜。三是构建村集体经济建设新格局。大力推进“村社合一”,按照“支部搭平台、资源架桥梁、产业做纽带、市场增收入”要求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党员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与村干部报酬、绩效考核挂钩,调动村干部谋发展、抓发展和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强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对运转不力、引领带动效应不强的村级基层党组织及时调
整和充实。通过项目扶持、产业扶持,把基层党员干部培养成村级主导产业带头人;将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产业致富带头人充实和吸收到村支两委,培养成基层党员干部,培育更多的村级脱贫攻坚领头羊。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
一是切实做到“三个不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保持三级作战指挥体系不变,继续保持乡镇党政正职稳定。坚持摘帽不摘政策,继续落实好上级脱贫攻坚惠民政策,确保扶贫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全面开展挂牌督战,对全县还有未脱贫人口的335个村逐一明确挂牌督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驻村帮扶力量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保持帮扶干部与贫困群众的结对关系。坚持摘帽不摘监管,继续保持县乡督导体系不变、队伍不撤、力度不减,持续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完善驻村帮扶巩固机制。进一步完善驻村管理办法,把驻村工作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职责和任务,促进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加强帮扶干部培训。充分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农民讲习所”等平台,结合
“请进来教、走出去学”方式,对乡镇干部、村“两委一队三个人”进行分类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轮训工作,着力增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能力。四是推进驻村帮扶“三落实”。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抓产业促增收、抓政策促落实、抓扶志促动力、抓环境促提升等重点内容,拟定驻村帮扶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三清单,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筛查,持续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的落实。指导驻村工作队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督促驻村干部认真写好驻村工作日志、民情日记,做实各类工作台帐,切实提升帮扶工作实效。五是激发驻村帮扶动能。加大驻村工作队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惠及民生等方面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挖掘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提炼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强化驻村帮扶工作舆论引导,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用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机制,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驻村帮扶干部,落实驻村干部保险、体检等关怀措施,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实施好乡村治理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消除陈规
陋习,倡导文明生活,提升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着力推动美丽乡村、卫生乡村、清洁乡村、文明乡村、平安乡村“五村联创”,提升基层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强化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二是注重典型引路。进一步发挥好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等阵地作用,持续深入开展感恩教育、法纪教育,切实增强群众内生动力。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开展星级文明家庭评定、“三最三好”(最美母亲、最美家庭、最美干部、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善行义举,通过媒体报道、发放奖牌、在村级文化场所进行通报表扬等形式宣传,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三是注重文化引导。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坚决抵制装穷争利、好吃懒做、“等靠要”等不良风气,引导和激励群众争做勤劳、简朴、自强、上进的典范,实现物质与精神“双脱贫”“双提升”,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四是注重法治教育。持续整治“村霸”问题,严厉打击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体系,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抚养责任、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员进行打击,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4.培养好群众自我发展潜力
一是选树典型。将扶贫与扶德、扶志、扶智、扶能相结合,组织开展“三比三看”评比活动,通过“比产业,看谁家增收致富快;比技能,看谁家脱贫致富能力强;比干劲,看谁家精神状态好”,树立自主脱贫、率先小康示范户,充分发扬典型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风貌。二是给予奖励。制定激励措施和奖补政策,加大对自主脱贫、率先小康示范户的表彰和奖励,通过“赚奖金、赠技术”等方式,形成奖励先进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稳定脱贫、持续致富的长效机制。三是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大对脱贫致富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广泛报道脱贫攻坚典型示范户的新观念、新思路、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树立人人想脱贫的正确导向,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和进有目标,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夯实群众持续增收基础
1.做实产业帮扶
以500亩大坝建设为抓手,构建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的农业经营体系为目标,以生产组织、市场导向、激励保障为主导,着力构建“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生产合作机制。一是做大做强“2+n”产业。用好用足产业发展子基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围绕500亩以上坝区建设,大力发展肉牛、花椒主导产业,做特做优茶叶、生态畜牧、精品水果、中药材等产业,把500亩以上坝区建成特色优势农业高产高效示范区。二是完善资源盘活机制。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租金动态调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办法,实现资源、资金、资产、劳力等生产要素向合作社聚集,大力推进主导产业和坝区产业发展。三是创新合作社发展机制。围绕“八要素”抓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村社合一发展模式,加大财政、信贷、保险等政策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鼓励农户联合建设合作社、合作社联合办企业、企业联合对接大市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四是优化带贫益贫机制。积极引导合作社参与全链条生产、订单式生产、托管生产、跨村式联合生产、扶贫车间合作生产等多元化生产,努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经营+贫困户分红”稳定脱贫机制,大力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发展产
业模式,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加大对入股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审核把关,引导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各环节,提升群众产业发展能力。五是加强产业工作调度。建立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报告工作机制,各产业专班对产业发展情况实行周调度,精准作好指导,并及时将调度情况梳理后上报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扩大就业帮扶
一是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根据群众意愿,结合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劳动力接受能力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致富带头人培训、合作社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加大劳务输出。推广“精准培训+劳务输出+跟踪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省内外劳务交流协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人力资源市场用工形势及企业用工趋势,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增加脱贫户工资性收入。三是搭建用工平台。认真组织开展“留雁行动”,为群众收集推荐用工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为群众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鼓励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四是加强就业援助。落
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稳定就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鼓励劳动力创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发保洁、公路养护等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补贴援助,引导弱劳力从事村级道路维护、水电保障、保洁绿化、森林管护、养老服务等工作,帮助脱贫户就近就业。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移民局、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深化扶贫协作
一是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争取力度,力争到位帮扶资金4000万元以上,将帮扶资金向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配套基础设施、剩余贫困残疾人口等方面倾斜,引导150名贫
困人口到江苏就业,帮助1300名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二是深化园区共建工作,继续争取帮扶城市人才、管理要素等向园区聚焦,争取新增引进1个以上企业入驻园区,提升帮扶实效。三是充分利用对口帮扶城市资源,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认真谋划和抓好消费扶贫工作,建好直供苏州等东部对口帮扶城市农特产品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助推“德货出山”。
牵头部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业和商贸局、县移民局、县农
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4.强化兜底保障
