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2.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3.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4.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5.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领导班子对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工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工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广新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陕西日报、延安日报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委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要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主旋律产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2.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对各社区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业务培训等加强管理,把好主题关、作者(主讲)关、内容关,抓好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的管理。

五、监督考核

街道党工委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