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上午好!
按照课程安排,区民政局要在这次培训班上就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讲一课,讲课就谈不上,在座的同志们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都是行家里手,我在这里,只不过是把自己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同大家一起交流一下,说得不对的,还请大家包含指正。我交流的题目是:创新村(社区)治理,规范惠民资金使用。我主要交流四个方面的内容。
通俗地讲,惠民资金就是国家通过工业反哺、财政转移支付,对农民政策实施的扶持补贴资金。
历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具体、更实惠的惠民、惠农政策和一大批民生工程,农村发展出现了重大转型,农业生产出现了重要转机,农村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同时也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惠民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干了什么事、效果怎么样、有没有问题,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从近几年来我们检查的情况看,农村惠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大部分都是比较合理的、比较规范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惠民项目设置缺乏科学把关。按照要求,惠民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服务类、活动类、环境类、管理类和社会组织培养发展类等五大类项目。但在实际操作中,在收集意见过程中,没有将群众的建议同已有资金保障的民生工作进行梳理和区别,制定方案时也没有进行细化把关,惠民项目与各职能部门经费保障项目多有重叠,导致资金项目设置和使用程序难以达标。
二是资金软硬件投入比例失调。从近几年农村社区惠民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来看,普遍将重头资金用于农村社区硬件支出,而在社区活动、社区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养发展等方面很少有规划投入甚至几乎没有投入。而事实上居民群众对于农村社区文化团队建设、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社区家庭环保节能等方面的需求非常旺盛。然而农村社区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对居民群众这部分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并纳入系统的惠民项目。
三是惠民项目跟踪落实缺乏有效监管。部分惠民项目在后续的落实和成果公开上,难以通过上级部门和居民群众的双重检验。惠民项目虽然完成了,但实际上项目成果经费明显超出预算经费,而有的项目本身的整改提升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没有有效的跟踪监管措施,导致群众对惠民项目的资金使用存在怀疑。
四是资金财务管理和资料归总不够规范透明。个别农村惠民资金专项账目建立不清晰,执行项目程序不严密,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财政发放手续不够规范完整,部分核销表中硬件设施的具体购置数量和维护价格未经经办人员和批准领导签字,单项惠民活动项目具体执行安排和费用开支标准没有列出,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调整导致的资金变动等问题,导致项目预算的约束性较弱。
产生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看,主要是三个原因:
一是群众对惠民项目资金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根据规定,社区惠民项目的确定应当“以民为本”,但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对惠民项目资金政策的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对惠民资金从何而来、惠民项目涉及的类型和范围、惠民政策兑现的操作程序更是缺乏整体认识,群众的参与意愿也还有待增强。必须让群众透彻地了解了政策的实质,才能更好地促进惠民项目的制定和实施,真正做到听民意、解民忧。
二是惠民项目的操作形式和模式不够严谨。由于没有严格按照惠民资金项目的操作程序进行,导致部分惠民项目的确定和实施出现了越位现象。而且,有的村民代表、村监督委员会成员是由村民小组长兼任,他们同村“两委”成员一起,构成了村级骨干力量,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惠民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因而也无法确保项目实施的结果公平有效。
三是惠民项目资金支付范围和标准不够具体。农村社区开展主题活动、群众文化活动和民调及维权等活动时,要将上述活动列为惠民项目,资金如何安排使用,没有操作的范围和列支标准。如何培育引导发展各类专业化社会组织和发展建设农村社区文化团队,也没有具体的操作范围和列支标准,因此,农村社区倾向于将惠民项目资金更多地投入到硬件设施改善,重建设轻运行,造成投入比例失调。
早在2015年3月,武汉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就以武组通2号文件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党组织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惠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做到科学民主、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我认为,规范惠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重点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第一,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惠民资金是对农民政策实施的扶持补贴资金,特别是村级党组织惠民资金,要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办公费、公务活动等费用;不得用于村工作人员报酬、奖金、加班补贴、教育培训等费用;不得用于职能部门对村有年度专项投入计划的项目;不得用于投资等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性项目;不得用于由市场主体承担的项目,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第二,坚持“四议两公开”的原则。即: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三,坚持“四民工作法”的原则。惠民资金的使用,要在街道和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遵循公开透明、及时便利,坚持问题导向,聚集解决一批事关农村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让惠民资金真正惠民生、聚民心。
一是农村惠民项目的提出,坚持民事民提。广泛征求村民需求,把农村惠民项目的提议权交给群众。村“两委”成员要进村入湾,开展需求调查,广泛征求村民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同时,群众通过“谈心说事”、“民情恳谈”等方式,随时向村党组织提出需求建议。
