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报账及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

根据万源市委、市政府年初安排,结合《万源市农村安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催促尽快完成2018年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验收和资金报账的通知》(万住建〔2018〕798号)文件精神,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验收报账,请各村高度重视。截止目前各村2018-2019年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报账资金均未完善,为了尽快完成年初任务,将资金及时拨付到户,做好迎接上级专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的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

各村对2018-2019年的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进行分类验收分类报账。“四类对象”与非“四类对象”应分开报账,危房改造资金必须到户(一卡通账户)。农村危改改造补助标准8500元/户,人居环境改善补助标准6500元/户,连户路补助标准60元/米,连户路原则上每户不超50米/(户、院),贫困村非贫困户的人居环境改善补助资金可以由各村进行统筹使用,连户路补助资金由镇统筹使用。

二、档案管理

档案统一上报到大竹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备查,主要有:1、农户本人申请书;2、农户户籍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3、农户申请审批表;4、村委会评议会议记录;5、会议照片;6、评议公示;7、大竹镇审查公示;8、万源市住建局审批公示;9、农村住房施工合同;10、建筑材料合格证;11、施工安全责任书;12、改造前、中、后的三张房屋照片;13、工程量、价格及用工清单;14、低收入农户家庭困难证明;15、危房改造认定表;16、危房改造鉴定书;17、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验收表;18、资金拨付公示;19、拨付凭证。

三、完工验收

对已改造竣工的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分三次进行验收(包含资料)。初验由村支两委、社长、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个体工匠进行验收并形成结论;核实验收由包片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若有)、帮扶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结论;抽查由分管领导、镇纪委、镇财政所、镇村规办进行抽查验收并形成结论。

四、自查自纠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及时上报大竹镇人民政府,如:1、存在一户人二套房产有安全住房(已户口本为准),若确有特殊情况应将情况写明书面上报大竹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已享受农村危改农户;3、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4、享受灾后重建政策;5、享受土地增减挂钩;6、享受地质灾害避让搬迁;7、改造住房原不属危房等。

五、质量监督

施工工程质量监督方面需要注意的有:1、组织村委(农户)与施工方签订《住房环境改善责任书》;2、要求施工方(个体工匠)负责购买施工作业人员建筑意外伤害保险;3、加强日常监督,形成监理日志、巡查日志、施工日志,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4、所以农村新房不得采用空心砖等不合格材料;5、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应进行取样,对材料合格证进行存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