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xx县2020年臭氧污染天气管控方案》结合渠岸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vocs、氮氧化物管控为重点,通过调结构、强措施、严管理,落实“一县一策”团队臭氧管控要求,督导企事业单位做好管控措施,构筑全民共治的环保体系。
二、管控时间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9月30日
三、主要管控措施
1.强化源头管控。全镇禁止新增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企业办、环保站负责)
2.严格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按照县铁霾办通报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在管控期间实施错时错峰生产。如出现空气质量恶化或与考核目标差距较大时,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已纳入错峰生产方案而未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的企业,在夏防期间一律实施停产。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工业企业,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倡导企业高温时段减少生产。(企业办、环保站负责)
3.加强联防联控。预测到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县铁霾办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环保站负责,卫生院、学校等相关单位参与响应)
4.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生物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臭氧污染危害,严厉打击随意焚烧的行为。(环保站负责、xx派出所配合)
5.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政府《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环保站负责)
6.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渠岸镇西铜高速路以西,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9月1日起开始实施管控。(xx派出所负责)
7.规范和提升餐饮业油烟治理水平。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加大日常检查督查力度,重点解决因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不正常运行等原因造成的超标排放问题。对辖区内露天烧烤、夜市、串串和流动餐饮摊点要宣传引导,逐步安装净化设备,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一律取缔到位。(食安所负责)
8.严格施工扬尘监管。配合县住建、水利、交通部门建立房屋建设、拆迁、水利、交通、供热、市政工地项目动态清单,扬尘管理要纳入项目管理范围。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实行“红黄绿”牌管理,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有关主管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砂浆、三七灰土、露天喷涂、刷漆作业等行为。(城建办负责)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指挥协调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配套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一岗双责”。
2.加大巡查力度。开展vocs整治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应领排污许可证而未按期申领的,一律按无证排污实施停产。重点涉气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
3.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完善“3+1”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由村干部作为村级网格员,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激励、奖惩等网格化监管体系,规范监督管理运行机制。
4.严格考核问责。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及蓝天保卫战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村、站所,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上报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5.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