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乡自收到2020年三季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清单起,乡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33个方面的问题,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根据职责承担,进行任务分解,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

未公开采纳情况;意见征集与意见采纳未一一对应。

(二)政府会议方面

本年度未公开政府会议信息。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未公开年度计划重要事项解读。

(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方面

政府工作报告分解未公开监督方式。

(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方面

未公开上年度统计数据及统计数据分析;月度统计数据不全,未公开6-9月份统计数据;未公开月度或季度统计分析;未公开月度或季度统计数据分析。

(六)建议提案办理方面

未公开上年度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七)财政资金方面

未公开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未公开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发布的情况说明;未定期按村发布具体债权债务状况等信息;未公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及金额;未公开分配结果信息。

(八)应急管理方面

未公开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的预警信息、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

(九)权责清单方面

廉政风险点链接失效。

(十)公共服务清单

未公开公共服务目录清单中的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

(十一)权力运行结果

本乡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办理信息及结果按月公开不全。

(十二)人口与计生

未公开本年度的奖励与帮扶。

(十三)网上政务服务

本年度为民服务办事结果信息公开不全。

(十四)教育信息

未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未公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

(十五)社会保障

按月发布城乡低保花名册不全;按月发布农村五保花名册不全;按月发布孤儿供养人数统计表不全;未公开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

(十六)促进就业

未公开技能培训的工作推进及成效信息。

(十七)监督检查

未公开安全生产的监管执法抽查结果、查处情况、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信息;未公开食品药品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未公开产品质量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十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此栏目发布情况说明。

(十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布情况说明。

(二十)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方面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统计表发布情况说明。

(二十一)土地征收方面

未公开征收批复;征收公告以及补偿安置信息。

(二十二)房屋征收

未公开征收批复;未公开征收公告;未公开补偿安置信息。

(二十三)筹资筹劳方面

未公开筹资筹劳清册、报表信息。

(二十四)社会救助方面

未按月度或季度发布医疗救助花名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调查以及送温暖对象花名册,未公开灾情统计核定、救灾工作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

(二十五)生态环境方面

未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畜禽养殖、改水改厕以及垃圾治理保护领域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监督检查信息。

(二十六)美丽乡村方面

未发布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以及本辖区的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

(二十七)土地利用方面

未发布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以及土地整治实施情况。

(二十八)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未公开文件通知、申请改造条件、申请程序、危房鉴定标准以及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和数量,未公开上年度完成情况信息。

(二十九)公共资源交易方面

未公开交易预算;未公开交易公告。未公开中标成交公告。

(三十)政策解读方面

本级政策未深入解读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未公开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解读。

(三十一)回应关切方面

未公开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三十二)监督保障方面

未公开政务公开的工作交流信息;未公开2019年年度报告;未公开2018年年度报告。

(三十三)隐私排查方面

存在泄漏居民个人隐私情况。

二、整改措施

(一)在重大决策于公开栏目中积极发布意见公开采纳情况;并且确保意见征集与意见采纳一一对应。

(二)在政府会议栏目中公开本年度政府会议信息。

(三)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栏目中公开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解读。

(四)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中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监督方式。

(五)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中及时公开上年度统计信息及年度统计数据分析、月度统计数据、6-9月份统计数据、月度或季度数据统计分析。

(六)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公开上年度办理情况年度报告。

(七)在财政资金栏目中公开公开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发布的情况说明;未定期按村发布具体债权债务状况等信息;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名称及金额;公开分配结果信息。

(八)在应急管理栏目中公开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的预警信息、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

(九)在权责清单栏目中已及时修改廉政风险点链接。

(十)在公共服务清单栏目中公开公共服务目录清单中的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期限、监督渠道。

(十一)在权力运行结果栏目中按月公开本乡镇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办理信息及结果。

(十二)在人口与计生栏目中已公开本年度的各种奖励与帮扶。

(十三)在网上政务服务栏目中完善本年度为民服务办事结果信息。

(十四)在教育信息栏目中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

(十五)在社会保障栏目中按月发布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供养花名册、公开残疾人福利补贴发放。

(十六)在促进就业栏目中公开技能培训的工作推进及成效信息。

(十七)在监督检查栏目中公开安全生产的监管执法抽查结果、查处情况、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公开产品质量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十八)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栏目中按时发布情况说明。

(十九)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栏目中按时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情况说明。

(二十)在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栏目中按时发布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统计表等情况说明。

(二十一)在土地征收栏目中公开征收批复、征收公告、补偿安置信息等。

(二十二)在房屋征收栏目中公开征收批复、征收公告、补偿安置信息等。

(二十三)在筹资筹劳栏目中公开筹资筹劳清册、报表信息。

(二十四)在社会救助栏目中按月度或季度发布医疗救助花名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调查以及送温暖对象花名册;公开灾情统计核定、救灾工作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

(二十五)在生态环境栏目中公开河(湖)长制、林长制、畜禽养殖、改水改厕以及垃圾治理保护领域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监督检查信息。

(二十六)在美丽乡村栏目中公开发布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以及本辖区的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

(二十七)在土地利用栏目中发布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以及土地整治实施情况。

(二十八)在农村危房改造栏目中公开文件通知、申请改造条件、申请程序、危房鉴定标准以及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和数量,上年度完成情况信息。

(二十九)在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中公开交易预算、交易公告、中标成交公告。

(三十)在政策解读栏目中深入解读本级政策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公开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解读。

(三十一)在回应关切栏目中公开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三十二)在监督保障栏目中公开政务公开的工作交流信息;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

(三十三)在隐私排查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涉及泄露居民隐私的情况已立即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重新对照本乡镇政务公开栏目公开要求,切实提高公开质量、规范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切实提高公开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做好日常化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公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