一是加强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核查,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两项制度衔接,特别对“两无”贫困户家庭要落实好低保保障政策,认真抓好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进行救助,着力完善临时救助对困难群众的救急救难功能。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安全饮水不愁
一是以“人人喝上安全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拉网式大排查,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坚持立行立改,加快完善饮用水水源设施和输水管
网建设,加大城镇供水向周边村寨延伸扩展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以水养水”管理长效机制,长期开通县乡村三级饮水安全专线服务电话,常态化监测饮水安全保障,提升水质保障,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达标。
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义务教育有保障
一是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各级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学校建立“一生一案”,精准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二是启动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效化解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全力打造智慧校园。三是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扶贫,鼓励社会爱心人士“一对一”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适龄儿童不因贫辍学。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基本医疗有保障
一是继续落实健康扶贫“三保险、三救助”政策,精准落
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定额资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三重医疗保障”政策。二是继续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7个大病救治,分批次将罹患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艾滋病机会感染的贫困人口纳入大病救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慢病证。三是深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定期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严格执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确保县内县外就医患者及时报销结算各项费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4.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是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状况监测,按照保障安全与完善功能相结合要求,全面消除农村住房(特别是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条件。二是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围绕目标任务、改造质量、验收程序、档案管理、补助发放、有无漏改等情况开展自查,查缺补
漏完善工作,完成新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深化防贫预警监测机制
1.持续抓好防贫预警监测工作
以“两不愁三保障”、农村安全饮水为基本标准,实行分片包保、动态管理,建立起详实可靠的巩固提升监测数据库。一是把现有政策作为第一重保障。继续落实好产业扶贫、就业培训、创业支持、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政策措施,通过产业就业、低保保障等增加困难群众家庭收入,通过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教育资助等降低医疗教育刚性支出,通过补齐短板保障住房饮水安全,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每一户监测对象,实现“一增一降一保障”。二是把公益资源作为第二重保障。整合各类资源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春晖社”等资源,积极争取公益力量支持,根据扶持对象因病、因学、因灾等所需,有针对性补足政策空白点,破解财政资金投向非贫对象的障碍。三是把防贫救助作为第三重保障。建立县级防贫救助资金池和乡(镇、街道)防贫救助资金池,对大病、大灾等监测对象通过政策和公益扶持后,依然存在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按照“既不降低扶持标准,也不吊高群众胃口,防止陷入福利陷阱”的要求,由扶贫部门组织及时启动
“防贫救助”项目进行救助。牵头部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就业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持续抓好精准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并实时监测、筛查、走访、研判,通过有效措施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二是深入开展“回头帮”活动,对已脱贫户逐户制定巩固提升方案,进行分类扶持、定期回访,及时解决脱贫人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定期开展贫困户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实时掌握贫困人口就业、就医、就学情况,及时了解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情况,确保贫困户线上线下信息保持一致,提升贫困户信息精准度;四是强化数据比对工作,对贫困户数据逻辑进行筛查,提升国办系统数据质量。五是持续做好贫困户档案资料工作,收集完善贫困户2020年“档袋卡”资料。
牵头部门: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
一是完善后续五个体系。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
能配套、设施齐全”要求,建设标准化公共服务站,配齐配强服务工作人员,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推动搬迁群众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托管中心,为老人、儿童提供护理、照管等服务;建设文化娱乐中心,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生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安置规模,合理调整优化安置点学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满足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入学、看病需求。二是盘活“三块地”。将搬迁户原居住地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三块地”进行打包开发,除现行享受的政策不变外,培育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农业种养殖和林果经济,增加搬迁群众收入。三是激活“新区资源”。盘活安置点各种资产、资源,采取“公司+合作社+搬迁户”模式,充分利用门面、商铺、停车场等资产,通过招商引资、独立经营等方式进行商业营运,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四是开发就业岗位。研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中小型企业入驻安置点,积极发展和壮大扶贫车间,为搬迁户提供就业岗位。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搬迁户给予培训、金融等政策扶持。五是深化“三个全覆盖”。推进土地复垦增减挂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三个全覆盖”工程,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25度以下的坡地转化为经济林。
牵头部门:县移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组组通”公路养护管理措施,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工程,统筹抓好连户路、庭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寨。二是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加快改善农村用电条件,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实现所有村动力电全覆盖。三是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五大工程,对常住30户以上的农村实现双网覆盖,加快自然村宽带接入步伐,大力推进宽带提速、降费、扩容、增效,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县工业和商贸局、县供电局
责任单位: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
(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政府主抓责任,成立县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
常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导后续帮扶和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要各尽共责、协调配合,为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源保障
健全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扶贫投入作为优先方向予以保障,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引导项目、资金和资源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倾斜。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规范扶贫领域融资,强化成效评价,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党政人才、专业人才、乡土人才引领作用,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抽调农林业技术骨干,选派科技特派员,组建产业脱贫技术服务队,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强化统筹统揽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统筹调度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与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步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巩固提升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措施落地,为实现同步小康、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要
将中央巡视、国考、省考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梳理巩固提升措施落实情况,每月3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并于工作完成后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报告、佐证资料,确保全面完成巩固提升任务。
(四)强化考核问责
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对完不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的,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委要定期对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检查,加大的督查问责力度,进一步找准差距、补齐最后短板,运用通报、表态、淘汰、问责“四项倒逼办法”,推动工作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