二是农村惠民项目的公示,坚持民事民议。村党组织根据群众需要,及时梳理形成需要解决的具体实事,召集村民代表讨论,明确项目的内容、金额、完成时限、推进措施等,报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同意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根据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是农村惠民项目的确定,坚持民事民决。对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村党组织要召集村民代表,共同商议确定农村惠民项目。村党组织对惠民项目集体研究后上报街道。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委会,对惠民项目实事方案和相关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审核把关,提出具体的审核和指导意见,书面向村答复。
四是农村惠民项目的实施,坚持民事民评。街道党工委指导村党组织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需要招投标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一些临时性应急项目需使用惠民项目资金的,报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后,可以先行组织实施。农村惠民项目完成之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民事民评的要求,组织受益对象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第四,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农村惠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要作为“一定双评”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
说到公开公示,我在这里,也借这个机会,交流一下村务公开方面的内容。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相关情况,以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村务公开是农村村务管理的重大改革,是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农村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尊重和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是人民群众评判农村党风政风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基础性工作。
经过近几年的探索,我区的村务公开起得了一定的成绩,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检查的情况看,任然存在着标准不统一、程序不到位、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必须在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上细化标准、规范运作:
第一:在公开的内容上要“全”。公开的内容要确保一项不漏,村级财务支出,原则上要逐笔逐项按开支项目公开;各项扶持救济政策的落实一律公开到户到人头;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一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事事公开、层层公开、按具体细节公开,确保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
一是公开村级预决算。即当年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农业基本建设、公益事业建设、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收益分配等。
二是逐笔公开各项收入。包括集体经营收入、发包上交收入、投资收益、一事一议资金、村级运转经费、上级专项补助款项、征占土地补偿款项、救济扶贫款项、社会捐赠款项、资产处置收入、其它收入等。
三是逐项公开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福利支出、村干部报酬支出、管理费支出、集体经营支出、救济扶贫支出、其它支出。
四是固定公开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其他财产。
五是固定公开债权债务。包括农户往来、外单位和个人往来、银行贷款、其他债权债务。
六是定期公开收益分配。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投资分利数额、其他分配等。
第二:在公开的方式上要“活”。要以最能扩大群众知情面为首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主要采取以户外公开栏公开为主要方式,公开栏质量不达村、没有防雨设施、张帖不持久的,要尽快全面整改。有条件的村民小组和自然村还要设立分公开栏,做到总分结合、分类清楚,让群众一目了然。同时,要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在户外公开栏的基础上,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或小组长、户代表会、召开村务决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村务活动的知情权。
第三:在公开的时间上要“快”。除需长期公开的事项外,其他公开内容均要分为年度性、常规性、临时性、即时性四种,按时公开。
第四:在公开的监督上要“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成员每月要列席村“两委”联系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参与制定村级财务计划、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的开支,村级财务收支凭证等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入帐,每月公示内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查、签字确认后及时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健全意见收集公开、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和工作台账等制度。
同志们,创新村(社区)治理,规范惠民资金使用,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人民群众评判农村党风政风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让群众心中都有一本明白账,对每一分钱都了解得清清楚楚,收多少,收入从哪里来的,支多少,是怎么支出的,如果惠民资金公开不透明,无论村干部自身多公正,自认为多清白,群众都不会相信。因此,我们要切实规范惠民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强村务公开的力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
由于自己水平有限,说的不对的,还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