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监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监督同时是法律赋予监委的神圣职责。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由此可见,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监督是纪委监委开展工作的基础,基层监督更是基础中的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强调: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笔者认为要做实做细基层监督职责,就要善抓支部党建、激活纪检委员、高举一把“剑”、紧盯三个“点”、监督责任扛在肩。
一、善抓支部党建
做好监督工作,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十几名同志监督几千名党员和监管对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党支部同向发力。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实践证明,党的建设缺失,必然造成党的领导能力弱化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因此要以各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善抓党支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除检查“三会一课”基本情况以外,要重点检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必要时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导中发现,有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对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甚至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了“表扬会”,更不要说“红红脸、出出汗”了。这样的党支部并不是廉政建设做得好,往往还是存在问题比较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单位。因此要督促支部做好党建工作,把抓好党支部做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为监督工作的重要方法。
二、激活纪检委员
目前,每个党支部都有纪检委员,但是在调研中发现,这些纪检委员的存在感是比较低的,特别是在农村党组织,有的甚至只知道自己是“两委”成员,不知道自己还是纪检委员;有的知道自己是纪检委员,但是不知道纪检委员应该做什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将这些纪检委员用起来,通过抽调人员跟班学习,参与交叉巡察等方式,以干代训,让这些纪检委员知道怎么干,应该怎么实现监督,强化纪检委员在监督党员以及监督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上的作用,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监督向村(居)、小组的延伸。
三、用好一把“剑”
用好一把“剑”,就是要用好巡察这把利剑。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当前,在中央的决策部署下,基层党委(党组)对巡察工作十分重视,这给基层监督带来了新的方向和力量。在每轮巡察期间,纪检监察机关要与巡察机构密切配合,可以公开的信息要实现共享,分工不分家。巡察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巡察移交的线索问题台账认真研判,对一般问题和案件线索分类整理,不管是问题和线索,都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依据,要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四、紧盯三个“点”
一是紧盯“廉政风险点”。每个单位都有他的廉政风险点,我们抓好这个点,可以增加监督实效。比如农村的三资管理,职能部门的工程招投标等。抓这些点并不是要回到“三转”前的老路,而是梳理这些廉政风险点,督促其建章立制,从管事到管人,用制度实现监督。二是紧盯“节日节点”。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每到节日,人情往来比较多,吃吃喝喝增多,容易引发“四风”问题,党员干部容易被“围猎”。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这个节点,查有无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有无公车私用,有无公用油卡给私车加油,有无公款送礼等。三是抓住干部提拔任用后这个点。干部提拔后,手中的掌握了更多的权力,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靠上去,及时开展廉政谈话,让被谈话人认识到职务提升了不代表约束他的人少了,而是应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也让被谈话人感受到监督时刻在身边。
五、监督责任扛在肩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职责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监督比执纪更难,监督在短期内很难看到成效,做好监督体现出来的“政绩”,没有查办几个大案那么明显,但是,监督做得好,政治生态就会有所好转,违纪违法案件就会减少,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二是要开展警示教育,我们强调监督,不是只要监督不要执纪,没有执纪,监督会显得苍白无力,我们要通过严格执纪,让惩治个案的“点”带动履行监督的“面”,实现从惩治极少数逐渐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三是要做到严以律己。“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对标对表省纪委和市委,要求别人做的事,自己首先做到,要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坚持不懈,化风成俗,把监督责任扛在肩头。
【篇二】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石,其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乡镇纪委面临着许多新任务、新课题、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使乡镇纪委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概况
近年来,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主动将工作重心向下延伸,配齐配强人员,建立完善制度,发挥职能作用。以新塍镇为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健全组织网络。以新塍镇为例,已经配齐了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纪检干事。均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纪检监察组织网络进一步向村居延伸,28个行政村(社区)全部设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初步形成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覆盖完整的纪检监察工作格局。
加大监督执纪。通过党员违纪违法信息排查、**件的调查、主动巡察、专项督查等渠道,掌握了具体的党员违纪信息,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效能督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努力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今年新塍镇已开展多次对基层站所、村(社区)的效能明察暗访、正风肃纪检查、村级财务审计、“二级巡察”工作。
