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处置预案

为了预防和有效地控制各旅游景区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旅游景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建立处置机构

成立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队,统一由县卫生局领导下,开展防控工作。疾病防控应急工作队下设传染病处置组、流调组、监测组、检验组、消毒组、健康教育组和后勤保障组。职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与各疫情处置小组及其他部门工作联系,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收集通报疫情,协调交通工具: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防控措施,疫情监测及指导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购置、储备、发放疫情控制所需医疗器械、药品物质;进行健康预防宣传等。

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一)目的

规范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为卫生行政部门在防治决策时提供参考信息,以快速对传染病疫情做出反应和处理。

(二)内容与方法

l、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景区出现鼠疫、霍乱和肺炭疽及包虫收发病例;

(2)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或发生死亡,或在以往非流行地区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

(3)罕见传染病。

(4)新出现的传染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疫情。

2、报告主要项目

传染病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症、发病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等。

3、报告方法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发现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均应以最快的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初步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核实后立即从疫情网络系统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及时做出进程报告;特别重大的传染病疫情应按上级要求,增加进程报告频次。

(4)结案报告: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理完结后,做出结案报告。

4、报告工作流程(附后)

(三)结果与评价

疫情的报告率、完整率和及时率;进程和结案报告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处理程序

(一)目的

完善工作程序,规范传染病疫情处理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消除影响,保护公民健康、安全。

(二)内容与方法

l、建立24小时传染病疫情值班制度。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要详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情况,以及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并立即向疫情处理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报告。

3、疫情处理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小分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同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4、初步调查,提出假设。到达现场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1)核实情况:对疫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进行个案调查,了解病史、接触史、进食史、体征和检验结果,找出共同特征。

(2)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可能引起传染病疫情发生的因素,并采样送检。(3)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假设。

5、采取控制措施

(1)对病因比较明确的,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采取应急控制和消除致病因素的措施。

(2)重大传染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区封锁和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针对性地开展消毒,消灭病原滋生场所。

(4)怀疑为传染病时,应对尚未隔离的病人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严密观察,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服药、接种、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救护工作。

(5)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6、深入调查,验证假设

(1)核实全部个案调查资料:

(2)疫情发生地的自然、社会等情况调查:

(3)检验室检验证据:

(4)传染病疫情发生因素和特征的补充调查。

7、传染病疫情处理全过程,应及时报告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8、无续发病例或继发污染、泄漏时,可解除控制措施。

9、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报事件处理结果,并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写出业务总结和处理报告。

10、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理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三)结果与评价

1、传染病疫情处理及时率、合格率;

2、各类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及业务总结质量;

3、调查资料收集归档情况。