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1)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作个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自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问责了一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自2016年至今,共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件,查处问题x起,处理x人,党政纪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对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问责2起,处理x人,党纪处分x人,诫勉谈话3人;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x起x人。
一、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亲自检查督导。在中央、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会议召开后,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去年以来,区纪委多次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项目核查、重点查处等工作推进会,7月7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对中央、省、市精神进行了传达,提出了5个方面贯彻落实要求,相关涉农镇街纪委书记进行了工作汇报及表态性发言,7月14日区纪委出台了《xx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形成了区、镇和部门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宣传造势,营造强大声势氛围。我区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型媒体的合力作用,形成了电视、网络、微信、简报、横幅“五位一体”的宣传大阵容,全方位宣传造势,确保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纪检机关采取“流动式接访”活动等方式,现场受理信访举报和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印有整治工作内容和举报方式的宣传单,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提高知晓度。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向社会公开曝光3批次本区查处的街x外社区干部x某某在低保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x起x人,以及在全区通报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被问责的典型案例2起x人,要求各单位充分结合《通报》精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及时为全区党员干部敲警钟、扯袖子,形成强大震慑。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问题线索。一是“地毯式”走访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全区纪检干部在扎实做好自身脱贫攻坚工作之时,利用进村入户、进家庭困难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访民情之际,带着问题展开“地毯式”走访排查,与群众面对面交谈了解区镇村三级干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点穴式”查找发现干部违纪问题。区纪委创新工作方式,指导社会救助部门收集财政供养人员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与低保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指导住建局进村入户、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走访,从中发现问题线索,今年重点核查中共发现问题线索x余个,严肃查处了x镇居委会主任林某某优亲厚友和x镇政府工作人员高某某虚报个人收入情况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等典型案例案4件。三是“清仓式”督查推动解决问题。对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召开线索排查会x次,采取“清仓式”处理,采取交办、督办、直办等方式,确保问题线索无遗漏、件件有结果。该做法被省纪委《xx集中整治工作简报》上采用。
(四)坚持有机融合,不断实化监督举措。一是开展专项巡察,派驻巡察组入驻民政、住建等涉及民生资金的部门,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低保和廉租补贴等民生资金专项巡察,危房改造方面,追缴违规资金x万余元,立案处理x人;低保方面,追缴违规资金x万余元,取消不符合低保资格x人,对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或优亲厚友等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了扶贫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镇x村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等问题,该村“第一书记”和村书记、主任x人被严肃问责,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x人被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发出整改清单x份,责令整改问题x个;组织开展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x镇x村农村危房改造多户申报违规问题,该镇分管领导周某某因监管不到位和该村分管副主任因把关不严被问责,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月15日至16日,区纪委与组织部再次成立5个督查组,开展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4个。三是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区纪委成立检查组采取专项核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检查相关民生或扶贫资金使用、拨付、管理等情况,以及结合专项巡察、专项检查、信访等工作情况,全面检查和了解财政、发改、审计等监管职能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管履职是否到位,今年区纪委对个履职不到位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坚持立行立改,不断创新监管措施。针对民生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我区立足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的使用、监管,创新服务监管方式,确保民生资金在阳光下透明、高效运行,依托“智慧xx”行政服务系统和区政务网,创设了区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具有民生资金政策信息公开公示、个人信息查询、资金监管三大功能,目前,监管服务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正式运用后,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网站、电话、手机app、短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等各种形式提交诉求、反映情况、查询信息,平台对通过各种渠道接收到的信息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受理、分派、办理,最后按要求时限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提交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党委主要责任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脱贫攻坚战摆在政治的高度去落实抓好,没有很好地分解责任,传递压力,效果不明显。二是少数职能部门履职监督意识不到位。一些涉及扶贫领域的涉农部门没有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错误认为资金监管责任是纪检机关、审计等部门的工作。三是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力量还不够强。镇街纪委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一线力量,因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悉,所以发现问题线索的手段方法不多,在执纪审查中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下一步,我区将坚决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针对问题,精准施策,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再监督再检查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与组织部继续开展帮扶干部履职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情况督查;开展1次扶贫资金全覆盖的专项检查;继续采取常态化抽查、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和“一案双查”力度。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走访制度,加大违纪问题线索排查和扶贫工作履职情况督查,严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加大对民生资金监管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严格问责,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和教育警示力度。坚持教育不断篇、宣传不断点,将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每季度通报1批典型案例加大对全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扩大震慑力。四是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针对扶贫领域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组织和党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出台《关于巩固不敢腐氛围构建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五是进一步加大区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将其他涉及民生资金的职能部门纳入进来,不断扩大监管范围,达到对所有涉及民生资金的职能部门全覆盖,建立全方位、系统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加强服务平台的运用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监管,形成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局面,切实发挥平台效力。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职责部门的责任意识。省市区各级纪委坚持同向发力,督促扶贫办等职能部门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资金使用、监管的力度。
