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活动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法治办〔**〕8号)和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长法治办发〔**〕7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市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结合**实际,在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做好活动组织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市深入开展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全市人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中的统领作用,为全面建成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二、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三、活动时间

11月20日至12月2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宣传市级重点活动

1.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专列启动仪式

时间:**年12月3日,部分宣传活动持续至12月底。

内容:举行**宪法专列启动仪式,隆重纪念第5个国家宪法日。按照“1+6+n”,即开通1列地铁宪法专列,打造6个主题宣传站台,设置n个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的方式,向广大乘车市民全面普及宪法知识。设置“普法大讲堂”主题互动活动区域,借助h5、抖音短视频等方式,让宪法法律知识成为星城“新网红”。运用地铁多媒体平台展播宪法宣传微视频,全方位浓厚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开展领导干部首届法律知识及党内法规竞赛活动

时间:**年6月至12月

内容:采用“线上+线下”答题的形式开展**市领导干部首届法律知识及党内法规竞赛活动。通过网络答题和团队“集赞”,全面展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的普法内容和参赛队伍风采。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宪法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现场答题决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全市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牵头单位:市委法治办

、市纪委市监委、市司法局

(二)举办宪法宣传特色活动

活动一: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开放周活动

主办单位: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

参与单位:各区县(市)、“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主要内容:开展法治文化阵地现场观摩会,加强各地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共同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活动二:

“送法下基层”巡讲活动

主办单位:市检察院

活动内容:成立检察官法治巡讲团,打造一批“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精品课程,持续向全市居民进行公益性法治宣讲,实现“宣传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活动三:搭建“四大”普法平台

主办单位:市住建委

活动内容:搭建“访谈论法、讲堂释法、网站问法、微信推送”四大普法平台,加大全市建设、房产销售、中介及物业等企业开展宪法宣传力度,促进线下线上普法宣传有效结合。

活动四:“法治医院”建设

主办单位:市卫计委

活动内容:积极开展“法治医院”宪法系列学习宣传,组织法治培训巡讲、法治案例巡析、法治成果巡展、法治亮点巡评等四大主题活动,为健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五:宪法法律知识进村(居)、进影院、进网吧活动

主办单位:市文广新局

活动内容:以“送电影下乡”文化惠民活动为契机,放映宪法宣传片。结合公益电影放映月,在全市各大影院售票厅电子显示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在**市内各大网吧内设置宪法宣传相关的电脑开机页面,推动宪法法律知识进网吧。

活动六:强化学法用法,打赢蓝天保卫战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活动内容:组织集中培训,开展宪法及环保相关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活动七:“建设法治**·巾帼在行动”主题活动

主办单位:市妇联

活动内容:组建律师和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团队,遴选精品课程,进社区开展宪法宣传讲座。开展宪法、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以及现场咨询,在社区举办“剧说你我她”剧场。

活动八:人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嘉年华”活动

主办单位:市人防办

活动内容:围绕宪法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防空防灾知识技能、生命安全等主题,在全市开展人防小话剧、动漫小电影、“我身边的人防工程”摄影比赛、“我是小小宣传员”等系列活动。

活动九:普法教育宣传节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活动内容:开展宪法晨读、“法律知识”普法讲座、法治教育课程、线上线下同步学法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增强法治意识。

活动十:“1+18”宪法进国企系列活动

主办单位:市国资委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全市国资系统宪法宣传月活动,举办宪法知识专题讲座,指导市属18家国有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十一:律师大讲堂

主办单位:**市律师协会

活动内容:通过培训讲座、论坛、沙龙、分享、研讨等形式每周定期举办一期“**律师大讲堂”,围绕宪法精神、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理论前沿、执业技能等主题开展巡讲。

活动十二:区校共建大学生法治宣传暨法治文化品牌培育

主办单位:岳麓区委法治办

活动内容: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创建社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文化摄影展及其他多样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

