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组织部:

现将政法委组织人事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组织(人事)部门由*****分管,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设有主任1名,机关内设机构为5个科室,行政编制人员10人,行政工勤1人,锁定事业编制10人,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关心和支持下,我委领导班子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配备实职正科领导3名,现有实职正科3名,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副书记2名(正科),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3名,股级干部3人,二线人员3人。

二、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

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标准和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要求,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三年来,我委共交流干部2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1人。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保持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

(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和管理人员,提供组织保障情况。

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重点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考察考核,坚持双向思维,既看优点、又看缺点,既看人岗是否相适、又看和班子整体能否相融,注重核查档案,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增加任前考察深度,切实防止蒙混过关,对考察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并作出结论性评价。

(三)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

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始终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充分体现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部门党建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情況

一是常务副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谋划党建工作思路、安排党建重要工作、设计重大活动载体、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党建制度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方面有新举措、新作为。班子成员抓好分工范围的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制,强化党要管党的意识。着力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式下支部的组织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抓好支部党建工作,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确保支部建设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三、不足之处及措施建议

组织人事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之处:

一是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组织学习的形式比较单调;二编制有限,人员不足。少数科室人员紧缺,导致了经常性地忙于应付日常工作,很少有多余精力对工作进行开拓创新;三是对干部的跟踪考核较少,了解平时工作动态不够及时;四是促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与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情况等等

我们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增加干部队伍活力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一是以完善干部选任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工作力度:二是以增强考核工作全面性、准确性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考评科学化水平,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力度:三是以加强干部从严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一种干部“能上能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四是以加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为重点,进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建立一支朝气遂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为推进我县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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