(二)加大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设立省级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逐步把扶贫惠民资金、低保、医保等民生领域的资金纳入到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加大资金项目的公示力度,使资金在阳光下运用,并出台运行规范程序和监管办法。
(三)加大履职不力的问责力度。各级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问责,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到位,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四)组织开展扶贫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政策多、法规多、资金多、项目多,涉及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在该领域履职责任迫切需要加强该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上情,熟悉下情,才能提高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x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2)
根据调研安排,现将我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在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开展集中调研。中央、省会议后的第二天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会同县政府分管领导到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调研,摸情况、听建议、谋对策;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逐一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压实责任。二是推出务实举措。我们对涉农和扶贫领域来信来访举报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推行了重点信访件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同时,通过调研发现“微腐败”多发生在村一级,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弱化趋势,我县由县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制定了《xx县村级微权力规范运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拟按照“乡自查、县抽查”的方式,重点对村级微权力行使、财务和“三资管理”等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和整治,拟达到发现查处一批问题,提高基层监管的规范性有效性,为我县村级换届工作提前把好“廉洁关”的目的。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制定了《xx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并已县委名义下发。抓好省委办公厅《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值得重视共性问题》和省脱贫攻坚督查组发现问题的调查核实,并督促整改,严格问责,7月份查处x件x人,其中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x,3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群众“普遍”监督。通过清水xx网、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从群众中来”拓宽线索来源,通过收集网络信息、专项检查等,“到群众中去”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在个行政村推行聘请特邀信访监督员制度,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扶贫领域各环节。巡察“利剑”监督。成立巡察组,突出对涉及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的相关部门的巡察,去年以来,对全县13个乡镇进行了一遍“全覆盖”巡察,并对部分乡镇进行了“回头看”。共发现线索x条,倾向性问题x个,立案8人。专项检查“定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项目资金多的部门单位和重点岗位人员,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在对住房维修基金、危房改造资金、高龄老年人补贴金、高考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民生资金检查过程中,共排查问题条,对发现的问题转交主管部门处理或由县纪委直接查办,目前条已整改到位,9条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注重严查快处,形成执纪震慑效应。坚持高压惩腐。县纪委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和规定,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做到案件线索件件有核实,有处理。今年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件,排查重点问题线索条,立案件,结案件,同比增加5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同比增加85%,其中扶贫领域立案8件,占全县总立案数的33%。坚持严格问责。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落实“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如,琴亭镇曙光村财务管理混乱造成集体资金损失,县纪委对镇分管领导和财政所长进行党纪政纪问责。对发现的部分乡镇共18户谎报收入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除追回被骗取的资金万元外,对把关不严的名干部(其中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坚持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4起7人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2016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名“第一书记”分别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强化问题导向,发挥以案促治功能。围绕堵塞漏洞,认真分析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治本。明确整改任务。对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如,针对我县部分乡镇出现危房改造把关不严和违规收回危房改造配套资金问题,县住建局出台了《xx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xx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工作流程》,做到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四公开”。今年以来全县共建立健全有关制度项。突出整改重点。以重点问题的整改,回应群众的关切。对群众高度关心关注的低保评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县民政局出台了《xx县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核查联审工作方案》,实行三级联审制度,强化大数据信息比对,构建“阳光低保”。针对扶贫领域项目多、面广、力量分散的实际,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办出台《xx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加强整改监督。县纪委建立问题整改监督台账,对问题整改过程及时跟进监督,实行“销号整改”,提高整改实效。
(四)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扶贫领域干部的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村“两委”负责人就扶贫资金使用开展公开承诺,组织扶贫战线干部签订廉洁扶贫承诺书,签订承诺书份,承诺项目个。严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谈话监督的作用,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提醒谈话。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今年1-6月,我县运用第一种形态次,占54.7%,第二种形态次,占32.8%,第三种形态次,占4.7%,第四种形态次,占7.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干部对扶贫工作政治站位不高,把脱贫攻坚当成一般性任务,有的面对脱贫攻坚艰巨的任务,出现畏难、懒政、怠政等状态;二是部分村干部学习能力低纪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是“泥腿子”,违纪违法受处分也没什么大关系,面对村财力紧张甚至是“空壳村”的现状,对上级下拨的各类资金,想方设法弄虚作假套取用于村各种开支,有的甚至用于个人福利待遇;三是扶贫领域有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实化细化。有的职能部门对惠民资金审核把关不到位,审批时重形式审查而轻现场核实,只要资料齐全,不管是否真实,也不对资金去向进行跟踪了解。有的对单位领导层的监管约束比较到位,但忽视对具体经办管事的一般干部的监督,造成微腐败。
四、思路和对策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夯实“两个责任”。一方面各级党委要担起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划分责任清单,精准发力。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起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彻《xx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我县下发的《扶贫工作监督问责办法》。
二是加强作风监督,推进政策落实。把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大力纠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风问题,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防控网络。针对扶贫领域易发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立足源头,扎紧制度机制的笼子。加大“三务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扶贫,落实扶贫领域常态化督查制度,减少和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四是从严执纪审查,发挥震慑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充分发挥反面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包案督办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