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省委书记和省长讲话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市商务局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对成品油(加油站)经营企业、大型商贸企业、粮食收储企业开展安全整治行动。制定此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抓好思想认识、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应急准备“五个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前移防线、织密网络,彻查隐患、彻底整改,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确保万无一失。

二、整治内容

随着企业密集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加大,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对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监管不严、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进行精准排查、精准整治、精准监管,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突出整治四个方面。

(一)综合安全整治。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行业管理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四是行业管理宽松软问题。对企业行管不到位,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对企业负责人安全与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成品油(加油站)经营企业安全整治。一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未按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不建档、不闭环,未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二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大型商贸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大型商超、宾馆饭店、洗浴等大型商贸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的企业,要开展“回头查”;对消防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完毕的企业,要统一制定隐患整治计划,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资金,加大督检力度,确保隐患按期消除,切实减少隐患存量。

(四)粮食收储企业安全整治。是否按要求建设配备了与储粮能力相适应的消防井、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能否保证随时正常使用。库区吸烟、火种带入储粮区以及其他明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员工能否正确使用有关消防器材;露天存粮的防火措施、围盖苫布、囤垛间距和消防通道、以及风雨恶劣天气人员值守和作业要求等是否符合规定;储粮区有无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的现象;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三、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整治为期三个月,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层层组织动员部署。(2020年4月18日至4月27日)。召开动员会议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开展宣传发动,将安全整治部署层层传达到行业管理企业。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隐患整治。(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7月8日)。行管部门和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市安办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分析研判总结提高。(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8日)。行管部门要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总结安全整治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市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行管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彻省委书记和省长重要批示,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行管部门和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进行隐患排查,切实抓出实效。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突出行业指导服务。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行业领域实际和春季特点,细化实化检查安全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指导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结合当前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采取“领导+干部+专家”上门指导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大督导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行业督导、督查督办贯穿安全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帐,强力推动隐患“销号式”整改清零,防止“旧病复发”。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五)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导,开展明查暗访,把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安全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督导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堵塞各类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