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按照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严格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情况,认真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再次落实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对工程存在质量隐患的情况积极督促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情况;按照安全质量生产“党政管业务必须管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坚决扛起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好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关,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质量责任,督查到岗履职情况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要求各企业要按照建筑施工标准和要求做好安全防护,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安全施工,凡未按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和未经审批施工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
重点检查各个在建工地抽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坚决杜绝违章违规作为、冒险作业、疲劳作业等现象。
按照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13日对市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及反馈意见,按照质量安全排查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目前针对相应的反馈问题于9月7日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首先是规范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督促建设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落实质量管理人员;其次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市政工程企业信誉档案,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再次是加强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管理,组织对市政工程从业监理单位的人员资格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时,要依法查处建设工程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
(二)加强对隧道、桥梁等关系到公共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深基坑耍实行深基坑专项审查制度,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
(三)继续抓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切实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现场监理的质量行为监管,重点检查监理的行为规范,督促其履行监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