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万安委〔2019〕3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大竹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万安委〔2019〕34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立足于增投入、治隐患、防事故,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各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大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隐患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力压降一般事故总量,进一步夯实我镇安全生产基础。

二、组织保障

为了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冯小华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鲁登欣为副组长,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负责人及镇安办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由贺信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底,检查采取行业主管部门安办牵头,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自查等方式进行。其他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并精心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的复检,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四、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安全。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罐装液化气和加油站三类。镇安办要加强对这几类的检查,要求业主方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限期整改,并做好回访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检查有无险情险段,是否有安全设施,警示标牌设置是否合理有效;二是检查公路上是否有乱堆滥放废弃物和建筑物;三是检查“三超(超速、超载、超员)”和“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四是检查道路养护是否按要求到位。

(三)水上交通安全。我镇水上交通涉及索桥和渡船两个方面的安全。各涉及索桥和渡船的行政村要加强客渡船的监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行为,要认真排查索桥安全隐患,设置安全设施。

(四)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密闭空间施工、深基坑施工和塔吊、建筑用提升机等大型建筑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消防安全。由镇安办牵头,重点检查“九小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情况,督促企业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及时消除建筑物内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以防火灾和坍塌等。

(六)城乡公共安全。重点检查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燃气、河道、桥梁等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加强对各村(社)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七)食品及药品安全。一是检查学校周边饮食服务店卫生环境,检查是否有“三无(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食品;二是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三是检查药品是否分类存列,有无过期、失效药品,有无违规供药行为和无证经营情况。

(八)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我镇现有煤矿已全部关闭停产,各涉及矿山的行政村,要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对相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对于火烧湾村的非煤矿山,目前已停产,督促其按市安监局要求,督促开发方严格执行相关文件,严格审批程序。

(九)防汛及地质灾害安全。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和地灾点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严查可能影响防汛救灾的违规搭建和工地。

(十)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针对场镇、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特点,要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镇安办要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明确防范措施,妥善做好安全工作,严防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镇安办要充分利用场镇广播、安全宣传车播放安全宣传音频,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

(二)切实整改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对整改结果要进行回查。

附件2

大竹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