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在公职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它延续了高压反腐的态势,强化了国家对公职人员的监管,完善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有机衔接,密织了惩戒公职人员违法的法网,以严厉的法律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建设廉洁政府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
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分。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这可以督促两类主体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形成教育公职人员的合力,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处分的目的在于教育。只有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遵循政务处分的标准尺度,规范政务处分的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政务处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引导公职人员树立和强化依法用权意识,激励公职人员在依法行使职权中尽职履责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