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纪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一、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一)加强政治理论武装。纪检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部署要求,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把学习成果转换为纪检工作效能。
(二)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纪检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
(三)督促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及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党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围绕脱贫攻坚普查等重大统计调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好职责使命。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纪律监督与统计监督协调配合、有机贯通工作,协助和配合统计执法监督部门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四)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认真贯彻《中共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定》,推动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按照要求定期向本级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推动完善落实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和对下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纪检员经常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就作风建设、问题线索处置等交换意见,每季度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督促领导干部每半年与所分管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谈话1次,落实对分管领域的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贯通协同。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
三、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五)规范权力运行。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检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权力的监督,结合实际探索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严格落实发现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不当用权行为和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人、财、物、数等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督促推动队委会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推动公开用权,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动领导干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六)严格日常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谈话、日常约谈、任职廉政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解决苗头性问题。经常深入基层党组织和普通党员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偏差,严肃处置问题。对总队机关和市县调查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健全完善并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用好纪律检查建议有力武器,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督促队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党组巡视及总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优先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七)精准有力问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严管厚爱、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开展对账式、点穴式、融入式、嵌入式、下沉式监督,强化与统计执法、人事、财务、审计、巡察、党建等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监督合力。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既追究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要追究不作为的失职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巩固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成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督促队委会认真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党组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持续强化重要时间节点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公务接待、会议培训、津补贴和福利发放、公车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县级调查队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回头看”。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造谣传谣、瞒报漏报迟报疫情信息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规依纪开展执纪审查工作,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干扰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等统计部门典型问题,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旗帜鲜明澄清不实举报。定期对检举控告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和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
(十)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队委会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认真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针对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细化、完善制度,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异地任职、离任审计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十一)持续涵养清风正气。建立健全经常性纪律教育机制,协助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干部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充分利用《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易发常见的60个纪法风险点》和《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汇编》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总队党组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利用已查结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一把手”和纪检员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
五、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十二)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纪检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问题线索和立案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自觉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坚定斗争意志,强化斗争精神,自觉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坚决防控安全风险。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监督执纪的权力受监督,有约束。强化上级纪检组织对下级纪检组织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严肃查处执纪违纪行为,严防“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