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民法典,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学好用好民法典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纪检监察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对于规范履职有着重要意义。

学好用好民法典,规范公权力的使用。现代法治的核心在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保障私权利的任务就是由民法典来完成。随着民法典的作用得到发挥,其将成为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制度基础。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其主要任务就是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监督,让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既要惩治腐败,也要保障民事权利。比如,15项调查措施的运用,基本都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在查询被调查单位和个人账户的时候,只能查询涉案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情况,不能随意扩大范围,查询过程必须严格依照规定,不得滥用查询手段,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在调取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不得随意扩大调取的范围,任何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电子数据都不能调取,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应当保密;在冻结账户的措施中,只能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账户,并且应当保留被调查人及家属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等等。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时,一定要把民法典牢记于心,将监察法、刑法与民法典等贯通执行,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学好用好民法典,关注家风建设。民法典在第五编“婚姻家庭”中新增了一条“优良家风”的内容,即“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既是公序良俗的基本要求,也是文明社会秩序的美好倡导。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关注民生、关注家风的一面。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中也十分关注家风建设,比如2018年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在违反生活纪律部分新增了一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通过查处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让广大党员干部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清正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学好用好民法典,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民法典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或缺。民法典注重保护产权,对于扩大民间投资、防止资金外流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世界经济严重衰退,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加强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将有助于民营企业家建立对未来的预期,提升民企投资信心,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纪检监察机关也应当关注民营企业的发展,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时需要企业经营者协助调查,这种情况下,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自觉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将学习民法典和肩负的职责使命相结合,以学促用,不断提高反腐败的工作成效,将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