活动十三:“12.4”万名公职人员集中宪法宣誓

主办单位:浏阳市委法治办

活动内容:组织浏阳市四大家领导、市直单位及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宪法宣誓,激励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活动十四:“天心法治大讲堂”系列活动

主办单位:天心区委法治办

活动内容: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系列法治大讲堂活动,采取“以案释法”模式,构建法律专家学者的分享平台,百姓学法的互动平台以及弘扬宪法精神的前沿阵地。

(三)组织宪法宣传系列活动

时间:**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内容: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开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宪法“七进”活动,重点在全市各国家机关开展悬挂一条宪法宣传横幅、设置一组宪法宣传展板、刊出一期宪法宣传专栏、举办一次宪法学习、赠送一本宪法读本、举行一次宪法宣誓、开展一次宪法主题宣讲等“七个一”活动。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各市直单位

五、任务分工

(一)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好宪法宣传月的谋划安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对宪法专列启动仪式进行统筹安排,对各项活动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二)市委法治办、市纪委市监委、市司法局负责**市领导干部首届法律知识及党内法规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宣传内容(标语、海报)的审核把关。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等户外宣传载体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落实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四)各特色活动主办单位要做好“宪法宣传月”各项子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要支持配合**地铁2号线宪法专列建设,负责宪法专列启动仪式的整体策划、设计宣传和活动执行。

(六)**电视台政法频道负责做好**市领导干部首届法律知识及党内法规竞赛活动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宣传等实施工作。

(七)各市直单位、县市(区)和高新区司法行政部门要根据“宪法宣传月”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宪法“七进”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积极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

(八)**广播电视台和**晚报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法润**》专栏的建设工作。

六、活动宣传

(一)传统媒体宣传。组织市内电视媒体及时采访、宣传报道我市宪法宣传活动,重点加强《法润**》栏目建设,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报道,做到传统媒体在“宪法宣传月”期间有专题、有影像、有报道。

(二)新媒体宣传。在各级各部门的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宪法宣传专栏。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应用宣传平台及时推送宪法宣传活动资讯动态,持续宣传全市“宪法宣传月”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宣传持续不断。

(三)户外媒体宣传。加强户外宪法宣传力度,结合全市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和“一场两岸三园(区)五站(线)”建设,整合全市法治文化阵地、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资源,开展“宪法宣传月”系列活动集中宣传,切实浓厚活动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站位,确保做好“宪法宣传月”系列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本次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系统)普法责任分工,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到责任落实重点事项,结合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宪法宣传合力。

(三)创新宣传方式,着力强化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大力实施“互联网+宪法宣传”,针对不同受众进行智慧普法、精准普法、互动普法。打造宣传品牌活动,形成普法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持续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篇二】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凝聚商务系统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力量和共识,弘扬宪法精神,根据市普法办统一部署,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时间

**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书写新时代商务普法新答卷。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时更新法治宣传栏、内网宣传栏等,普及宪法、党内法规和商务法律法规知识。

(二)开展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集中学法活动。各党支部、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要在12月的“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努力提升其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开展“我与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积极在商务系统内部动员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市“我与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树立良好商务形象。

(四)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统一考试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党纪国法意识。

(五)开展“全屏普及宪法”活动。利用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局一楼大厅led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和党内法规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篇三】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省普法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于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30日(周一)至2020年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引导全体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国家提出的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不断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疫情防控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深入宣传“七五”普法工作成就。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我省“七五”普法期间在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加强地方立法、夯实法治之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司法职能、确保公正司法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丰富成果。

四、具体安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时间为国家宪法日所在的一周,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

