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民政厅《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项措施》要求,扎实推进2020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落实,进一步挖掘社会组织帮扶潜力,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高质量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和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因疫情致贫返贫困难家庭,动员全省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力量,引导广大慈善爱心人士,尽锐出战、攻坚克难,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深化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行动”,筑牢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思想根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将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要求写入《2020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市县民政部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党日”“扶贫合力团”“百社扶百村”等多种形式脱贫攻坚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聚焦深度贫困,全面提升省级合力团扶贫工作实效。聚焦11个深度贫困县和洛南县,引导省级社会组织扶贫合力团突出重点领域,提升帮扶成效。突出消费扶贫,联合省扶贫办,发挥省级行业协会商会优势,依托省慈善协会线上平台开展消费扶贫,力争全年消费扶贫总额突破1000万元;突出就业扶贫,联合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建立就业服务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动员会员单位、企业为受疫情影响就业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突出公益扶贫,鼓励社会组织针对贫困家庭或个人开展教育扶贫、扶志扶智,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对2019年实施的142个帮扶项目开展“回头看”,巩固扶贫成果。对2020年计划实施的99个帮扶项目加快进度,力争早日见效。
(三)深化苏陕协作,巩固扩展社会组织扶贫协作深度广度。指导56个重点贫困县加强与江苏对口县区社会组织扶贫协作交流。加快项目进度,扎实推进2019年江苏援陕的64个1441万元社会组织扶贫协作项目实施;衔接项目计划,4月底前,省、市、县分级与江苏对口民政部门沟通,争取2020年江苏社会组织援助项目及早落实;发挥江苏社会组织资源优势,力争在消费扶贫、就业扶贫领域取得突破。
(四)落实福彩项目,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助力脱贫攻坚功能。指导市县民政部门严格落实《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紧完成2019年102个1500万元项目招标。以市为单位强化项目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实施质量。协调省财政厅加紧下拨2020年150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面向深度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等项目服务。
(五)实施“三区”计划,稳步提升社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能力水平。系统总结2019年“三区计划”实施成效,抓紧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三区计划”,选派45名专业社会工作者赴深度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三留守”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工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遴选10家优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对帮扶10家贫困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内部治理和专业服务能力水平,依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自我脱贫、自我发展能力。
(六)建设爱心超市,广泛汇聚慈善脱贫攻坚力量。落实好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慈善协会联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爱心超市规范发展的意见》(陕民发〔2019〕74号),鼓励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等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全省9242家农村爱心超市物资筹措、服务管理,力争全年爱心超市物资筹措突破xx亿元。创新完善农村爱心超市运行管理机制,鼓励探索开放式、连锁化经营模式。提升农村爱心超市规范化发展水平;安排300万元资金,开展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开展“中华慈善奖”“三秦慈善奖”评选推荐,持续加强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典型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民政厅成立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专班,统筹抓好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今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调研指导,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作用,高效做好脱贫攻坚供需资源的有效衔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开展扶贫活动要突出重点,聚焦深度贫困、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找准关键领域突破,持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坚决攻克贫中之贫、坚中之坚,帮助贫困群众实现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准确掌握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月统计、季通报工作机制。省民政厅将设立社会组织扶贫指数,根据市县参与数量、投入情况、扶贫实效,对各地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和通报;要跟进做好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典型宣传等工作,营造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