强化纪律教育。持续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健全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设。针对基层“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加强对法纪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纪律教育责任制”的全覆盖。在全镇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链”。开展各类效能督查和正风肃纪交叉检查,监督氛围越来越浓,党员遵章守纪意识越来越强。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在调研中也发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职能发挥上的不适应、队伍建设上的不适应。针对这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思考。
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还有反弹趋势,基层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动摇执政根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把监督执纪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深入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篇三】
各地基层纪委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案件查办、监督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整治“四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实现“三转”目标,回归主业,“三转”后,基层纪委如何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重任,是摆在各级纪委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目前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1、体制机制方面。目前,各地基层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人员编制、工资保障是系统统一预算,但在派驻单位正常工作中产生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经费依然靠驻在单位提供支持,存在“用人的手软”现象。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处在反腐最前沿,基层基础作用十分重要,但乡镇纪检干部包括工资在内的所有经费全都是基层财政保障,且个人升迁去留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地方手中,不看眼色行事,就被看作不保持一致,就会被“孤立”,坐“冷板凳”,因而,必须“学乖”、“听话”,必须唯“一把手”是瞻;有些地方,纪委书记职责的分工过多,或明处行文专职,暗地里仍我行我素,面面俱到,导致精力分散,荒了“责任田”,难以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抓监督执纪,影响监督作用发挥。
2、思想认识方面。少数地方党委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视“两手抓”,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纪委的事,认识不清,甚至有应付、逆反、抵触心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喊在嘴上,落不到实处,统筹全局力度不够,挂帅不出征,有的甚至做“甩手掌柜”,工作中不给力,或给力不足,而其他人只看“一把手”态度行事,消极应付,形不成合力,影响监督效果。
3、工作方式方法方面。工作中,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于以往思维定势,跟不上节拍,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工作方法陈旧,方式简单,甚至执纪监督中只注重形式过场,不能坚持问题导向,不重实际效果,患“马虎了事症”,监督执纪工作落不到点子上。
4、工作氛围方面。在少数基层单位内部,管理松懈,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强,正气不足,邪气作怪,仅靠纪检干部力量难以有效打开局面,形成浓烈氛围。查案、监督干扰大,说情风严重,人际关系复杂,有的甚至“一把手”看重面子,担心影响本单位目标考核,政(行)风评议位次影响系统形象,事情出来了,包着压着,捂着盖着,不遗余力地进行干预干扰,担心事情搞“大”了,拔出萝卜带出泥,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于伸张正义的力量,造成工作阻力。
5、社会氛围方面。受社会上不良风气和某些“潜规则”影响,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给自己留条后路”的想法,明哲保身,明知不对,熟视无睹,拉不下面子,怕被孤立,怕影响人际关系;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年龄偏大,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当和尚不撞钟、不念经,不想得罪人,主动履行监督责任的积极性不高,患“动力缺乏症”。
6、队伍素质方面。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自身要求不严,其身不正,底气不足,“忠诚、干净、担当”的形象不佳,难以服众,挺不起腰杆,或是“硬度”不够,不敢监督;极个别人在基层驻在单位享受重复的福利、待遇,多头“吃喜面”,患“软骨症”,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随波逐流,忘记了监督责任。
二、基层纪检干部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几点思考
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新任务面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正回归主业,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主责,敢于担当,发挥“侦察兵”、“尖刀排”作用,从“前沿阵地”再延伸一步,主动出击,为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战役扫雷排爆。当前,尤其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在落实监督责任的制度保障上做文章
1、明确职责定位。基层纪委主动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体系,常态化考核监督,严格追责倒逼,分清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内容、工作职责与权利,厘清党委、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责任,责任到人,分工到位,该问责的必须见人、见事、见处理、见曝光,不让“集体研究”的托辞成为挡箭牌;坚持“一案双查”,必须做到不牵“牛鼻子”就要挨“鞭子”,要让不负责的责任人有切肤之痛,甚至伤筋动骨,付出代价,敲响警世钟,促其猛回头,以此倒逼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履职到位,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全面落实“两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两为主”的刚性要求,涉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职务调整变动,必须先征得上级纪委同意,要给上级纪委相当的“话语权”和“一票否决权”,同时,对落实“两为主”不力的下级党组织及负责人严肃究责,倒追过程中违规提名人责任,保证“两为主”刚性执行。
3、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制度刚性执行运转,创新方法,及时发现漏洞,有效堵塞防范。“创新”,其实就是有效堵塞现行体制、制度上漏洞的那个“塞子”,使原有不完善的机制、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实用。必须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体系,打出“组合拳”。实行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的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制,执行交流任职回避规定,便于开展工作。
