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列》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控制目标
1、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2、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控制一般森林火灾,杜绝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二、责任措施
1、落实责任。村主任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组长为该组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村上要成立专业森林山火扑火队,各组也要成立森林山火扑火队,做到集结迅速,战斗有力;要认真落实林区防火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地段、每一个时段都有具体的责任人。
2、宣传动员。各村委要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广播有声,林区边缘有护林标语;特别在重点林区主要交通路口书写地标和悬挂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群众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林区火源管理制度,宣传林区安全扑火自救常识;广泛动员林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警扑救工作。
3、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强化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各村、组护林队伍建设,强化巡山护林工作,严格执行村民森林防火挂牌制度。要坚持在林区道口设置防火检查哨卡,坚持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对在林区作业的生产生活用火要严格控制,坚持用火审批制度。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要重点管理。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及高火险期,要禁止一切林内和林缘用火。同时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高龄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逐一登记,落实监护人,并强化监护人的责任。
4、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各村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重点林区、重点路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5、坚持森林防火值班,保证信息畅通。要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期内,要保证村主任、组长、专职巡山人员24小时在岗,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如有山火发生,各村要及时组织调度扑火队伍,及早进行扑救,把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强化考核工作
各村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组长为该组为主要责任人。镇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因工作不力,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考核单位:考核人:
责任单位:责任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