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三篇

【篇一】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黄金周长假即将来临,金秋时节游客盈门,也是湿地打好旅游营收翻身仗的大好时机,为做好节前、节间湿地全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护航湿地旅游经营,现结合湿地实际,就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如下:

一、节前请公司、宾馆专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值班工作以及各项上级部门要求的安全生产数据报送等各项工作;分别自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既定安全生产网格化分工,分区域(可参照**年度“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线路)由公司、宾馆领导带队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全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并落实整改。

二、请湿地办各科室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行动起来,联系对口职能部门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做好“中秋”、“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时报请分管领导组织业务线上的安全生产高风险岗位、部位进行抽查和暗访,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处,督促消除一处,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年度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拟定于**年9月下旬在费家塘会议室召开“中秋”、“国庆”节前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议,由湿地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主持,监督检查科与各驻湿地职能部门参加,会后组织一次节前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大督查,各职能部门要依照行政职能以及安全生产领域工作分工进行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约谈,若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置。

四、“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景区重点部位安全生产隐患情况;景区各商业餐饮网点、员工食堂瓶装燃气使用情况;景区人员密集场所、饭店旅舍、茶楼、餐饮等区域的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气、用火、电气线路、易燃物品堆放及消防通道占用情况;景区各码头、候车点、桥梁、空置物业安全情况;景区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布点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景区道路交通、岸堤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

五、节日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各领域要通力协作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责任部门要按程序及时、如实地上报。节后请公司、宾馆将“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湿地办。

【篇二】

中秋和国庆临近,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将进一步加强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同时,夏秋之交,气候异常,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近期,全省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安全事故:9月3日,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兴工路北段污水井管道工程检查时,因沼气中毒造成3人死亡;9月5日,永城市芒夏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

各村、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要深入分析研究以往节日期间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村、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结合节日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中秋、国庆假期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同时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各部门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的检查,制定各类景区、公园、游乐园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三、严格值班值守,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各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各类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到及时妥善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流、车流和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迅速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中秋和国庆节日前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篇三】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做到“全覆盖”,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早、抓紧、抓实。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和三个“必管”责任,紧密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防范重点,深化隐患排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针对节日前后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乡安监站、交管站、派出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农用车违规载人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各村劝导站要加强重点路段、时段的道路通行安全劝导工作,各村要全面检查各类农用机械的运营状况,确保状态良好、运行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乡安监站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督促施工队伍合理安排节日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肃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施工行为。

(三)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扎实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加大对商铺、学校、卫生院及各村委会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另要及时督促各单位认真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防汛减灾防范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针对10月汛期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管。尤其是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要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当出现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等因素时、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要采取限速限行措施。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针对我乡消防工作的实际,重点抓好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隐患;集中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单位消防监督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彻底排查单位内部是否存在生产环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和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确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井然有序。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充分运用微信新兴媒体,及时发布警示信息,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传活动。

三、落实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畅通。二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三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