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经验总结三篇

【篇一】

近年来,**县委编办坚决贯彻省、市委改革部署要求,同步完成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边界清单和职责任务清单“三张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着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再造部门运行流程,推进部门职能理念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重权力运行”为“重权力服务”,全面加强权力监管。**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梳理政府部门内部职权,在全市率先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编制公布县级权责清单事项5132项的基础上,今年又动态调整新增事项50项、取消事项40项,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服务网面向社会予以公布,做到运行规范化、监督全程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构建起切合县情、权责统一、高效便捷的权责清单管理模式。

二是变“用权才有责”为“有职就有责”,科学明确职责关系。突出职能与责任相统一,不仅要依法履职,更必须依法担责。**县全面梳理和细化部门主要职权,特别是对3738项行政处罚事项和35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和分类,并明确界定实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立足于解决政府部门工作中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流程运行不畅等问题,对县直94个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公布职责边界清单事项107项,实现部门职责边界事项“清单化”,联办事项流程“协同化”,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厘清部门主协办关系,明确部门履职边界,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变“方便部门”为“方便群众”,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县坚持以方便群众为中心的工作思想,以部门“三定”规定为准绳,着力推进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公布,改革机关内部办事流程,推动机关内部事项“一次办好”。

将全县27个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中的主要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每个岗位列明对应承担的科室职责和工作任务,每项职责任务清单都制定了详细具体的流程图和工作规范,推行科室“并联”“限时”审批,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开,方便服务群众的同时更加方便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作用,**市委编办打好“四张牌”,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打好机制牌,让流程“严”起来。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抓好数据源头。建立《实名制管理工作规范》《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实名制信息保密制度》等流程制度,严格遵守《条例》及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坚持“从严管理,规范程序”的原则对数据进行更新,确保实名制系统的调整流程可溯,有据可查,维护好机构编制部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打好联动牌,让数据“跑”起来。加强内部科室间数据联动,建立内部联审机制,各科室互通信息,共同研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实现对机构编制资源动态监测和共同掌控。加强对外信息公开,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机构编制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贯通,真正让数据多“跑路”,部门不用跑。

三是打好应用牌,让资源“活”起来。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参谋助手,发挥实名制数据库实用性。在用编进人审批时,依托系统数据掌握各单位队伍结构、空编情况,在保证用人需求的基础上,科学拟定用编计划,坚持“总量控制、空编进人、结构优化、重点倾斜”的原则,保障全市可持续发展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编制资源配置使用效益,切实将实名制系统数据作用发挥最大化。

四是打好监督牌,让问题“改”过来。将实名制系统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立起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变动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各单位用编进人、出编减人和领导核配等异常情况,将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依托系统梳理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清单,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督查,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权威。

【篇三】

**县委编办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调研、研判、流程“三个关键”,统筹管理用编计划,力促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一、深入调研,精准把握用编需求。围绕经济发展急需和基层一线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关注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和整合职能的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运行状况等形式做好调研工作,共收集整理问题50余个,可行性建议26个,现场解答36个。摸清部门(单位)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男女比例和未来三年退休等情况,机构编制使用近三年增减人员情况和有关空编数。掌握用编需求,包括专业需求、学历需求和申请用编数量等,特别是重点掌握特殊专业需求情况等。

二、分析研判,统筹调配用编计划。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县“重点工作攻坚行动”部署和全县“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发展战略,全面服务“招才引智”工作,补齐人才短板,延揽紧缺急需人才,持续优化各部门(单位)干部队伍。坚持按需安排原则,综合分析各部门(单位)职责任务量、用编进人计划需求、员额空编、在编人员年龄结构、干部队伍梯次等情况,合理分配用编进人计划;坚持分级分类原则,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精神,对机构改革中职能调整、面临转企改制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职能弱化、工作任务较轻的事业单位,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同时,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基层一线的用编需要,如疾病预防、各乡镇(街道)等,优先保障公安、应急管理、乡村振兴等重点行业领域用编进人,强化保障教育、卫生、农业农村等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发展大局。

三、规范流程,全面加强用编管理。一是“三个步骤”确定用编计划。部门单位申请年度用编计划。需招录(招聘)人员的部门(单位),召开党组(委)会议进行研究,并登陆**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年度用编计划申请。编办核定编制。依据上级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审核信息,切实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发函确定用编计划。县委编办召开主任办公会通过《年度用编计划申请》,发放《**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函》,明确使用编制的单位、编制类型和数量,并通报组织和人社部门。二是“三个一致”审核招录(招聘)用编。严格执行编办审核通过的年度用编计划,把准组织、人社部门招录(招聘)人数的“起始关”,确保与编办审定招录(招聘)的部门(单位)一致、编制类型一致、数量一致。三是“两个环节”完成入编进人。县委编办函告有关部门(单位)待人员招录(招聘)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凭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办理列编手续,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录入审核,专人专职审核入编业务,依托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准确性校验功能,明确审核“重点”,针对易错步骤,从严审核,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实名管理,将录(聘)用人员纳入实名制系统管理,及时核发实名制管理卡,作为部门(单位)录(聘)用人员、工资核发、社会保险审核、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