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街道关于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构建城市大党建格局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统筹城市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协调发展,构建新型区域化城市大党建格局,现就试行社区“大党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的深刻变革,社区居民的构成、就业方式和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化,社区承担的各类社会事务日益繁重。传统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式下区域化党建发展的需要,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的组织关系互不隶属、行政隶属关系互不关联、管理格局条块分割,呈现出党建工作协调沟通难、服务资源优势互补难、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作用发挥难的“三难”状况。

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探索适合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解决传统党建模式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建立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就是要通过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突破社区党建“封闭单一”的传统模式,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党员共管、活动共抓、和谐共建,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有效的社区党建新机制。

二、基本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按照“区域统筹、开放丰富、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推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推进社区党建从单一型走向复合型,从垂直管理走向区域整合,从通过统筹区域内各类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建立健全以社区“大党委”为主体的社区组织体系,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共享,为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功能定位

社区“大党委”是以社区党组织为中心,社区辖区范围内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国企、学校、医院等各领域党组织融入社区,城市各领域党建与社区党建双向进入、全面融合、联动发展的区域化党建组织。

组建社区“大党委”是城市化进程时代背景下,完善工作机制、整合服务资源、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党员管理、改善组织活动、强化城市社区党组织在区域内各项事务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的重要举措。

社区“大党委”是在社区现有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基础上,由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牵头,组建社区“大党委”,搭建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议事决策平台,必将进一步团结、组织发动社区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形成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联动共建大党建格局。

社区“大党委”隶属于街道党委,接受其党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社区辖区内的每个党组织都是社区“大党委”的成员单位,社区“大党委”对辖区内的居委会、党组织关系无归属上级组织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实行直接管理;对有上级党组织,但上级党组织关系不在本辖区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在不改变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实行双重统筹协调。

(三)组建模式

建立社区“大党委”主要采用两种模式:

1.单一社区“大党委”模式。

即在条件成熟的较大社区单独设置,直接成立单一社区“大党委”。

2.社区联合“大党委”模式。

即由相邻或较小的几个社区联合建立。联合社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三个以内。

两种社区“大党委”模式,均以书记每季度定期召集党委会为主要形式研究讨论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大党委”会可及时召开。

(四)组织产生

1.组织设置

“大党委”委员组成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配备。

“大党委”一般设委员9-1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1名为专职副书记,2名为兼职副书记)。社区联合“大党委”以及辖区单位数量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一社区“大党委”,社区“大党委”委员可增至***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1名为专职副书记,2名为兼职副书记)。

2.成员产生

“大党委”委员的产生主要采取“直接进入+推荐+聘任”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即: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直接进入,非选举产生的“大党委”委员由社区党组织在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民警、非公经济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中提名推荐,社区党员代表和辖区党员代表联合大会表决产生,街道党委审批,区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召开“大党委”成立大会,公开聘任。

(1)社区“大党委”书记的产生。

单一社区“大党委”书记原则上由经选举产生的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兼任。

社区联合“大党委”书记原则上由组成“大党委”的社区党组织上级党委在联合社区中,指定一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

(2)社区“大党委”专职副书记、委员的产生。

单一社区“大党委”专职副书记由社区专职副书记担任,同

时兼任社区“大党委”办公室主任。

社区联合“大党委”专职副书记由“大党委”书记在联合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中提名,经“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推选产生。“大党委”其他委员原则上从辖区各社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社区党员中推选产生。

(3)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的产生。

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的推选程序为:

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公布社区“大党委”职数设置情况,(社区“大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不纳入推选范围);

采取个人自荐、党员联名举荐、组织推荐等三种方式,对社区“大党委”委员推荐人选进行推荐提名;

社区党委(总支、支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推荐人选与拟推选职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

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召开社区“大党委”成员公开推选大会预告,推荐拟参会党员代表。原则上推荐的社区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在职党员代表不少于***人,由社区党委(总支、支部)牵头召开社区“大党委”成员公开推选大会,组织辖区各社会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党组织全体成员,以及参会党员代表和在职党员代表共同对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进行推选。推选时,首先由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社区“大党委”成员推荐人选进行5分钟竞职演讲,再由全体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委员两种类型,票决产生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及委员。副书记及委员按得票多少排序,得票数相同的,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不占社区领导班子规定职数。

(4)推选结果报街道党委备案。

3.任职条件

社区“大党委”成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社区工作,积极联系服务群众;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议事能力,积极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能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社区“大党委”的决定、决议,协助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协助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