(二)落实“三转”要求,在履行主业主责的具体措施上求突破
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三转”,突出主业主责,聚拢五指,握紧拳头,集中精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震慑”。
1、更新观念转职能。基层纪委必须集中精力打基础,破除无所不能、“包打天下”、“包治百病”思想,避免职能宽泛,坚决从诸多与职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中脱身,把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去牵头推进。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上,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上,聚焦主业,聚精会神开展反腐工作。
2、整合力量重成效。基层纪委对部门单位要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真空”,有效整合派驻纪检监察力量,集中优势兵力、集中主要精力重点抓好对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防并举、教育为先,防止不教而诛,努力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威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保障,营造不想腐的从政环境。
3、机构设置求优化。按照中纪委要求,基层纪委要舍得把精兵强将往案件查办前沿一线集中,加强力量,加大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尽快减少“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重点查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突出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买官卖官,插手工程项目以及社会公论差的人和事,快速查处,点名道姓及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在全社会共同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4、立足实际抓创新。基层纪委更应该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实际情况、部门职责、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调整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适时进行深度总结分析,提出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可靠依据,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中建载体、搭平台、显身手、建新功。
(三)强化自身建设,在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上下功夫
“监督者必被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问题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基层纪检机关也不是腐败分子“避风港”、”保险箱”,对待中央纪委各项规定更不能“鞭长莫及”。当前,中央、中纪委对各级纪委、纪检监察干部有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社会公众对纪检监察干部也有高于其他干部的心理预期和衡量尺度,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斗争一线,与老百姓更是“面对面”、“脸对脸”,形象好坏、素质高低更为直观,广大群众更易感受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给反腐败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尤其恶劣,也会被无限放大,因此,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练就反腐败工作真本领、硬功夫。
1、敢于监督履好职。“打铁还需自身硬”,是否敢于监督是对基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的重大考验,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前提,拷问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正不正、底气足不足、腰杆直不直、素质高不高。基层纪检干部必须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公道正派、无私无畏、一身正气、嫉恶如仇。只有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才能有对监督责任的敢作为。
2、善于监督尽好责。“善者,长也”,这是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基础,纪检监察干部要想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强化学习,要有较宽的知识面,熟悉掌握多方面政策业务知识,做“多面手”、“万金油”,尤其要成为本职业务工作专家,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看清本质、一叶知秋,不为现象所惑。是否善于监督、长于监督拷问着纪检监察干部思路清不清、业务精不精、措施实不实、责任明不明、效果好不好。只有练就见微知著的“火眼金睛”,才能实施对腐败行为的“精准打击”、“定点清除”。
3、勤于监督做实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这是做好一切事情的根本,也是落实好监督责任的关键。勤于监督执纪责任的落实,拷问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实不实、工作细不细、履职勤不勤、状态佳不佳。必须始终坚持“敢想、敢干、敢担当,创新、创业、创一流”的工作激情,把激情争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纪检干部的特质。必须“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力度和节奏”,平心静气,淡泊名利,保持定力,牢固树立求真、认真、较真品牌形象。必须坚决克服经常性的“麻木”、间歇性的“亢奋”、习惯性的“懒散”、应急性的“勤政”,真正静下心来,扑下身子做实事、求实效。
4、夯实“源头活水”工程。“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严把“入口关”,是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必须严而又严,在选拔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上,必须坚决杜绝照顾式、安慰式、安置式和应急填空式安排,尤其是要杜绝家庭背景“特殊”、社会关系复杂、社会交往混乱的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社会公论,不能唯年龄、唯学历、唯分数、唯票数,真正把坚持原则、政治清白、公道正派、德才兼备的人选拨进来,放在关键岗位锻炼,条件成熟时及时用起来。畅通纪检监察干部“出口关”,对政治素质、能力水平、个人形象不能适岗的,要立足抓早抓小、尽早解决;对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纪检干部,要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压案不查、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要快速反应,坚决处理到位,绝不姑息“护短”;对在基层纪检岗位上,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成绩显著,甘于奉献,社会公认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重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必须树立“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监督责任落实如何,事关成败大局,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牢记使命,不负众望,回归主业,恪守主责,永远做好党的忠诚卫士,当好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