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自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今年是全国各地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各地要及时补齐短板、堵上漏洞、强化弱项,如期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加快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根据省、市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开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开江安委〔20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0年我县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形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清除消防安全隐患。2020年继续加大力度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确保2019年专项行动中剩余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各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评估检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行业标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对违反《安全基本规范》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对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县民政局将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三)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各民办养老机构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隐患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改造后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专业素质和持证上岗率,2022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五)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颐养敬老院、明月敬老院;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至10月)。各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集中攻坚(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各养老机构要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升(2022年)。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养老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汲取近年来的火灾事故教训,分析研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对照检查内容逐一排查,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

(三)加强消防宣传。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乡镇养老机构要认真填报排查台账和消防改造需求(见附件1和附件2),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