(5)身体健康,具备参加社区工作的基础条件。

4.兼职副书记、委员的退出和增补

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委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告街道党委和社区党组织后,由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街道党委会审定,区委组织部备案后,解除其兼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街道党委会审定,区委组织部备案后,由社区“大党委”全体委员会议免去其兼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其任期同社区党组织任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通过推荐聘任补充配备。

5.工作职责

(1)收集社情民意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在加强社区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需求。

(2)拓展服务平台

积极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发挥辖区资源优势,构建社区“大党委”工作和服务体系,整合社区各类资源,统筹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力量,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从优化服务和解决问题入手,协调辖区单位、社区群众之间的关系,科学设计和实施各类主题活动,拓展场地、人才、资金渠道,形成加强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

(3)决策重大事项

结合辖区单位和社区实际,讨论决定社区党建、社区建设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召开社区“大党委”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全面抓好社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4)党建工作共建

创新党的组织设置,加强对辖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服务社区的意识与能力,抓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建立“社区党员服务站”,加强对辖区内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将辖区内的党员志愿队伍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纳入服务联盟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加强辖区内党建资源的整合,带动引领党群共建。强化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证社区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弘扬培育先进典型,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社会动员力和追赶超越的能动力。

(5)打造社区品牌特色

培育社区党员在党意识,积极动员和引导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提炼社区精神,铸造社区品牌,弘扬各类先进典型,打造富有各自特点的特色社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指数,打造联动式共建、融合式发展的铜川城市党建品牌。

三、议事制度

(一)议事规则

社区“大党委”会议由“大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二)议事范围

1.大事共议

主要包括区域性党的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需要辖区单位参与配合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

2.实事共办

主要包括服务群众、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群众就业、开展文体活动等实事。

3.要事共决

主要包括推选文明单位、行风政风评议等涉及辖区单位的评优评先工作。

4.急事共商

主要包括上级部署的临时性紧急工作,防汛、抗旱、救灾、抢险、重大信访维稳等需要召开社区“大党委”会议共同研究协商的工作。

5.难事共助

主要包括社区发生的急难复杂问题、历史遗留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涉及辖区单位,且社区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困难,以及其他需要共商共助共解决的工作。

(三)议事程序

社区“大党委”作为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议事决策平台,纳入社区综合管理体系,推行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四大程序。

1.议事

社区党组织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环境整治、设施建设、文明创建等涉及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形成议题,在征求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后,提交社区“大党委”会议协商决策。

2.决策

社区“大党委”会议议题,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需求提出,也可以由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大党委”委员共同提出。经确定的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目的要求等,一般应提前3天(自然日)通知,紧急事件、突发事件需要提交社区“大党委”会议研究决策的,即时通知。

在社区“大党委”会议上,由全体委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作出决定。经社区“大党委”会议形成的决议,要按照规范要求记录并妥善保管,决议的内容应及时向群众公开。

3.执行

对于社区“大党委”会议作出的决议,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牵头,社区“大党委”委员配合,贯彻执行。

4.监督

以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为基本平台,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听取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对社区“大党委”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社区党员代表议事会的评议意见要在下次社区“大党委”会议上通报。

四、工作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社区“大党委”运行的配套制度,进一步调动辖区单位和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与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多元联建机制

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便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与形式。重点抓好商业圈、楼字群、特色街、创业园等领域党组织建设,通过基层党组织结对联建、党内组织生活联抓,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联训,党的中心工作联动等方式,促进社区党建横向辐射、全面联动、共驻共建,推动形成一体化、区域性党建格局。

(二)双向服务机制

社区“大党委”要通过与辖区单位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大力弘扬“互惠”理念,广泛吸纳辖区社会单位参与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工作,为辖区各类单位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搭建平台。同时,社区党组织要主动与辖区单位沟通联系,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其需求,利用社区在群众资源方面的优势,积极帮助辖区单位排优解难,营造良好的互惠服务环境。

(三)项目认领机制

按照项目化运作的模式,建立区域党建共建项目认领机制。在充分征求区域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每年推出一批党群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综治联防、文明共创等共驻共建项目,明确实施项目的时间步骤、推进方式、组织措施,由社区“大党委”各成员单位以及辖区各类组织,结合自身优势认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的积极性。

