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7〕33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39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8〕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坚持分类指导、探索创新,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力推进“健康南充”、川东北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2019年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初步建立,政府办医体制基本理顺,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显著增强,法人治理机制得到完善,医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1.管办分开,明晰权责。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坚持医管委框架下和管办分开体制改革,完善医管委及其办公室运行规则。履行政府办医职责,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原则,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按照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立医院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切实加强对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和医务人员的监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政府、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公立医院,排在第一位的职能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坚持“三医联动”,建立价格补偿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基本路径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配套合理的医保支付政策,基本理顺服务比价关系。加大挤压药品耗材购销领域虚高水分和医院的浪费力度,将腾出的空间科学及时合理用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转化为医院补偿。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统筹做好全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为医院实施价格补偿提供保障,促进医疗新技术和新手段推广应用,满足临床需求。(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各公立医院)

3.坚持公益属性,落实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投入政策,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细化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卫健局)

4.坚持调动积极性,完善薪酬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院长和医院年度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医院工资总额核定办法,人员薪酬待遇不得与检查化验收入、药品耗材收入挂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全面推行“基本年薪+考核年薪”的年薪制,院长年薪由财政安排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医务人员年薪在确定的总额内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年终考核后发放,全面建成满足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各公立医院)

5.坚持“人员总控”,完善员额管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完成员额总数核定,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在岗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待遇。健全岗位管理、分开招聘和人员聘用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员额总数内,根据业务需要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各公立医院)

6.坚持协同推进,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卫健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行为的全面监管、精准监管。建立医疗机构、执业人员依法执业信用体系,健全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行业退出“黑名单”制度。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追究责任。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医保智能监控技术应用,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和完善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对医院经济运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按照注册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医院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强化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等信息。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医院)

(二)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管理

1.制定医院章程。医院要制定章程,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利运行规则,理顺管理与服务关系,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公立医院章程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各公立医院)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和层级管理相结合。健全医院议事决策和程序,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编办、各公立医院)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民主权利,规范工作程序,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为职工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搭建平台。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推进院务公开,建立院务公开事项清单,向职工公开“三重一大”落实情况、医院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干部、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绩效分配方案、推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内容。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建立重大事项征求职工意见和知情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公立医院)

4.健全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和便民惠民服务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建立不良事件预警机制,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警医联动和突发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继续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依法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就医布局流程,全面推进预约诊疗,加强急诊急救建设,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大力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远程医疗、检查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日间医疗服务等便民惠民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健全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各公立医院)

5.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健全医务人员终身学习教育制度。加快推进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培训制度建设。改革完善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统筹建立临床医师进修制度,健全中医师承制度。建立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实行人员统一管理,逐步做到同岗同酬。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实行任期制,竞争上岗,公开选聘科室和临床科室负责人,形成有激励、有约束,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委编办、各公立医院)

6.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策、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资产管理、价格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初步形成本单位按项目、按病种定额标准。三级公立医院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加快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切实加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健全医院预算和管理约束、成本控制、财务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财务与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各公立医院)

7.健全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制度。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明确医院发展定位、总体总局、床位规模、功能分区、资源配置,严格按规划分步实施建设。建立基建目标和责任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制等,按照基建投资计划和财务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划,与其功能定位、临床服务需求相适应,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建立信息化环境下的医院设备、物资、物流精细化管理制度和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后勤一站式”服务,逐步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各公立医院)

8.健全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工作制度为基础、质量管理为重点、人员考核为关键的考核方式,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兼顾公平和效率,将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纳入考核管理,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个人薪酬等挂钩。(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公立医院)

9.健全科研创新管理制度。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合作,开展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转化医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加强新技术引进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围绕疾病防治需求,加强学科(专科)建设,打造特色和优势专科,提升服务能力。把科技创新的成果转移转化、适宜技术推广、创新人才培养等纳入职工绩效分配考核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把科技投入纳入公立医院年度预算,(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各公立医院)

10.健全信息管理应用制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建立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集成信息平台,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决策支持、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对接医保、预算管理等行业系统,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就医等惠民服务。全部接入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将资源配置、服务项目、服务状况、合理医疗、服务能力等纳入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和医疗数据安全管理,完善和实施患者个人隐私保护和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息化中心、各公立医院)

11.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党对医院文化建设的领导。树立正确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和青年文明号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洁文化建设,塑造行业风清气正和优良社会形象。注重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归属感。中医医院要形成富含传统中医药元素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公立医院)

(三)进一步加强党的管理

1.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要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把方向,主要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管大局,主要是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统筹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医院。作决策,主要是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和重大问题,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决定。促改革,主要是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整体谋划、协调关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增强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保落实,主要是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讨论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选拔任用,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组织部、各公立医院)

2.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理顺医院党建工作组织领导管理关系,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相融合。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实施科室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格发展党员,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议和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激发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组织部、各公立医院)

3.切实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组织部、各民营医院)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区医保局等相关部门要主动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按职能分工及时下放相关权限,调整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动合力。

(二)加强督导考核。区医管委和医改办要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定期考核评估。卫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