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组织情况(可以包括领导小组、执行小组、人员配置等)
为加强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风险排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小组,负责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组织督促各机构、各部门做好排查及整改工作。
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行政部,为中支全辖专项排查工作的组织部门,中支负责人为专项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事行政部为专项排查工作的牵头部门、直接责任人。
(二)排查方案制定情况(可以包括方案的简单介绍、排查范围内容、排查流程等)
本次风险排查要在日常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文件精神,开展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摸清风险底数,合理处置风险,杜绝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包括:
1.落实公司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
根据监管要求,务必加强保险机构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禁止各类“打擦边球”行为,对公司业务经营中的各类商业保险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因此,此次排查对象覆盖业内个人、业内机构,业外个人,业外机构,业内外勾结多种经营类别主体在内的商业保险行为。
2.突出重点领域,提升排查的针对性
加强对我公司可能面临的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重点内容进行排查,加强对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人群的排查,加强对基层保险机构、一线业务人员的排查。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找准排查重点和方式。
(1)对未经批准设立保险机构的,重点排查设立分支机构未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变更分支机构名称、营业场所等方式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违规形式。
(2)对未经批准经营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的,重点排查除传统业务中未经批准经营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的情形外,需重点排查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重点自查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等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开展业务的行为。
(3)以“会员卡送保险”名义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通常指某些业外机构销售“道路救援”、“医疗体检”、“消费打折”等各类会员卡时承诺赠送保险,甚至将会员卡当成保险卡进行销售的行为。
(4)以“买商品送保险”名义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通常指某些商贸公司、网上商城等保险业外机构打着“买酒送车险”、“买车险不花钱”、“车险零元购”等旗号,直接或变相开展各类保险销售活动,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可能造成消费误导。此外,部分商家往往借赠送保险的名义收集客户的详细身份及家庭信息,甚至包括银行卡信息,容易造成个人信息外泄和安全隐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5)以“互助计划”形式违规经营保险业务的,通常指某些互联网公司通过收取社会公众交纳的会员费,在内部建立资金池来应对未来赔付,其持续经营能力、赔付的可靠性、资金的安全性存疑,存在可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风险。监管部门目前将该模式定性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典型模式。
(6)制售虚假保险单证的,重点排查保险中介公司、公司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单证用以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7)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
(8)以“保险”为名宣传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公司严格遵守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的通知》(保监发〔2015〕100号)中的规定,即“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除外。”重点排查保险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形。
(9)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人员参与、配合上述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或未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提供条件。
具体排查方式:
1.做好四项监测,切实防范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风险
一是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深入基层、了解市场,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的广告、宣传类资讯信息、网络信息检索排查等,及时发现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线索。
二是做好投诉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各类投诉案件,初步筛选后,对有嫌疑的投诉案件进行排查,通过客户回访、实地查勘等方式,核实真实情况,防范非法商业保险活动。
三是做好资金监测工作,对下辖的各分支机构银行账户往来流水进行监测检查,摸清账户开立和流水情况,比对业务收入,核实有无异常。
四是做好人员监测工作,对从业人员的异常行为、业务指标的异动等方面进行监测检查,切实防范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风险。
2.多措并举,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一是结合本地区、风险特点,细化排查措施,加强和改进对人员和业务的品质管理,充分调动行业内外力量,采取业务财务数据监测分析、媒体审读、内部审计、客户投诉、公众举报、舆情监测、自查自纠、跨部门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苗头。
二是健全风险监测排查机制,创新风险监测预警方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强非法商业保险风险识别预警,扩大涉嫌商业保险风险线索发现渠道,通过线上、线下打击相结合,横向建立查处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利用保险机构名义或假借保险机构信用进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调突击检查、实地任务执行,确保排查工作在基层机构扎实落地。成立检查小组,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深入各地三、四级机构,进行明察暗访的突击式检查,了解上级机构方案落地情况,掌握排查工作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即查即处的原则,保证检查成果及时转化,提高机构排查工作质量。
(三)排查宣导情况(可以包括对内的组织会议、晨会宣导等,对外的宣传等)
一是制作统一培训课件,下发各支公司、各部门,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全员对这次活动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的认识;二是要求各机构通过晨会、夕会、微夕会及培训会集体学习,围绕“什么是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如何识别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常见形式”等开展宣传,特别提示了几例有关保险业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案例的宣导;三是组织各机构在客服柜面大厅展示屏及电视频幕循环播放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的内容,要求各机构要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四)排查执行情况(可以包括排查工作量的概况、执行中的先进经验总结等)
为了加强此次专项排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中支总经理室多次在中支工作例会上强调此次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就各机构开展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求人事行政部落实此项工作要分地区、分时间部署,并要求各机构在指定的时间之前将所开展的活动以报告的形式向中支人事行政部反馈。各机构的积极配合极大的推动了专项宣传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二、发现的风险隐患
经缜密排查,未在系统内部发现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风险案件,未发现从业人员参与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未发现其他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风险案件相关线索。
三、采取的处理措施和整改情况
我公司将继续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照工作考核情况,认真总结排查,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配合,把防范和打击涉嫌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作为一项常态的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为净化金融秩序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