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2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字〔2020〕10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直各单位和各乡镇、管理区、骊城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与宣传、网信、行政审批、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区直各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区直各单位和各乡镇、管理区、骊城街道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项阶段性工作任务,并将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报告,在规定完成时限后的一周内将报告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上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府楼204室,邮箱:fnqzwgk@163.com,电话:6018609。)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队伍,提升能力。区直各单位和各乡镇、管理区、骊城街道要强化工作职责,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强化经费保障,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和能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专业素养。区直各单位和各乡镇、管理区、骊城街道办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和办公电话),于3月25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
四、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区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对标学习、工作研讨、现场督导等方式,力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区直各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