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在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和守护民生安全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切实维护“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秩序,区政府决定,从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以下简称“春雷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扎实推进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战略目标,改革创新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贴大局锚定方向,围绕市场激发活力,强化监管稳定秩序,加快融合凝聚人心。严守安全底线,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价格秩序等工作重点,通过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当前严重影响民生安全和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持续保持对市场乱象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治理规范一批市场主体,宣传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三)行动主题:“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
重拳出击治乱象: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节日消费进入旺季,市场主体高度活跃,各种违法行为易发高发。要立足各部门职责,敢于亮剑,重拳出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违禁添加、价格违法等行为,坚决查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
凝心聚力护民生:充分释放机构改革红利,以“人合”增强队伍凝聚力,以“事合”促进优化协同高效,以“力合”推动工作效能提升。坚持执法为民理念,注重从群众关切出发,聚焦民生领域热点乱象,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此次行动包含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放心、价格减负惠民、广告乱象治理、质监亮剑行动6个执法子行动。
(一)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进一步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反面典型的曝光,推动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
2.行动重点:一是查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涉外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涉农领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治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监管区域,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行为。针对我省瓜果蔬菜、粮食油料、畜禽蛋、水产品、茶叶、加工食品等地理标志产品类别,加强地理标志侵权风险监控,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严格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三是开展酒类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以我省知名白酒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为重点,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衔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严厉查处侵犯酒类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四是整治专利领域违法乱象。组织开展“局局联合”执法,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专利虚假宣传、专利标注不规范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特别加大跨省打击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工作力度,提高线上线下案件移送执行衔接协作效率。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违法专利代理线索,严查专利代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两节”期间热销商品,重点查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突出高新技术行业发展,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和指导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广局、区外宣办、区烟草专卖局。
(二)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深化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成效为契机,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馆、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订餐为重点业态,以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用农产品、散装白酒为重点品种,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2.行动重点:一是对豆芽菜、乌鸡、乌鱼等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重点治理。开展专项监督抽检,严查重处豆芽菜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喹诺酮类药物、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等禁用物质,对乌鸡、乌鱼非法使用禁用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等兽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二是对学校食堂突出问题发动春季攻势。严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责任问题,整治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材料,以及不落实进货查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等问题。三是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小经营店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标签不符合规范的“辣条”食品、“山寨”食品;对农贸市场、小经营店经营散装白酒开展清理整顿,统一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销售不明来源散装白酒的行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严格检查,坚决取缔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四是对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场所)开展重点检查。对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回收利用废弃油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不明来源食材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五是对网络订餐开展重点检查。严厉查处第三方平台、代理商不按要求审查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不落实入网餐饮单位实名登记,不按要求公示信息,无实体店、无证、冒用或使用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卫健局、区文旅广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外宣办。
(三)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在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针对问题突出、乱象较多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检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药品领域重大风险。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药品零售环节专项整治。以人口密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零售门店为重点单位,主要检查经营资质、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否按规定储存和陈列药品,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特殊管理药品。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整治。以美容医院、专科医院、私人诊所、卫生室(站)为重点单位,主要检查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要求,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查验、使用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对无菌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是否严格执行使用前质量检查、信息是否可追溯。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使用假劣药品、未经依法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以美容机构、美发店为重点单位,主要检查化妆品购进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经过备案、产品是否与备案信息相符,购销台帐是否真实完整,化妆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化妆品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自制化妆品和经营使用不合法、不合格、过期或变质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外宣办。
(四)价格减负惠民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转供电、医疗服务、旅游等重点行业及重点时段生活必需品市场消费为重点,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发挥价格监管促发展、促消费、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作用。
2.行动重点:一是持续开展转供电电价重点治理。对照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额度和时点要求,严格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两个降低10%的政策规定,以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火车站、机场、写字楼、物业服务等特殊区域转供电主体执行电价政策为重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和违规加价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清退多收电费、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以及电梯使用、维护费用不单列行为,促使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二是持续推进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流通企业、零售药店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落实明码标价与价费公示制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加价销售药品、医用耗材,以及虚增或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节前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对旅游景区门票销售和办理退票、景区内交通、导游讲解、购物、餐饮、住宿、停车、娱乐等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管,着力整治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政策未严格执行、票价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旅游景区内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查处旅游景区捆绑收费、重复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持续做好重要时段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猪肉、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及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采取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区供电中心、区文旅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教科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外宣办。
(五)广告乱象治理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金融广告和房地产广告为整治重点,开展广告乱象治理,促进我区广告业健康平稳发展。
2.行动重点:一是金融广告整治。重点整治利用三轮车、印刷品(传单、名片)及其他形式宣传信用卡套现、违规放贷、融资等金融违法广告:含有信用卡套现,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吸收存款、信用贷款等广告内容;对宣传国家有关金融、证券、保险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二是房地产广告整治。春节将至,是房产销售旺季,重点整治: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强烈的其他房地产违法广告。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文旅广局、区金融办、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外宣办、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
(六)质监亮剑行动
1.行动目标:以加快建设质量强区为统领,以提升供给质量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计量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和期待。
2.行动重点: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一是重点整治人口密集地方电梯的规范使用、维护和保养。二是对涉安涉危的压力容器气瓶、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进行安全检查。三是对建设工地的起重机械进行安全监管。
(七)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元旦、春节”重点时段加强对我区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超市、集贸市场、医院、加油加气站、眼镜店、快递经营网点。
质量专项监督检查。依托投诉举报,加强质量抽检。对公众消费量大、群众反映强烈、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产、商品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以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为重点,严格进行抽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或提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外宣办。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全区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谋划,有序安排部署,强化工作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努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春雷行动”的热情。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3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春雷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集中精锐力量,全力组织实施。
(三)总结表扬阶段
“春雷行动”结束后,区“春雷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对各单位开展本次行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和认真开展此次“春雷行动”,将其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途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积极作为、破解难题,主动担当、务实创新,有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汇聚监管合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既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高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着力破解综合执法改革滞后、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现实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线索移交、信息交流、案件通报、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违法的强大合力。
(三)聚焦目标导向,增强执法威慑。坚持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案件体现成效、用规范提升效果、用宣传扩大影响,准确把握“春雷行动”目标和重点,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住安全底线,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行为。围绕新形势下顺庆区行政执法中面临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思路新方法,把执法重心放在查处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上,同时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查处,对市场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强化舆论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紧紧围绕行动主题,策划宣传方案,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全方位舆论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展现顺庆区行政执法担当作为,有效巩固监管执法成果,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实扩大行动影响力和辐射面,进一步铸造“春雷行动”执法品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科体局、区商务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区文旅广局、区外宣办、区金融办、区烟草专卖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区供电中心等区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案件督导组和宣传材料组,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指导、宣传、协调、督查等工作。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