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多措并举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让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市及时下拨救灾、低保、优抚、困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资金,确保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20xx年我市及时安排发放各类救助资金665万元。对于受房屋损坏影响群众进行了紧急转移,发放衣服500套、棉被430套、单帐篷260顶、床500张,发放了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必备生活用品,并对灾民进行了妥善安置。针对农作物、草场受灾的情况,各地区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牧区开展抗灾工作,打井抗旱,抽水排涝,调运饲草和筹措救灾款物,主动联系用工单位,安排部分重灾农牧民进城务工,有效增加其收入,提高自救能力。
城乡低保救助情况。20xx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其中土右旗、固阳县5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044元。截至12月底,全市救助城镇低保对象8004户,13084人,支出救助资金12670万元;救助农村牧区低保对象13511户,21840人,支出救助资金8050万元。2016年我市累计筹集城乡低保资金36475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25651万元,市本级匹配10824万元。旗县区已发放资金2072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共结余资金约15755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情况。20xx年,全市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全年共救助五保对象3443户,支出救助金2036万元,其中:集中供养655户,支出救助金583万元;分散供养2778户,支出救助金1453万元。全市累计筹集五保供养资金2036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下拨五保供养资金243万元,旗县区匹配1793万元,资金已全部发放。
专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20xx年,全市累计救助困难对象8361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576万元,其中:资助参保参合79580人次,资助救助金997万元;直接救助4033人次,支出救助金1579万元。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2542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下拨医疗救助资金2402万元,市本级下拨医疗救助资金140万元,旗县区已发放2150万元。
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情况。20xx年,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631万元,共救助临时困难人员9793户次。其中救助城镇对象6766户次,支出救助资金879.75万元;救助农村牧区对象2197户次,支出救助资金193.29万元。全市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1729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029万元,市本级配套700万元,旗县区已发放1073万元。
优抚资金发放情况。20xx年,市本级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0元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得到了有效落实。目前,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费比国家、自治区规定月标准高出260元,在乡残疾军人比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年标准高出2700元,“三属”高出2400元,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高出1440元,六十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高出1200元。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1-4级伤残人员护理费进行了调整。目前,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护理费每人每月达到2482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每人每月达到1986元;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每人每月达到1489元。及时下拨国家、自治区财政抚恤补助经费3069万元,烈士褒扬金74万元,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26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345万元;市本级财政抚恤补助费27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134万元。
孤儿供养资金发放情况。20xx年,全市共有孤儿389人,其中集中供养219人,分散供养170人;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456元,分散供养为每人每月1232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共计634万元。中央、自治区下拨孤儿供养资金452万元、市本级配套268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29名,其中流浪未成年人29名。已将2016年中央流浪乞讨专项救助补助资金206万元拨付到位,市本级配套救助资金100万元,达茂旗配套5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20xx年,全市共有困难残疾人6916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0921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已发放补助资金62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已下拨自治区级资金275万元、市本级资金405万元,旗县区拟配套366万元。
“三民”生活补助资金分配情况。20xx年,全市现有“三民”1343人,生活补助标准为土右旗、固阳县每人每月750元,其余旗县区为800元,共下发“三民”生活补助资金1006万元。
为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市民政局提前部署安排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帮扶和救助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关切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一是对现享受低保的城乡低保家庭,在春节前发放2-3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保证这些家庭的基本生活。二是针对医疗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的需求,在春节前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并发放到位。三是认真落实抚恤补助待遇和政策,将抚恤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提前下拨20xx年孤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资金419万元,其中,孤儿生活保障资金22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3万元。五是提前筹划各级慰问方案,对特困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等进行了摸底排查,详细了解其生活、生产和工作状况,掌握其实际困难。六是全市各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储备了帐篷1000顶、棉被褥2000套、棉衣3100件、折叠床250张,还与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签订协议,如有灾害发生,第一时间将所需救灾物品送达指定地点,以低于市场价格进行货款结算。七是对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光荣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加强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