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聘请义务卫生监督员开展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现就规范聘请程序,明确工作内容,提高监督效率,制定本方案如下:
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卫生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居委会、村、屯中的党员代表、居民、村民中聘请一些热心公益事业人员为义务卫生监督员。
(一)监督明基队员清理情况。监督检查明基队员日常工作情况,对清扫不及时,不干净彻底的可以要求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反馈至村委会或逐级到镇政府,镇政府核实后将算入明基工作队日常考评分数当中。
(二)监督“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查看各商铺店铺门前地面有无痰迹、烟头、纸屑,有无散落或者悬挂塑料袋等废弃物,有无污水污物,有无乱堆乱放、乱停车辆、私搭乱建,有无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乱贴乱挂等现象,并及时要求整改,未整改情况逐级上报村委会,镇政府。
(三)监督居民、村民是否遵守卫生管理。日常检查是否存在牲畜、家禽散放散养现象,查看居民房前屋后及巷道内是否有“三小五堆”、垃圾、污水等,并及时督促居民、村民自觉清扫自家房前屋后,保持庭院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
(四)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全镇花草种植,垃圾清运,卫生整治等工作献计献策。
(一)以村委会、居民委为单位,聘请义务卫生监督员,由镇政府统一建立工作微信群。
(二)建立台账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各村居《义务卫生监督员台帐》,实行台帐登记和备案管理制度,义务卫生监督员调整变化要及时报镇备案,便于加强对义务卫生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
(三)镇村定期组织召开现场会,就具体问题交流沟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升义务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四)建立考核评议制度。由镇政府牵头,会同村、居委会对义务卫生监督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并确定是否继续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