(一)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12月4日,在柯城区文化中心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举行柯城区南孔法律书屋揭牌仪式和8090法治宣传mv发布活动,组织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民法典等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二)举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一次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区委理论中心组举办一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专题学习。(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三)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宣誓感悟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按照分级考核原则,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开展“宪法进军营”活动。以“法治共筑强军梦”为主题,结合部队法治建设需求,组织官兵参与宪法学习宣传,在开展重点内容宣传基础上,突出宣传宪法、军队法治、军人军属法律保障等。(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六)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结合法治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在全区33所中小学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运用宪法晨读、主题板报、知识竞赛、法治辩论、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形式,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规则意识。(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七)宪法进“万家”活动。结合“周二无会日”、组团联村、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等活动,围绕“最优法治营商环境”、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一次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村(居)民等的宪法法律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宪法法律意识。(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作为实行国家机关“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把握方向,提高站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结合法治柯城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三)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内容和形式,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今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依托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自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精心谋划,部署开展活动。活动总结以图片+文字形式于12月10日前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严梦芸,联系电话:(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

【篇四】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了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区人民法院拟于今年12月4日开展法院开放日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4日

二、活动内容

(一)区属单位活动

时间:**年12月4日上午10:00

地点:**区**文化广场

内容:参加**区普法志愿服务周活动

1、参加启动仪式,12月4日上午10:00开始,我院6名干警参加,要求有1名领导带队。

带队领导:李宏光副院长

参加干警: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审管办、行政科各派一名干警参加。

2、启动仪式结束后,参加法律宣传、咨询志愿服务活动,我院2名干警参加,要求自带宣传资料、展板,资料和展板需在12月4日上午9:00以前准备完毕。

参加干警:王新华、郭春利

(二)本院活动

1、阳光司法活动

选取经典案例、特别是有法制宣传意义的典型案例,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组织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并用微博直播庭审。

时间:12月4日上午

责任部门:案例确定后由相关庭室组织庭审,办公室微博直播

2、新任法官向宪法宣誓活动

时间:12月4日下午2:30

地点:一楼大厅

参加人员:新任法官

责任部门:政治处

3、法院参观活动

组织学生及群众代表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法庭等,由干警进行解说、答疑,全面展示法院工作。

时间:12月4日下午3:00

责任部门:办公室

4、赠书活动

向参与群众代表赠送“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籍,并随即开启“送法到身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

5、网络全程直播

院官方微博、微信、微视,即“三微一体”平台同步直播开放日活动现场,让法院开放日在媒体上形成一定的舆论宣传氛围。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法庭开放活动

在棕树营、福海、前卫、海口、金碧五个派出法庭举行法庭开放日活动,在法庭举行阳光司法活动,组织群众代表参观法庭、了解派出法庭工作。

时间:12月4日全天,由各派出法庭自行安排

地点:各派出法庭

责任部门:各派出法庭

各派出法庭于12月5日下午4:00前撰写活动简报在内网发布。

三、活动宣传

12月4日活动当天,院官方微博、微信、微视平台同步直播开放日活动,活动结束后,院办公室撰写简报和宣传材料,在省高院、市中院网站和相关媒体发表,对开放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篇五】

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公民宪法法律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意义重大。结合实际,现就全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二、时间安排

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通过集中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建设新表述新定位新论断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民法总则、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四、主要活动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全区围绕以上宣传重点开展活动:

(一)举办法治宣讲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各市、县(区)至少邀请自治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举办一次宪法法律专题讲座。中小学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律师、法官、检察官开展一堂宪法知识讲座;大中专院校结合实际,在学生中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国家宪法日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司法厅、自治区普法办拟邀请一名全国“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学专家作“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

(二)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法治公园、广场、集市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利用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走访等时机,组织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扶贫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组织青年法学家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开展2020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参与宪法法律知识微信竞答活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利用“**法治”微信平台,在全区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加竞答活动,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立足彰显法治权威,树立法治信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正确的社会法治舆论。

(二)坚持服务基层群众。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努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深入群众,服务百姓,引导公民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三)注重增强宣传实效。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统筹运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充分利用沿街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灯箱、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努力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力戒形式主义,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12?4”宣传活动期间,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与有关媒体积极配合,及时展示宣传活动情况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