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责任状

为加强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敖汉旗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村两委是组织实施责任主体,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创卫的“一线指挥长”,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创卫工作负领导责任,小组长是环境卫生管理员,小组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主体。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组织机构。村委会成员分工明确,把人居环境整治和创卫工作纳入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

(二)带头遵守执行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按“五包”“五清”要求,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户内卫生整洁,个人卫生干净。

(三)积极参加与自己负责网格内的街巷卫生清扫及管护工作,督促检查网格内农户履行“五清”“五包”责任和义务,监督公益岗和保洁人员认真开展环境保洁。

(四)积极参加村里的各项活动。主动完成各项任务;服从统一管理,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辖区沟渠及小流域进行治理,使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污泥堆积,饮用水源无污染,入河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无污水直排,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

(六)村容村貌提升。村容整洁,垃圾密闭存放,定期清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孽生的污水坑、粪坑。

(七)健康卫生宣传。各村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新教育内容。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活动,逐步引导本村居民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广泛宣传环境整治“人人参与”的重要性。

三、奖惩措施

(一)镇对各村卫生实行周抽查、月检查、季通报、年考评制度。

(二)年度环境卫生考核定为“不合格”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拨付环境卫生经费,取消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村驻村干部评先评优资格。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村“两委”绩效工资挂钩。

兴隆洼镇人民政府责任村:

(盖章)(盖章) 

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

20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