(四)资源共享机制

积极推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将党建、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党员群众开放,实现阵地资源的共用共享。充分发挥辖区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携手开展区域性的党建活动,创新开放式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吸引、凝聚党员群众。

(五)全面融入机制

深化辖区各类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全面融入,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四双”工作法,倡导推动在职党员、党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离退休党员和辖区单位党员主动联系服务社区,亮明身份,发挥特长,适时适度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各类志愿服务。社区“大党委”每年应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及时反馈至其所在单位党组织。

(六)监督考评机制

探索建立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双诺双述双评”制度。每年初,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明确各自需求,作出双向承诺,签订共建协议。年底,召开双诺双述双评会议,邀请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双方履职践诺打分。对驻区单位的评价结果由街道党委抄报其上级党组织,对社区党组织的评价结果作为街道党委考核社区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对于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成效较为明显的社区“大党委”成员单位和兼职委员,由街道党委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根据社区实际,认真研究,强化落实。要分梯次分层次分类型做好典型培树工作,每季度将选择一个基层党委作为组织工作会议现场点,推动大党委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强化整体推进。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街道党委采取以点带面方式铺开,选择1-2个示范点先行先试逐步推开,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实现工作全面铺开。原则上有条件的党总支都要实现升格组建,因党员人数等基础条件尚不具备的社区,要积极借鉴有条件的社区,参照其工作模式开展社区大党委建设活动。

3.强化机制探索。积极探索发挥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作用,借助有效载体和手段,注重发现和总结党建促发展的先进典型,要将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与社区具体工作有机结合,杜绝就党建抓党建。

4.强化督促指导。各社区要列出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大党委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着力解决好大党委工作推动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街道将在7月底开展对大党委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某街道关于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是中组部对新形势下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是应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新情况新挑战的新举措,也是解决当前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突出问题的有效办法。

日前,我市出台并印发《关于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优化城市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丰富党建活动的内容形式、构建“互联网+”党建工作平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

进一步优化

城市基层党组织设置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这就需要更好地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努力扩大“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断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

全面推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制,从组织上保证驻区单位共同参与街道社区建设。建立大党(工)委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尊重党员意愿,探索建立“地缘、业缘、趣缘”党组织,方便党组织开展活动。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将区域内各类组织及所有党员全部纳入党的工作范围,对辖区内“两新”组织、流动党员进行“拉网式排查”,积极推进“两新”党组织组建工作。对健身走、广场舞等群众性队伍按照“一方隶属、多方活动”的原则建立功能型党组织。

大力加强

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书记队伍,对加强城市管理、做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至关重要。

创新选拔机制,着力选拔统筹全局能力强、化解复杂问题能力强的干部,担任街道党工委书记,选拔社会管理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拓宽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渠道,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建设的路子,注重挑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实社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一支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将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行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经济和政治双重激励,增强岗位“磁力”,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定期增长机制。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

进一步丰富

党建活动内容和形式

努力丰富基层党建的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有利于增强吸引力,提升实际效果。

提高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能力,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开展“服务先锋”创建活动。继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并开展活动。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

坚持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居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支持党员参加业主委员会、居民议事会等各类组织,参与社区事务。鼓励引导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开展结对共建,共享各类资源。坚持开展统一活动日,推动互通互融。明确每月的第4个星期六为全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统一活动日,社区党组织和辖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项目,切实增强党建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

积极构建

“互联网+”党建工作平台

积极推动“互联网+基层党建”,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党建活动平台载体,实现网络平台与实体活动中心有效对接,拓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阵地。推广用好“徐州市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开发“彭城先锋”微信客户端,利用互联网开展社区党员教育、志愿服务、“两新”党建等活动,打造具有徐州特色的网上党建阵地。

用好远程教育平台。定期组织开展远教培训周、固定学习日等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扩大远程教育平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建设区域化党建工作站。依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活动中心建设区域化党建工作站。增强党建活动的便捷性和融合度。开展区域化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细化评选措施。

扎实推进

“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着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开设区域“名师讲坛”,建立区域党建“先锋师资库”,开办区域“党员周末论坛”“党员夜校”,积极组织学习教育。

某街道关于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组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要求,积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理念、方法和手段,探索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十*届*中、*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从我省实际出发,就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区域化党建工作是以一定的区域为党建工作单元,按照区域统筹的理念,综合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信息科技手段,科学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统一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整合使用党建资源阵地,统筹开展党的活动,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组织效能发挥最大化、教育管理效果最佳化、组织工作成本最低化和工作力量配备最强化的党建工作模式,具有地域性、整体性、开放性、系统性、整合性等特点。通过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统筹谋划区域内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机关、学校等各领域党建工作,加强区域内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加快形成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落实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

