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铝型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铝棒铸造闪蒸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故惨痛、教训深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市、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及《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深刻汲取铝型材有限公司“9·06”冷却水闪蒸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大范围包括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进行排查。专项行动要与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然灾害排查及应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达到相互促进,整体提升目的。
一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三位一体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情况。二是检查基础设施是否完备,着重从用电、用水方面,防火、防盗等环节入手,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齐备,有无违规用电现象,下班时电器电源是否切断,易燃杂物是否清理,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对供暖系统、配电室、仓库、基层司法所服务设施等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检查,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三是检查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建立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
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排查要从源头查起,要做到三个结合,与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安全检查相结合;与各司法所自查排查相结合;与不定期抽查与暗查暗访相结合。查各司法所落实责任、执行制度和规范要求情况;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
从10月至12月,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范围开展大督查,区司法局成立综合督查组,定期、适时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查,并对综合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通过专项督查,全面准确掌握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做到所有环节全覆盖,实现安全责任有形化、真落实,问题整改精准化、零容忍。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力量,借助“法治铜城”等新媒体,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跟踪督查,务求实效。要注重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证处、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每月月底前向局办公室上报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