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加大打击欺诈骗保为重点,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手段,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为目标,促进医疗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现结合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职责,制定2020年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对医保基金安全的新要求,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协调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聚焦监管重点,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持“预防为主、主动防范、系统应对、综合监管、联合惩戒”,强化评估考核,优化经办流程,完善内控机制,严打欺诈骗保,有效遏制欺诈骗保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一)强化协议管理。
1.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省医保局印发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和签约条件标准,重新排查评估并严格审核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完善续签和退出机制,并将结果备案。规范申请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经办程序和办法,促进新增定点工作有序进行。(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加强协议管理。加强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监督检查,建立督导医药机构诚信档案,采取数据筛查、投诉举报、第三方审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检查稽核,建立“违规约谈制度”。将“两定机构”日常督查结果纳入“两定机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预留金、续签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对违反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要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暂停拨付、拒付费用、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等处理措施,对已支付的违规医保费用予以追回。(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强化基金监管。
1.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监管医院费用控制,强化协议履约管理,形成常态化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充分利用医保大数据分析,实行日常医疗监管和网上动态监管,加大现场监管力度,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保护参保居民、职工的利益;对不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拒不履行协议的,推诿病人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病人不满意、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严重的取消定点资格。(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形成监管合力。实行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交流共享,与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协作机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督查。不断完善基金监管机制体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建立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打击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确保欺诈骗保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3.专项治理常态化.采取网络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潜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突击检查、重点稽核。突出打击重点,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管,通过全面普查、重点抽查等形式,检查“两定”机构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分析预警机制,对指标增长多、总额进度快的医疗机构及诊疗项目重点关注和专项检查,抽调有医学临床经验、懂医保业务的专业人员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与管理,从检查医院的病历及费用清单入手,注重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及合理收费等方面,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基金监管机制体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坚决打击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及时总结有益经验,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使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防止问题反弹,遏制欺诈骗保势头。(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并长期推进)
4.突出打击重点。按照《省严防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实施方案》要求,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降低标准入院、挂床住院、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盗刷社保卡等欺诈行为;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营养品、保健品、化妆品和生活用品等欺诈行为;参保人员,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取药品倒买倒卖等欺诈行为;医保经办机构,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5.开展宣传教育。统筹利用微信群、qq群、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医保政策、法规、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医保结算窗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标语、医保相关政策宣传画、医保报销流程图、悬挂横幅,深入各医疗机构、药店、社区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升广大市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引导公民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医保的惠民政策、引导各有关机构和个人引以为戒,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6.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坚决堵塞风险漏洞,开展经办机构内控检查,重点检查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职责是否交叉,对违约定点医药机构是否按协议处理到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