1、实行组织共建,建立区域统筹的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有利于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和力量、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有利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原则,打破条块分割,灵活划分党建区域,以园区统筹、街区统筹、村企统筹、片区统筹、商圈统筹、楼宇统筹等模式,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将区域内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机关、学校等各类组织最大限度的纳入党的工作范围,以网格化方式构建全覆盖、广吸纳、开放式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区域性党组织以一定区域为单元,跨单位建立,一般隶属于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区、新建连片居民区、企业聚集和外来流动人员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及近郊农村、工业园区和大型商贸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功能区块,都要结合实际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条件的区域,要以社区、中心村和影响力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等党组织为依托,吸收其他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建立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作为区域内党建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区域内各党组织之间的工作协调。

2、实行资源共享,打造功能齐全的区域党建和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一区域一中心”的要求,将区域内的党员服务中心、社区综合办公场所、便民服务中心、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等进行通盘考虑,集中财力,优化配置,以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形式,建成集党员服务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新建大型住宅区、商贸区和工业园区时,要同步考虑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要将机关部门、乡镇(街道)中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延伸到区域,将村、居代行的公共管理服务整合剥离,划归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充分整合区域内的党建信息系统和资源,加快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平台的融合,以开通党建咨询热线、党建微博、党员干部手机信息系统等形式,收集社情民意,发布政策信息,引导公众舆论,并健全网上问题登记、分流、处理机制,切实发挥信息平台在汇民意、聚民智、解民忧中的重要作用,以网络信息技术助推基层党组织服务创新。

3、实行党员共管,探索动态开放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制度,让组织关系不在现居住地的党员到现居住地亮明身份,参加现居住地党组织生活和公益活动,形成“关系在单位,活动在区域,奉献双岗位”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对流入区域内的党员,区域性党组织主动予以接纳,及时跟踪对接,统一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健全流入地党组织属地管理、流出地党组织延伸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党组织双向共管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推行开放式党组织生活,以区域为单位由党组织和党员共同选定活动主题,邀请区域内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广泛参与,进一步推广党员ic卡、网上党校等做法,实现跨区域、全天候的党员教育管理。探索党员学习和服务积分制,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切实做好区域内未建党组织单位的党员发展工作,积极推行“合力推优、接续培养、两地公示、联合把关”的做法,发挥区域性党组织“孵化器”和党员队伍“蓄水池”的功能。

4、实行活动共办,设计灵活多样的区域化党建载体。结合区域化党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服务载体,改进服务方式。以区域为单位积极推行党员“一员双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推广“党员15分钟服务圈”、“1公里民情快递圈”等经验做法,不断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区域。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建立健全民情民意调查排摸机制、民意快速反应机制和民意研判机制,着力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域化党建工作在联系服务群众、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和组织区域内各类专业人员,以双向选择的形式组建医疗义诊、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政策宣传、科普宣传、家政服务、助学支教、环境保护等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专业优质的服务。

5、实行事务共商,构建运转有序的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区域性党建工作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区域性党组织(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驻区单位通过民主平等、协商互动的方式,共同研究讨论区域内党的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双向沟通服务机制,推行基层党建“契约化”共建做法,用契约形式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引导区域性党组织(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积极开展面向驻区单位的服务活动,驻区单位党组织自觉接受区域性党组织(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与协调,促进信息交流,合作共赢。建立健全区域内党群交流、沟通和指导工作机制,引导群团组织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调整和优化组织设置,与党组织步调一致地开展活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区域化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切实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6、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区域化党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认真谋划,精心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县乡两级要设立相应的指导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区域化党建工作纳入本系统、本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本系统、本行业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7、强化工作保障。要充分整合村(居)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大学生“村官”等人才资源,配强配足区域化党建工作力量。采取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推进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专职化。采取财政拨付、党费补充、社会筹措相结合的方法,多渠道解决工作经费。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经费、社区建设经费、村(社区)工作人员薪酬补助等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实现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严格督查考核。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把抓区域化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把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工作中的表现作为支部考核评议党员的内容之一,把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以及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在评选、表彰先进时要主动征求区域性党组织的意见。垂直管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本系统、本行业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主动征求区域性党组织的意见。

9、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区域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氛围,不断增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